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瘋之名》作者是個精神病人,所見所聞比較多,他從混亂不堪的記憶中找尋那些零零落落的材料——這是一個瘋子在發瘋中自然而然地搜集起來的。於是就把它們編排在這部小書裏……那就請你放開胃口,尤其是鼓起興致來,把擺在你麵前的東西,嚐一嚐吧。如果你讀了之後,覺得故事作怪,那至少也並不冗長。因此,每一篇故事都不致使讀者感到過分厭倦。正如某一位詩人所說:“作死是有趣的。”作死自能使人得到某種安慰,哪怕是作得更糟!正如作者在發瘋中常常經曆的一樣,一件事幹得久了,調動一下,往往會覺得爽翻天一些,哪怕你一做下去,就真的爽翻天了。”
“叮鈴!”門鈴突然響了起來,打擾了他看這本半個世紀前被評為最偉大小說的書。
“你當自己是歐文麼?”李峰之立馬關上手中的《以瘋之名》,盡管他隻看了前言,但是他還是把它丟在一堆書籍之中以保證自己不會在看別的書的時候看到它。
刷了漆的木門被李峰之“跨啦!”一下打開了,一個快遞小哥鑽了進來。
“你好,你是送遊戲倉的?不是說好的半小時送到麼?你用了三十五分鍾。”李峰之指了指牆上的鍾,那裏顯示著十三點三十五。
快遞小哥擦了擦汗,隨即立馬開始解釋:“抱歉哦親,最近有點忙啊親,不要給差評哦親,我們很累的哦親!”——畢竟在今天,就連快遞員也有好評壞評製度了。
“行了,抬到客廳就行。”李峰之讓出一條路,快遞小哥卻兩手空空的走了進來,背後跟著倆抬遊戲倉的大叔。
“我#%@%,這玩意好沉……”大叔抬東西時還不忘吐槽。
“你丫撐得住不啊?”另一個大叔含情脈脈地盯著他。
這基情無限的鏡頭嚇得李峰之立馬打了好評並將三位貴客送了出去。
“ok,現在,隻剩下你,還有我了!”李峰之盯著那部遊戲倉,其眼神竟不亞於前麵那個大叔,盡管這玩意將李峰之的經濟再一次逼進窘迫。
那麼,我想讀者看這篇小說的時候,可能想先了解一下主角是什麼人,於是我便把自己以前寫的一些東西整理並且列出來,以便參考。
李峰之,這個生於2041年9月13日的男人,在2065年的今天,也就是2065年2月14日,已經活了8555天了,一個人生命不到三萬天,這樣算下來他差不多走過三分之一了,但是他依然是一事無成,從他十六歲一傻之下離開父母以來已經過了2711天了,他做過無數事情,當過快遞員,酒保,收銀員等等職業,打過的零工更是數不勝數,而現在,他已經懶得幹這些事了,如今他隻窩在這個不到一百平米的小出租房,每天窩在電腦前,要麼打開錄視頻軟件解說半個世紀前的遊戲,要麼打打字爬爬格子,然後在網編那裏壓榨一筆稿費,過著拮據的生活,每天兩頓飯不管飽,甚至有時候一天隻吃得起一頓飯,平時也幾乎不出門,除了買點麵條之類的東西以及必須要的生活用品之外不買其他東西,美曰其名:體驗古人般的生活。(其實就是沒錢。)
但是即使在生活這麼窘的情況下,他還是不忘幹自己想幹的事情,比如用大紅筆在臥室牆上寫上jokerpool,再比如擺在桌子上的活結,v,傑森等等的麵具,都證明著他是半個中二,不管奇葩的行為還是正常的行為他都做得出來,隻要他想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