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浴血少年(1 / 2)

唐朝初年,一個稻香四溢的清晨。

“喂,小叫花子,快起來,快滾快滾,別睡在我們劉員外家門口,再不滾把你腿打折嘍,別髒了我們門前這對石獅子。”

李忘舒被粗暴的搖晃著,睜開了惺忪的睡眼,感覺已經很久沒人叫他“小叫花子”了,聽來,竟有些陌生,亦有些懷念。

自從他告別露宿街頭的賣藝日子怕是已經7年有餘。後在軍中比武被楊千玨看中,隨後被邀請進入殺手組織“暗香”也已經過了兩年。

忽然回來扮演以前的角色,還真有些感概,想到這裏,他竟情不自禁笑出聲來。

“嘿你這小兔崽子還笑,快給老子滾!”

宅中看門人舉起木棒大聲嗬斥,李忘舒這才從回憶裏回過神來,匆忙起身,弓起背哆嗦,“大爺我錯了,這就走這就走。”

他到了田邊,拍拍身上的塵土,望著金色的稻田,遠處的人家炊煙嫋嫋,不禁入了神。

回過神的時候楊千玨已站在身邊,“忘舒弟,是這家吧?”李忘舒先是一驚,隨後連忙答到,“是,那個劉蕭就住在此宅,且我在他家門前躺了一晚,這條街看似熱鬧,晚上卻實為空曠,並無人經過。”

李忘舒說的時候不由暗暗佩服:不愧是暗香首領楊千玨,這輕功,好生速度,我一點未曾察覺。

“好,那我們今晚便行動。”

“好。”

所謂行動,自是取劉蕭之性命,暗香是現在江湖中首屈一指的殺手組織,有人花錢,他們便替其奪命。為萬無一失,總是要先勘察環境,這次李忘舒就自告奮勇,借著他還有些稚嫩的相貌,去再當一回乞丐。

李忘舒自幼孤身一人,父母給的印記隻有李忘舒這三個字。待有記憶之時,已是街邊賣藝舞刀弄槍的“小叫花子”,雖是蓬頭垢麵,卻也難掩他俊秀神氣的模樣。因為在軍營附近,總會潛移默化的學些東西,所以在後來練習時被軍中人發現,舉薦入伍,後又參加比武,被楊千玨看中帶走,進入暗香。

兩年雖不是一段很長的時間,但對於他來說,已經從一個小兵痞成為了高超的殺手,已經從第一次殺人手顫抖不已的少年,成為了渾身浴血也不會眨眼的冷酷刀客。

他對楊千玨,自是感恩,沒有他,自己會埋沒軍中,在沒有戰爭的地方駐守,恐怕一輩子也無出頭之日,而加入了暗香,李忘舒成為了刺客中的翹楚,世間人皆聞風喪膽,盼著終有一日,能成為像楊千玨一樣的江湖傳說。

這樣的感恩,可以理解,而那樣的夢想,現在他再一想,可真是愚昧至極。

入夜,劉家刀光劍影,宅中侍衛倒很警惕,發現了刺客們,不過對於李忘舒他們來說,並無大礙,行事之時,除了目標,多少人看到,便多少人死,這樣才能不留痕跡。

李忘舒衝在最前,毫無感覺地掠奪著他們的性命,他不知他們得罪了什麼人,也不知他們做了什麼事,他也並不在意,他要的隻是劉蕭的項上人頭。他要做的,隻是揮舞手中的刀刃。

李忘舒衝進裏屋的時候,劉蕭正抱著一個裝滿細軟的包袱想要翻窗而出,李忘舒一個箭步衝上去,一把將他拽至地上,包袱裏的細軟散落一地。劉蕭一個“饒”字剛開口,便戛然而止。隻一刀,劉蕭已身首異處。璀璨的金銀玉石不再奪目,沾染了一層血汙。

“嘁,又一個貪官。”

李忘舒念叨著踏出房門,外麵也已經差不多打掃幹淨了,他看到了清晨那個看門的人,那人倒在門前,口吐鮮血,他盯著李忘舒,他好像認出了這個“小叫花子”,眼裏閃過一絲驚異,但下一刻便黯淡了下來。

李忘舒擦了擦刀尖的血跡,“你終究還是弄髒了這石獅。”

“忘舒弟行事依舊如閃電,不得不讓人讚歎。”

“千玨哥過獎,不過不想浪費時間罷了。”

李忘舒本以為他會一直如此,直到成為最頂尖的刺客,卻不曾想在一次行動中信念會那樣動搖。

那次的任務是殺掉一個文官,這種任務一般而言是簡單的。文官就算再貪,再有錢,也不過多些字畫,幾乎不會雇外麵的打手住到自己家中,畢竟文人的那種迂腐和自命清高是改不掉的。所以應該就像踩死一隻螞蟻那麼容易吧。

在他們攻進去之前,李忘舒是這麼想著的。

然而和之前的情況不同,一般來說他們砍死幾個人之後,那些住客,仆人都會四散而逃,他家的仆人卻殊死抵抗,高喊著老爺快跑。

這些仆人有的甚至拿的菜刀,掃帚,就來抵抗,真不知是吃了豹子膽,還是這官給了他們極高的報酬。

當然,他們沒能攔住李忘舒,他終究一腳踹開了裏屋的門,看到了那個文官,他高瘦,五官端正,下巴有一縷胡子,看似威嚴,卻形容憔悴。此刻對李忘舒怒目而視,雖看出他渾身在抖,怕是嚇得都要尿了褲子,但他卻未往後退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