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別難過了,睡一覺起來就沒事了,世界上好男人那麼多,慢慢找嘛。”弟弟發來的短信,夏小秋看了一眼,隨手把手機扔在了長凳的一旁,關鍵時刻,還是隻有家人才能給自己溫暖。
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原來一切都是騙人的,那她接下來該怎麼辦,打掉這個孩子?那是一條小生命啊,她還記得,當她得知自己的肚子裏懷上了寶寶的時候,她似乎都能感覺到小家夥在她肚子裏跳動著,她本不是無情的人,路過街上的大樹時,還會特意瞧瞧腳下,生怕自己踩死了一隻螞蟻。可是,今天,夏小秋居然狠下心來,打了廖銳三巴掌。
夏小秋終於忍不住,還是哭了起來。
夏小秋好不容易安靜了一會兒的心,又開始劇烈的翻滾了起來:夏小秋,你這個白癡,你這個傻瓜,廖銳根本就不愛你,你怎麼還苦苦守了他六年,這六年裏,他到底把你當成了什麼樣的人呢!女傭?還是發泄的工具?嗬嗬,真可笑,夏小秋,你以為你自己很幸運,初戀就碰到了一個那麼好的男人,雖然後來突然變了,但是始終還是浪子回頭了。夏小秋,你也太蠢了吧,一個都快奔三的女人了,居然還相信這個世界上還有真正可以長相廝守的愛情。
夏小秋抬起了頭,淚水打濕了淩亂的頭發,濕嗒嗒地貼在她的臉上,隻有她的那雙眼睛曝露在月色之下,那是一雙讓人不寒而栗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前方,任憑街上過往的車輛將塵埃吹起,她也毫無感覺。那是一種恨,一種積壓在心裏很久,終於被釋放出來的恨意,猶如修羅場中的修羅,地獄中的夜叉,遊蕩在這個世界的怨鬼,讓周圍的一切都結成了冰。
“哥,那個女人真可怕,從來沒見過那麼冷的眼神。”在街邊的停車位上,停著一輛法拉利跑車,這輛車的主人將原本黃色的法拉利,硬是漆成了鴨屎綠,車尾部分還特意留了兩縷黃色,如果是平時,夏小秋一定會指著那輛車大叫:“快看,真醜,就像鄉下祖祖家那群鴨子在路邊拉了一片。不過真個性。”可是現在,夏小秋完全沒心思注意這些,倒是車上的兩名男子注意到了夏小秋。說話的正是開車的男子,穿著鴨屎綠的緊身t恤,同樣的鴨屎綠緊身牛仔褲,模樣大概20來歲,偏偏染了一頭金黃色的頭發,跟他的車完全就是絕配。旁邊副駕座被稱為哥的男子大概30來歲,穿著一套很正規的阿曼尼西裝,感覺像是剛剛從職場談完生意回來一樣,正優雅地撐著下巴,瞧著長凳上的夏小秋。其實不用他弟弟說,他也發現了這個女人,那樣的眼神,他記得很久以前見過一次,從此以後,再也沒見過了。什麼時候呢?他努力地回憶著,那時候他還是個小不點,然後……常歌閉上眼睛,算了不去想那些不開心的事情了。
“哥,這女人八成是被男人給甩了。這樣的女人怎麼說,我也看過不少,隻是這麼冷的眼神,還是頭一次。那得是多賤的男人,才能讓一個女人這樣啊!喂,哥,你要去哪兒?”
夏小秋看見對麵走來一個人,淚水模糊了她的雙眼,讓她看不清這個人的長相,僅從穿著來看,這應該是個男人,她也沒在意,大晚上的,說不準又是什麼人出來幽會。男人越走越近,直到在夏小秋麵前站住,夏小秋才發現不對勁。
這是個好看的男人,不過和白淨的廖銳不一樣,廖銳雖然已經28歲了,但看上去像是個青春的大學生,充滿了活力,而這個男人則是健康的小麥膚色,眼神深邃而堅定,渾身散發出一種自信,而這種自信,剛好是廖銳所欠缺的。哦,不,記得好久以前,廖銳身上也散發出自信的氣息,可是從什麼時候開始,這種自信消失不見了。夏小秋搖搖頭,不想去想,現在都什麼時候了,還去管那個壞蛋,對於那個男人,夏小秋的心已經死了。
“被男人甩了?”常歌細語問道,調子裏充滿了憐惜,夏小秋恨恨地看著常歌,不知道這個男人為什麼這麼問她,是嘲笑嗎?
常歌歎了口氣:這個女人肯定是誤會了他的意思。
“嫁給我吧,我幫你複仇。”街邊撲灰的長凳上,常歌輕輕地坐了下來。
“為什麼?”夏小秋撫著肚子,那裏有一個小小的生命在跳動。夏小秋無法想象,這個男人為什麼突然見到她,會說出這樣的話,初次見麵,就說要她嫁給他,一見鍾情嗎?怎麼可能,她現在這倒黴孩子的樣子,會讓人一見鍾情才怪。
“家裏缺個女人。”男人淡淡地道,邊說邊細心整理起夏小秋被風吹亂的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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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做夢,夢醒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