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談談你的想法吧,我相信你會給我一個好的解釋。”神二直勾勾的看這我說。
“我沒有解釋,你相信我就不會來傻兮兮得來問我原因。”我不屑的繼續修著手指甲,吹去剛被磨出來的粉狀,瞧,修的多好。
“你……我不相信是你拿的!”神二痛苦的抱著頭,看得出來他掙紮的很辛苦。情感和理智競爭過頭就會得神經分裂。
“老周啊,你還真神啊,就算你那條項鏈是我拿的,也不至於讓你鬱悶成這樣啊,再說我小日子過的滋滋潤潤的,有必要去拿你那條項鏈嗎?不金不鑽的,含銀還不是百分百呢!”我是在是受不了他那痛苦狀,無可奈何的對神經病第二講。
“那是誰拿的?那天就你和我兩個人,總不會是我自己拿的吧!”
“那就是你監守自盜!”我沒好氣的說
“你知道那條項鏈對我有多重要嗎?是馮紫在我生日那天給我的!我都保存了20年了!!”
我禁不住翻白眼,這個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他那個念念不忘的人早就嫁到京都給別人當後媽去了,他怎麼還不死心啊?
好吧,我承認那條事實廉價但在神二眼中無價的項鏈是我拿的,原因有幾個,挑重點的說,那就是我愛上這個神經病了,所以我是神經病第一,但是我拒絕承認這個事實。老娘放棄那麼多的績優股,偏偏選中這支跌停股,還傻兮兮的期望他是隻潛力股,總有一天會讓我大賺一筆,現在沒虧個半死不活就是我目前最大的期望了,不行!我要采取行動,不然就真的隻能做老姑婆了。
神二本名叫周歡,馮紫是他的初戀女友,我叫馮青。嗯,你從名字上應該看出來我和馮紫至少是有點關係的,不錯,她是我的堂姐,大我6歲。
馮紫和周歡是青梅竹馬,據說他們倆在幼兒園入學第一天就一見鍾情,除了上廁所和睡覺外兩人都是手拉手一起做。多以馮紫6歲的時候我就看到周歡了,他親切的叫我小青青妹妹,我從會說話開始就叫他神二,即使看到他垮掉的臉和馮紫不悅的麵孔我也無動於衷。極度討厭他們手牽手在我麵前飄過,但是我又很喜歡跟神二在一起,喜歡看他認真的表情,所以偶爾……好吧,我承認,是經常夾在他們中間做電燈泡。
他們的事老套的像馬路上所處可見的口香糖廢渣,從幼兒園到小學,中學,大學,兩人一直在一起。永遠記得馮紫在初一的時候跑到我麵前說周歡向她表白了,如果不出意外,他們會永遠在一起,不過故事到這已經結束了,原因是馮紫認識了莊嚴,一個比她大10歲的老男人,結過婚,有一子。還有一家算得上大的廣告公司,勉強算個鑽石人才。第一次見麵,莊嚴對她“驚為天人”,馮紫則對他“相見恨晚”,於是,不幸的神二成了冤大頭淒慘出局。我就大發慈悲隨便撿撿別人不要的東西往家裏帶還當成寶,別人還不領情。這隻呆鵝,難道看不來我一直自降格調偷偷喜歡著他嗎?
“青青,如果是你拿的,那你就還給我吧,我知道你一直以來都不是很喜歡我,但是天地良心,我也沒錯待過你啊,小時候我還幫你換過尿布的……”神二開始很“唐僧”的開始理勸。
我又翻了一次白眼,雖然我立誓要變淑女,但實在是……
“神二啊,項鏈呢,是有……”
“真的?還給我,多少代價都可以”
“就這根,”我隨便掏了一下衣領拿出一條珍珠項鏈,甩了甩。
“你,好吧,隨便你!!”神二鬱悶的一拍桌子,轉身準備走人。
“不送啊!!”我擺了擺手,不耐煩的拋出來一句。
“砰!”神二還使勁哼了一聲用力關上門。嘀嘀咕咕的冒出來一句:“什麼玩意!”
“我就是這玩意,你幹嘛什麼事都來找我?我又不是你的搜索流浪狗!!哼!”我負氣的把抱枕一手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