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辰,你說什麼?”

“以沫,我們…我們分手吧”江辰支支吾吾的說出這幾個讓我心碎的字。

三個月前——

“喂,哥,怎麼了?”(“哦,三個月後時是媽的生日。”)

“嗯,我知道。”(“你現在就從美國飛回來吧!我們到時候給媽一個驚喜。你也好幾年沒回來了。”)

“好啊,我知道了。再說你也不是在日本兩年了嗎?”(“對了,我已經在銀鑫路我們的沫軒酒店給你和我訂下了房間,我直接在酒店那裏等你吧,我就不去接機了。”)

“嗯,你已經到了?”(“嗯,好了,拜拜。”)

“嗯,拜拜。”

於是乎,我立馬就飛了回來。

回來後,可苦了我了。我是一個大路癡,便迷路了。那時我穿的平平常常的,其實我是不想太招搖了。

在那時我問了路,那人還送我到路口,我便對他好感飆升。

於是乎,我們便在一起了。沒錯,他便是江辰。

但我沒告訴任何人,我也沒告訴他我是誰,我隻告訴他我叫薑芷沫,他也一直認為我是個窮家女。

我還以為我尋到了真愛,沒想到就在三個月後的今天他要甩了我。就是你們看到的這樣。

“為…為什麼?”我以為他叫我來這家咖啡館是為了約會,沒想到…

“我已經有女朋友了,你不要再纏著我了。”在他麵上我看不到一絲愧疚。

“我們不是好好的嗎?為什麼你要這樣對我”我因難以置信幾乎吼了出來,引得周圍人都看了過來“你是不是

該給我個理由?”

“辰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一個看起來像狐媚子的女人走了進來“我才是他的女朋友,你快滾吧。”

“哼,兩位真是郎才女貌啊!”我冷笑一聲,對他們說“你們會遭到報應的,恕不奉陪!”

我甩下這句話就走出了咖啡店,隻聽到那女的說“你最好給我乖一點,不然我言雨晴不會放過你!”

“哼,真是氣死我了。”我邊走邊嘀咕著“別讓我看見他們,我薑以沫可不是好惹的。”

可奇怪的是我心中沒有一絲心痛,隻有滿腔怒火。便漫無目的地一直向前走。

走了好久我才發現不對勁,我抬起頭忽然發現我好像沒有來過這裏,ohmygod,不會迷路了吧!?

話說我可是標準的路癡一枚,在自家家裏都能迷路,更不要說這裏了。

“哎呀,這可怎麼辦呢?”我都快急哭了“都怪那對狗男女。”

我在哪兒急了半天,終於“我可以問人呀!真是笨!”其實也不怪我,我隻是越急越笨啦!

忽然,我發現一個特別帥氣的男生走在前麵。便問:

“你好,請問你知道銀鑫路怎麼走嗎?”我剛問完便低下頭,因為我認為迷路是一件丟臉的事。

可正因為這樣便錯過了這個男生臉上邪魅的笑,但隻幾秒便恢複平靜。

其實他也不知道,隻是見到她好似很熟悉又很陌生,不知道為什麼就想捉弄她一下“哦,你說銀鑫路啊!從那個方向走就到了。”

“那真是謝謝你了!再見!”我高興的說。

“沒關係。”他平靜的說。

我報以他一個微笑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