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青春史 碎片一(1 / 1)

青春史碎片

碎片1

我是一個苦命的孩子,出生9個月全身40%被燙傷,胳臂、肚子、大腿上都有燙傷的痕跡。母親說:“那時可愁壞我和你爸了,你爸愁的頭發都抓去一大把。”父親是個酒鬼,平時好好的工作也算不錯,可到了晚上一喝酒就像被複了魔一樣,六親不認,到處生事。就連母親也因為父親喝酒要離婚,但到最後也沒離成。

我從小就缺愛,爺爺奶奶不想別人家的那樣愛自己的孫子。他們隻偏愛我唐弟。什麼東西都給我堂弟一家。

爺爺更是出了奇的壞,我那年6歲,我堂弟5歲。母親因為工作把我放在爺爺家裏看著,我堂弟也在。爺爺把一塊掉在地上的肉給我吃,把碗裏的肉給堂弟吃。我當然是不吃直接給丟掉,爺爺相當的生氣,直接拿毛巾抽我,說我浪費糧食。誰浪費糧食誰把肉掉在地上的。然後把我左臉抽出了淡淡血跡。我一氣之下跑上大山,那時爺爺家就建在山腳下跑上去十分的容易。爺爺奶奶更是沒出門追我,直到第二天晚上我媽媽哭著找到了我。我不小心掉到了一個不小的坑裏,雖然能爬上去,我也不想爬上去。外麵很難看到裏麵除非靠近看那時我感覺好孤獨,沒有人說話,沒有人玩。從那時開始我就厭惡了這個家,厭惡所有人,甚至這個世界。到現在我問他還記得那天堂弟記不記得那幾天發生的事,他都說不記得了,我也不知道他是故意不回答還是怎麼樣,此時這些已經無所謂。

在張大一點我7歲上一年級。那是我一生中最痛苦的時候。

一年級我特別的笨,記憶力也是很差,可能是我燙傷的緣故,導致我大腦發育不良。

我第一次見到這麼的小朋友,我有些格外的興奮,畢竟這是我小時候第一次見這麼多的人。一些東西我已經記得不清了。我隻說我記得清的吧。一年級我們班的一個人丟了5塊錢,之後班主任把全班人都嚴刑逼供了一次。我最好欺負,那時的我又很笨,就被他們告了老師說:

是我偷了那些錢。那些錢根本不是我偷的,我連見都沒見過何來偷呢。然後我就被班主任叫到了校長室。校長和班主任一唱一和的讓我承認是我偷的。校長先問我是不是我偷的,我不承認,班主任說,在不承認,我就把你爸媽叫來打你一頓,然後再把你開除。我當時被嚇到了,直接流出了眼淚。我那時就他媽傻、笨。居然還承認了。我到現在還在後悔。然後我在班裏於是就沒人跟我玩,還時不時的有人常常來欺負我。我從此成為了一個天大的笑話。父母來找老師校長理論,最後叫來了警察叔叔,但最後還是把班主任和校長以故意欺騙罪送到了警局。到最後我才知道

丟錢的呢個人錢根本沒丟,隻是找樂子騙人而已。

一年級就這麼過去了,升二年級了,卻因為年齡不夠又重新上了一個一年級,用平常話說就是砸班生。又換了個老師。老師有嚴重的體罰學生的傾向。常常讓我們一群男生頭上頂著凳子蹲著馬步。到最後老師拿一根細長的小棍子一人抽一下才算完事。每次都是滿頭的大汗,身上酸痛。估計一些和我一起玩的人都知道。

(碎片一完,碎片二明天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