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賞金獵人(1 / 2)

“皮特大叔,今晚你有口福了,今天打到兩隻野鼠,五隻山雞,我用一隻野鼠,兩隻山雞給你換了一些朗姆酒。”

墨軒推開房門,炫耀般,舉起手中的鐵製水壺,對著躺在床上的老皮特道。

老皮特是一名退休的賞金獵人,由於年紀太大,不適合四處奔波了,就在他早就瞅中的清水村落腳安家,平日裏以打獵為生,可惜,兩天前,他在打獵的時候,被一頭暴走的鐵背熊重創。

僥幸撿回一條命,卻在床上躺到如今。

幸好老皮特在三個月前,在死人堆裏,救回了還有一口氣的墨軒,才讓老頭子在受傷的時候還有人照顧。

曾經,墨軒問過老皮特他被救的情形。

根據老皮特回憶,墨軒應該是一個小商隊主人的孩子,他的家人在強盜襲擊時候都死了,屍體被扔在路邊的樹林中,老皮特撒尿的時候,發現了還有半條命的墨軒。

不過墨軒覺得,老皮特多半是嗅到了血腥味,去瞧瞧看,或者是撿便宜,摸屍體,這才無意中救了他。

其實,墨軒覺得像自己這樣的累贅,以老皮特的性子,按理說不會救他。奇怪的是他確實被救了回來,而且還躺在床上被老皮特侍候了十多天,真是,太不可思議了。

有一次,墨軒試探著問老皮特原因,可惜他不願意說。

既然老皮特不願意說,墨軒也就沒興趣多問了,如果有閑暇時間。

還不如多練練老皮特教授的箭術,今天打獵的時候,使用弓箭,愣是沒有碰到山雞一根毛,墨軒覺得這身體的前任主人,兩個多月的箭術算是白練了,事實證明,他不是什麼天才。

今天之所以有如此收獲,是因為他用不吃早飯的代價,在黑麵包中拌了一些瞌睡草粉,蒙倒五隻山雞。

瞌睡草是一種具有輕微毒素的常見植物,鬧災荒的時候,經常被人當作野菜,挖來煮著著吃,因為瞌睡草遇水,就會失去藥效。

墨軒采集數百棵瞌睡草,搗成汁之後,晾幹,製成粉,這些瞌睡草製成的粉末,果然如墨軒推測的那般,藥效變強了很多,可惜隻能讓山雞昏昏沉沉,而且藥效去的很快,不到四十息就會失去作用。

恐怕人吃了根本就屁事沒有!

不過,這樣已經足夠了,墨軒扔下手中長弓,撿了根棍子,闖入昏昏沉沉的山雞群中,亂棍打死五隻山雞。

至於如何在麵包中拌草粉,當然是用那瞌睡草搗爛的汁液,因為這藥粉根本沾不得其他水。

至於接取那仿佛野兔般大小的野鼠,墨軒根據上輩子的經驗,用煙熏野鼠洞的方法,先將其他洞口堵死,隻留下一個洞口,在洞口點燃未幹透的雜草,這樣煙更濃,費了一天力氣,好不容易才逮到的兩隻倒野鼠。

上輩子墨軒隻是個一年四季四處打工的農民工,讀過高中,可惜沒考上大學,唯一的優點就是當過兩年兵,身體挺強壯,還有些小聰明。

穿越之前,墨軒正拿著手機在看電影,電影名叫什麼《通緝令》,結果手機爆炸了,享年三十!(被窩玩手機有風險,小心穿越)

醒來之後,就來到了這個世界,原身體的主人也叫墨軒,由於半張臉毀容,似乎是被火焰燒的,看起來皮膚扭曲的讓人惡心。

也許這就是原主人失去活下去動力,想要跳崖自殺的原因,不過墨軒剛穿過來了,他還不想死,然後仗著他成年人的靈魂,一口將那想死家夥的幼小的靈魂吞了。

畢竟,當時墨軒感覺自己的靈魂,就是一個有著微弱藍光的拳頭大的圓球,而那尋死小子的靈魂比乒乓球還小一些。

那種感覺就像是玩球球大作戰,大球吃了一個小球之後,大球變得更大了,接著,墨軒感覺靈魂充實了許多的同時,莫名其妙的接受了那尋死小子的一些記憶。

然後,開始努力的活下去!

“就你小子的箭術,可以打到山雞,野鼠?”老皮特明顯不相信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