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碼神老倉(1 / 2)

話說上古時期,隻有最敏感的懶漢才整天盯著泥土,哪怕一隻螞蟻的動靜都夠他享受半天,雖然他嚴肅的樣子看起來有點神經質。畢竟那時的人們食不果腹、衣不遮體,還時刻警惕猛獸的侵襲,根本沒幾個人留意腳下的大地。

人們在地上奔跑,爬樹,做愛,睡覺,在泥土中刨食莖塊植物,終日與土為伴,卻沒有認真正視過泥土的真正麵貌。因為,由泥土構成的大地實在是過於寬廣,就像無處不在的空氣一樣,幾乎可以讓人忘記了它的存在。

是第一個哲學家發現了問題。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懶漢倉頡。

我之所以給他戴個哲學家的帽子,出於兩個原因:

第一,凡是哲學家一般都不太愛動身子,即使迫不得已動身子,也隻是為了滿足生理本能的需要,他們認為動腦子思考是世間最偉大的事情,一切行動都要服從於“發動腦筋想問題”這件事,所以他們很想靜靜,最大限度減少消耗體力的勞動或者說活動。

第二,倉頡的工作,解決了華夏民族走向文明的第一個難題,文字的發明,把語言固定了下來,從此大夥兒就有了穿越時間進行經驗交流的工具。單憑這一點,他就稱得上當之無愧的哲學家。

前者衍伸出的實際生活問題,就是,倉頡是個不折不扣的胖子。

後者衍生出的具體工作問題,就是,倉頡是原始部落的活寶,各種野蠻族群勢力都想擒為己用,或者殺之而後快。

兩個問題合起來,麻煩就大了。加上娶了個強壯的老婆,經常不理解自己身上肩負偉大的使命,宅男倉頡能夠逃過一劫嗎?有關這位以碼字為神聖使命的哲學家故事,我們後麵慢慢道來。現在先回顧一下他是怎麼碼出第一個字的。

最初,倉頡的形象,應該是一個披頭散發,赤身裸體,熱愛幻想和發明的神人。二十好幾了還是一個光棍漢(原始社會人們壽命短,一般男人十一二歲就可以成家了)。

當人們去打獵,去摘野果子填報肚子時,他總喜歡掉隊,借口拉肚子、口渴河水之類,故意落在人們身後,以便觀察大家的一舉一動,研究一草一木,結果呢,夕陽西下的時候,所有人都滿載而歸,隻有他兩手空空。

因為他太懶,還終日琢磨著所謂食物儲存技術。所以人們嘲笑他,對他指指點點,當他是個沒出息的傻子。他卻反過來理直氣壯地回敬別人說:“你們這群傻大帽,在我沒有琢磨出怎麼建造倉庫,你們搞回來再多糧食也白搭!”——“老倉”的名字就是這麼得來的。

不過,作為同類,而且有親戚關係,人們還是很不忍心,同情老倉沒吃沒穿,有時也會分一點食物給他,比如吃剩下的帶點肉末的犀牛骨頭,或者帶毛血的熊掌指甲等等。這就足夠了,他隻要能活命,便有充足的時間去幻想、去思考,幻想日月星辰,思考所見所聞——他正在從事一項恩澤所有人的偉大事業:為萬物命名。

是呀,這是一件無比重要的事情。在老倉看來,假如世界沒有名字,那麼活著等於行屍走肉,與那些居住在森林裏的禽獸無異,大家也別想有效地聯合起來生活了。隻有每個人都相信並記住同一件事情,達成共識和默契,才能超越野獸,成為力量強大的整體。

當時,哲學家老倉用雙手托起一塊泥土,仔細端詳眼前這東西的從腳下,踩的地麵脫離出來的,它的形狀一點也不美,既不像水果的形狀。它既不像葉片,也不像石頭,跟雨水差別很大,與木頭相去甚遠,更不會動彈,不會生氣,到底是什麼呢?

老倉很好奇,手掌用力捏了一下,一點也不費勁;他又用鼻子聞了一下,有一種說不出的清新感覺,似乎混合了樹根的氣息。他終於大膽地伸出舌頭,添了一口土塊的表皮,味道挺特別;最後,他大膽地咬了一口,強行咀嚼了一番,哎呀,簡直想吐。他不斷吐出唾液,舌頭和口腔被黏住了,隻好跑到水邊使勁清洗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