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離晚上比賽的時間還很早,所以菲爾浦斯球館除了安保人員和工作人員基本沒有什麼人。
以適應場地這個理由很輕鬆的來到了球館內,當吳越將自己的想法告訴那個白白嫩嫩帥氣的名叫艾迪生的工作人員的之後,沒想到艾迪生出乎意料的好說話。
艾迪生很喜歡吳越,他希望吳越能送他一件簽名的球衣,這樣的要求吳越沒有理由拒絕。他答應艾迪生晚上的比賽結束之後,就送一套衣服,還包括一雙球鞋一並給他。
吳越以為事情會很順利,隻要艾迪生答應,那麼利用這段時間自己真的就可以偷偷練習了。
但是沒料想,艾迪生卻隻負責看管三分大賽的那些設備,至於技巧大賽的設備,是另外一個同事再負責,而那個同事臨時有事,帶著鑰匙出去了。
吳越有些惋惜,但是來了,也不能白來,而且有方便之門不能不利用。
練習三分也未嚐不可。反正晚上都要比。
三分大賽的設備無非就是色球和花球,以及盛放籃球的五個推車。
“好吧,那我就借用這些設備一個小時可以嗎?當然,如果你為難的話,也沒有關係,我就在球館內隨便練練也很好。”吳越征詢著。
“一個小時嗎?OK的。”帥氣的艾迪生很爽快的答應了。事先也沒有人告訴他不能給任何人用這些物品。
何況時間也不長。
因為球館沒有其他人,所以吳越就和艾迪生一起將盛放著色球和花球的五個推車一並推了出來,並擺好了位置。
做任何練習之前,都要熱身,這也是為了避免受傷。不過早上吳越已經熱過身,所以,就簡單的圍著球場跑了幾圈,壓了壓腿,活動了活動手腕腳腕,就算熱身完畢了。
然後,在工作人員的注視下,他站在了左邊第一個推車的旁邊。
“跟我記一下時間吧。以一分鍾為限。”
說這話的時候,吳越想到了之前在佛羅裏達大學大學,跟本傑明大爺比賽投三分時候的情景,那時候同樣也是五個點,不過,每個點是10個球,一個球一分。而不是像現在這樣,每個點共五個球,四個色球,一個花球。色球占一分,花球占兩分
雖然當時沒有限定時間,但是自己也應該是一分鍾之內投完了所有的50個球。
記得當時本傑明大爺50個球進了37個,而自己進了41個。
論難度,當時那種比賽方式的難度不比這個小。而且,當時的推車也不像現在這個,拿了前一個球,因為推車的坡度,後麵的球會滾到前麵。
“好的。”艾迪生拿出自己的手機,設定了一分鍾的時間,還說,“到了最後10秒的時候,我會提醒你。”
“嗯,多謝。”吳越點點頭。“給我發命令吧。”
工作人員見吳越準備好了,比了個OK的手勢,在一秒之後一邊按下手機的按鍵,同時說,“開始!”
啪—啪—啪。
將籃球拿起來——置於胸前——投出去!
吳越還是保持著自己投三分的節奏。
籃球從他手裏,一個個的飛出去前一個球還沒有進去籃筐,後一個球就已經從指間遽然躍上了空中。
吳越根本就沒有在乎手裏拿的是色球,還是花球。
蹦—唰—唰—唰—唰。
第一個點,除了第一個球沒進,其餘的都進了。
毫不停歇。
吳越就跑到了第二個點,也就是左側斜四十五度,如法炮製。
第三個點,頂弧的位置。
第四個點,右側斜四十五度。
第五個點,左側底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