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戰鬥,我喜歡我的武器。我喜歡我的戰隊。我喜歡這種擊殺對手的快感。自我跳槽來到新的東家這兒以後,我覺的我人生改變了。這兒才是我真正想要不停去戰鬥的地方。我為那自己代言,我不為別人代言。我就是我,一個想成為網絡狙擊神的人。腳粘花,請記住我的名字。
其實我剛剛學會開槍的時候,手中的小白鷹總是能勾引我的軀體在電腦椅上擺來擺去。不是我手中的小白在瞄準對那渺小的頭。而是我的身體。槍是我死黨手把手教我按鍵盤買的。b61,b12,手雷,防彈頭盔,閃光彈。等等,小白鷹的鍵盤代號我卻忘的一幹二淨了。然而,經曆過無數次戰鬥後,我徹徹底底陷入到這個世界當中。每次擊斃一個對手,都會給我帶來無限的快感。每次被對手擊殺,我都會留心看看是誰開的槍。我的人頭比我的隊員都大嗎?
在這裏,我可以用槍擊殺對手。但決對不能帶到現實世界中去。槍,在這可以實現我的價值,在真實世界中卻是破壞和平的惡魔。ak47的父親曾坦言,我的兒子ak47是用來維護世界和平的,卻被人利用成為殺人最多武器。
我的身體終於不再跟著準星來回晃動了。我成為了他們眼中的菜鳥。我會開槍,卻打不死敵人。一切朝我開槍的人都是敵人。我總是喜歡第一個衝出戰壕。衝鋒陷陣,英勇殺敵。槍淋彈雨下我成了炮灰。一次次複活,一次次被對手擊殺,我是多麼的痛苦,多麼的鬱悶。看看我的戰績表,殺敵0,陣亡59。考試60及格萬歲,我的菜鳥陣亡成績居然大及格。頭頂上的菜鳥帽子是摘不了了。
也許我不適合這裏。其實,想成為一個真正的槍手,想練就一手好槍法。就必須是你射出的子彈可以連成線直達太陽表麵。後來,我才知道成為一個合格的槍手需要很多因素。並不是第一個出去開槍擊殺對方,也不是看見敵人就滿天飛的打完槍中的子彈。想使自已的戰鬥成績突飛猛進,必須先了解武器的特性。並且,探尋自已的優勢是什麼。
槍的種類很多。步槍,突擊槍,衝鋒槍,狙擊槍等等。就那m16和ak47來說,它倆的射速不分上下。由於ak47的後坐力極其大。已至於給我的感覺ak47並不能得心應手。於是,我用了b61。橫豎都是死,衝鋒是我目前唯一的戰戰鬥狀態。game很虛擬,但卻很真實。當炮灰我是不二人選。飄逸壯觀的倒下換來我那殘不忍睹的擊殺成績單。b61很沉重,跑起來很吃力,後坐力更大。子彈數量卻很充足。b61威力不大,卻可以震懾敵人。可怕的子彈數量,震耳欲聾的槍聲沁人心肺。偶爾會擊殺很多冒失鬼,我是菜鳥,我怕誰?大神也是從菜鳥大本營出來的。我這個剛摸槍杆不久的人,死亡並不可怕。我就是無限次衝鋒,我要在對手的前麵打出子彈威懾他們。我擁有兩套衣服。一套ctz,一套tz。每次任務,每次的行動地圖都不一樣。目標是一致,給對手沉重的打擊,擊殺對手是任務的內容。來自不同地方的我們在同一地點集合,看著秒表的倒計時10秒,心血沸騰啊。g0g0衝鋒指令發出,戰鬥開始。fireall,fireall。到處是槍聲,到處是手雷爆炸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