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依很茫然的走在街上,像抹幽魂,身邊人潮如水,擁塞在路上,熙熙攘攘的,但是自己卻覺得那麼無助與孤單,她緊緊衣服,抱緊身子,就那麼一步一步得走著,也不知道撞了多少人,很茫然的說對不起,說的自己到後來也懶得說了,任著旁人罵."依依,對不起,我知道我該死,可是,真的不知道怎麼和你開口,我怕傷害你,我真的不知道她會懷孕,我……依依,你要恨我就恨吧,真的,我知道我錯了,她和孩子,我必須對他們負責。"依依看著這個自己為了他不顧一切的男人,忽然覺得很可笑,那種感覺像是整個世界都拋棄了他。多麼有趣,這個口口聲聲說愛他的男人現在居然就這麼義正嚴詞的說他要對別人的女人負責,一副好男人的模樣。
依依在剛來a市的時候曾去商場買東西,看到一個笑得很開心的女人挽著柏震,那女人說不上有多漂亮,穿的也不是有多麼華貴,但是依依知道,那女人從頭到腳的行頭夠她奢侈生活一個月,寬鬆的衣服,磨舊的牛仔褲,不是很亮眼卻那麼的合身。柏震低頭和她說了句什麼,那女人笑意更加濃了,濃的刺痛了依依,她轉身就跑了,跑著跑著就在暗暗罵自己,怎麼那麼窩囊,明明自己是柏震的女朋友啊,她完全可以衝上去責問他,完全可以給她兩個耳刮,但是她就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跑,落荒而逃。而後他又說服自己,說那不是她的柏震,隻是相似罷了。可是沒有過多久柏震就來和自己攤牌了,而自己無處可逃。天漸漸晚了,而依依卻無處可去,本是滿心歡喜的來,想著總算可以和柏震一起開始幸福的日子了,到了a市他肯定會為自己安排好一切,隻是,一切事與願違。
霓虹燈閃爍著,城市仿佛不知疲倦,也沒心沒肺的喧囂著,從來不管你的死活。依依蜷曲著,抱著雙腿在路邊,像被遺棄的小狗在風中瑟瑟發抖。想著,如果這時候死了,那該多好。柏震向她攤牌的那天,是他的生日。那天,她興高采烈的花了半天的時間在鏡子前試衣服,發誓要讓他看到最美麗的她,以前在大學的時候曾茗就常常罵她“你這女的,怎麼就不知道打扮自己的啊!”那時候她驕傲的回嘴“反正我有男朋友了,無所謂!”回答的那麼理所當然,理直氣壯,好象不管自己怎麼樣,柏震也不會嫌棄自己。可是依依也知道女人有時候是需要好好打扮自己讓別人眼前一亮的。從家鄉帶來的衣服畢竟有限,依依左試試右試試就是不滿意,等到想到要出去買的時候才發現時間已經來不及了,於是就挑了兩件最貴的往身上穿。雖然貴的不一定好,但是畢竟一分價錢一分貨,貴總有它的道理。最後別了個胸針,化了點淡妝,在鏡子前照照,越看越滿意。
他們約在一個環境很簡約地方,很適合他們這樣要求高但是並沒有多少錢的年輕人。依依點好蛋糕,撐著頭,很耐心的等著。可是等來了的卻是柏震的那翻話,企求她的成全。
“先點蠟燭吧。”依依淡淡的說了這句話,柏震楞住了。
“依依,對不起,她在等我的,今天他們家為我辦了個派對,所以我必須去。”
“好,那再見,還有,生日快樂。”依依對他微笑。
“那,再見,謝謝你。”然後柏震頭也不回的走了,走的很匆忙,沒有多瞧她一眼,好象扔垃圾一樣,無所謂。
那天依依一個人吃完了一個蛋糕,吃完了所有的菜,吃的胃鼓鼓的,但是很滿足,然後一步一步得走回家,一蹦一跳,像個孩子。
直到一個禮拜後,在報紙上看到他們的婚禮,才知道,原來這一切都是真的,淚,止不住,橫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