["第二天,米小七上學,卻遇到一件怪事。
之所以是怪事,是因為有一個怪叔叔來學校裏,專程找他。
他不記得自己什麼時候認識了這樣一位英俊帥氣的漂亮叔叔,和那修斯老頭,簡直有得一拚。什麼時候真應該把這兩個妖孽湊一塊,讓他們比拚比拚,他做裁判,看看誰更有型,肯定很有看頭。
在乍見米小七的第一眼,祁連宇便一眼瞧出這小子的不凡,眉宇之間的那股英氣,絕對不是這個年齡的小屁孩所擁有的,那聰明慧暇的黑眼,一閃一閃,仿佛黑亮的寶石,有著致命的吸引力。一身合身的小西裝,下麵配一條牛仔褲,很普通的衣著打扮,卻裝出了一股與眾不同的靈動氣質。
“怪叔叔,我不認識你,你為什麼要來找我?”米小七斜眼看著眼前這位看起來貴氣逼人的怪叔叔,對方在打量他的同時,他也在無聲地打量對方。
看這手工西裝的質地,絕非一般的名牌;手腕上戴的閃閃發光鑽表,是法國知名品牌限量版,市值最少二十萬以上;最吸引小七的,還是西裝上別的那一支鋼筆,他知道,那也是某個名牌的限量版,而且小小的不起眼的一枝鋼筆,抵得上那隻耀眼的鑽表的市價。
從細節可以看出一個人的生活品味。
而現在坐在米小七對麵的怪叔叔,米小七打賭,這個男人不簡單!至少很有錢,但又不像是一般的商人。
麵對小七的質問,“怪叔叔”一詞,讓祁連宇臉上頓時閃過幾條黑錢,他很怪嗎?他哪裏怪了,他隻不過很有錢很有能力而已,但是這些,歸根結究,還是不怪,他還是地球人,不是從火星上的外星人。
於是,祁連宇又想起了資料上調查得來的信息,據說這臭小子出生的時候,沒有哭,反而笑得很歡,一歲能言,兩歲就能將背唐詩宋詞,三歲的時候,就能過目不忘,比電腦還厲害。
在現在這所學校裏,據說成績那也是遙遙領先的第一名,幾乎門門功課滿分,並且還擁有了一批追捧的粉絲,儼然成了學生圈裏的老大。
麵對這樣一個怪寶寶,祁連宇更奇怪,這臭小子的爹地是誰?到底遺傳了誰的基因,生出這麼聰明強悍的寶寶。
成績第一,不算什麼,更奇怪的是,所有的學校老師都反應,這個孩子平時沒見他怎麼拚命學習讀書,可是那成績,卻是永遠的第一。
“怪叔叔,你在想什麼?”米小七仰著小臉,一臉的童真問道。
“嗯?”祁連宇拉回飄遠的思緒,定定地看著米小七,說:“你不認識叔叔不要緊,叔叔認識你就行了,而且叔叔還認識你媽咪。”
要他當著一個屁孩的麵,承認小屁孩是個天才寶寶,高傲的他辦不到。
蝦米?認識媽咪?不行,媽咪是他的,別人不能跟他搶!
“怪叔叔,你是怎麼認識我媽咪的呢?我警告你,不可以傷害我媽咪,更不要對我媽咪有任何非份的念頭,因為媽咪是我的,隻能永遠屬於我一個人。”米小七翻臉的速度,比翻書還快,一聽聞涉及到媽咪,便變了臉,冷冷地盯著祁連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