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莎站在閣樓的窗前,衝著巨人們揮揮手。
為首的巨人輕巧的提著那個裝著女巫屍骨的火爐,帶著自己的同伴們消失在了森林的深處。
而那群白鴿——與愛莎交流的那位白鴿顯然是鴿群的首領——則與愛莎道別,每一位口中都叼著一點糖果屋的殘骸,然後拍拍翅膀,離開了這裏。
愛莎住在了森林的深處,整個冬天就靠著土豆過活。
在嚐過了糖果屋的美味後,要重新靠吃土豆過冬真是人間悲劇。
若非巨人們將房子建在了天然的地熱區,愛莎可能在吃厭土豆之前,就會被寒冷的冬天給凍死了。
巨人們挑了好地方,而白鴿則作證,這個房子就建在森林的中心。
“那些人類在想要找到你之前,就會被這個森林解決了。”
一想到和自己說這句話時,那為首的白鴿將自己的翅膀放在脖子前,做了個刀劃過脖子的動作,愛莎就感到一種黑色的幽默。
她整個春天都在為了新一年的冬天做準備。
采集漿果,尋找合適燒陶的泥土,以及各種種子。
上一世她將興趣轉頭了園藝真是明智之舉。
她能夠辨認這座森林當中絕大部分的植物種子,一些種子能製成對付各種情況的草藥,另外一些則能作為食物應對接下來的寒冬。
而極少的一部分,則會變成非常有用的香料。
上帝保佑,上一世黑暗的中世紀八百年,可是天知道有多少貴族會為了兩罐子蜂蜜召喚雙方的軍隊打上一架了。
而能食用的香料,更是可以換來大筆的金錢。
愛莎嚐試著種植各種植物,當她八歲時,已經擁有了一片自給自足的小土地了。
她這輩子都不可能理解為什麼會有人中意這種生活。
沒有開墾過的土地,惡劣的氣候,靠天吃飯。
年幼的少女依靠著植物的果實為食,土豆則是囤積的稀罕貨,需要被留到冬天才能食用。
如果沒有將那個爐子給巨人就好了。
有時候愛莎也在想這種事情。
但是現在這個地方也很棒了。
而且女巫也不僅僅留下了一個爐子,還有一個比較小的,她一點也不想知道原來是做什麼用的小爐子。
她捏陶土的手藝爛爆了,萬幸,這些做出來的東西也是自用的,不用拿出去給別人看到丟人現眼。
她所收獲的香料,在碾磨成了細粉後,裝在了小袋子中,她披著黑色粗麻的鬥篷,走出了森林。
現在,她要循著歡鬧的樂曲聲,問問那些有錢的地主們,願不願意花錢買點香料。
為了保護自己而偽造出的蒼老的聲線,手上握著能換來大筆黃金的香料,當打她身上這些“貴重財物”的人們用畏懼壓過了恐懼之後,在不知不覺間,最初為了獲得更好的生存而走出森林的她,成為了眾人口耳相傳的“居住在森林之中的魔女”。
既不是那些與人類生活在同一片土地上的“異種”——從鴿子的口中,愛莎得知了如同他們這些與人類同樣擁有智慧的物種為“異種”——
隻是普通的人類女性。
但是在不知不覺間,卻被冠上了“魔女”之名。
隻要一想到中世紀橫行的“獵殺女巫”活動,愛莎就覺得心情暴躁。
既然這個世界上有基督教,那麼顯然,如果曆史按照上一世的那樣前行,黑死病就在不久的將來了。
真是糟糕。
太糟糕了。
不想被綁在火刑架上活活燒死,所以愛莎就決定做些其他的準備。
她是一個普通凡人,就連人類中可能獲得的異能也沒有,也沒有辦法單純的依憑肉|體鍛煉獲得強大的武力值,完全徹頭徹尾的凡人。
但是她卻以一名凡人之身獲得了就連“異種”們都無法獲得的強大力量。
若是梅林是巫師的話,那麼他就是人類之中擁有魔力的異能者。
愛莎卻沒有任何先天性的才能。
她隻是單純的依憑自己的努力而獲得了強大的力量。
其中的過程不足為人所道。僅僅能夠用語言來形容的,就是她在穿越了無數絕境後,終於跨越了那扇不可跨越的禁忌大門,來到門背後那從未有前人踏上的未知道路。
——這條路從未有誰走過,甚至連它的存在本身都不為人所知,可當愛莎走到這條路之前,冥冥之中她就知道了有這麼一條路的存在。
這個世界指引著她踏上了這條道路。
繼“森林的魔女”之後,她很快就被稱為了“魔法師”。
在最初,她看上去似乎和那些人類中的女巫和巫師使用著相似的力量,但是當時間過去,歲月流轉,差異就逐步地體現出來。
“愛莎”這個名字,就算在異種當中也是極富盛名。
雖然有名的僅僅是她所能提供出的那些品質絕頂的香料罷了。
‘調味料果真是有錢人不能或缺的東西。’
清點著自己今日的收入時,她打從心底感歎這一事實。
任何時代,壟斷行業都會被群起而攻之。
錢是永遠掙不夠的,小命更重要。
但是在這之前,得先張顯武力值才能保護自己的地位。
所以她披著黑色細麻的鬥篷,張開雙手,來了場以一對多的戰役。
她個人輝煌的勝利以滿地的屍體為代價。
她立刻就厭倦了這種無畏的殺戮。
她不是和平主義者,可也不是什麼以鮮血、殺戮和死亡為樂的瘋子。
她對自己的定義是研究者。
既然麵對那麼光怪陸離的異種世界,那麼她暫時跑去被困於基督教信仰統治的人類世界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就算沒有她,也會有相當優秀的普通人類出手,拯救他們自己的世界。
她雖然是人類之身,可卻更接近“怪物”這個詞語的概念。
當她為了保護自己而選擇打開那扇大門,走到門背後所展現的道路上時,她就沒有辦法繼續作為一名普通人活著、長大、最後平靜的老去了。
在這一世她從未受到來自家人的關愛,即便去教堂禮拜,也無法獲得神明的關懷,教堂的神父是個隻知道喝酒和酩酊大醉的家夥,不止一次聽到他說:“到這種貧窮的地方來,我的人生已經完了。”
愛莎她也不是第一次在在心中給這句話中的人生做出注解,說是人生,倒不如說是“前途”更好吧。
沒有錢就得不到更高的位置。
——就連負責信仰的基督教都成了這種鬼德行。
中世紀在幾個世紀以來都被評價為“黑暗的八百年”——這還真是一個無法讓人直視的時期。
宣稱著“人生而有罪,活著就是為了贖罪”的基督教,和過去她所生活的現代社會被抨擊的邪|教何異?
反正她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