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剛一上地鐵就被她注意到了。
李天剛,她的前男友。
雖然被人群稍稍阻隔了視線,但是她很肯定,那就是他。她和他相處了三年之久,絕對不會認錯的。
她不知道為什麼,諾大的城市,擁擠的人潮,她卻還能遇見他。
雖然她一開始來城市東邊的目的就是想要遇見他。
可是如願以償之後,她卻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她從不是一個善於表達自己的人。
他和她近在咫尺。
雖然他並沒有注意到她。
她望著他的臉,想起了過去的很多事情。
從他們第一次相遇開始。
他們第一次相遇,是在一家書店。
書店的名字叫做黃金屋。
她隻是偶然去到那間書店的,因為她的閨密放她鴿子,她一個人無聊,才進去坐了坐。
沒想到會遇見他。
她本以為他是個大膽的人。
因為他一上來就坐在了她的旁邊。
她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因為她從未經曆過搭訕。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明明自己長得還算不錯,卻從未有人敢於搭訕她。
除了他。
如今想想,也許是天意吧。
她記得他看了自己兩眼,就坐在了自己的旁邊。
但隻是坐著,看書。
那時她不敢抬頭看他,隻聞到他身上有好聞的味道。
不是汗味,不是煙味,不是酒味,不是香水味。
她不知道那是什麼味道,又或許他身上本來就沒有什麼味道。
隻是一種特別的吸引力。
那天,他們兩個人沒有說過一句話。
但是第二天,鬼使神差地,她又來到了那裏。
她也不知道為什麼,或者說她不願意承認為什麼。
其實還能為什麼,為了情,為了愛罷了。
她如願以償地見到了他。
那是她第一次,偷偷地看了一眼他的臉。
一眼定情。
他其實不是很帥氣,當然也不醜。
可是她不知道為什麼,就覺得此生非他不嫁。
當然他是不知道她的想法的。
他傻乎乎地追求她,從城市東邊到西邊。從書店的相遇到她家門口。
她不敢太快接受,怕他隻是一時起意。
也不敢置之不理,怕他放棄從此離去。
但是還好,她如願以償地和他在一起了。
然後就是三年,三年美好的戀愛。
美好,而短暫。
她記得答應他交往的時候和他一起坐摩天輪。
原來他並不像自己最開始以為的那麼勇敢,那麼大膽。
他其實很慫,甚至可以說有點軟弱。
因為她記得自己閉眼等了半分鍾,他才敢親上來。
簡直快羞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