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未向別人講述過我的過去,連蘇同也沒有,我羞於向別人講述,因為這並不是什麼美好的記憶。
我的家鄉坐落在華中,小城鎮,名氣卻不小,被稱為磷礦之都。因為礦產多,全國各地的商人蜂擁到鎮上挖礦,人多,重型貨車也多,一日日地壓在路上,大地沉悶的喘息。每年夏天穿著黃馬甲的工人們掄起錘子砸向地基,重重地打下,石塊四濺,然後鋪上重重的瀝青,壓路機一遍一遍來回,嗡嗡的聲音戳進耳朵,可是並不會長久,下一年又是重重的錘聲,最終成為記憶的一部分。
早上天還蒙蒙亮,踏著步子和天邊的疏星作伴一起上學,眼前一晃,是模糊稍見輪廓的人朝著學校的方向走去。偶爾來一輛呼嘯而過的貨車,席卷起一陣塵土,刮進身體裏,似乎抖抖身體就能落下一層灰,到了教室推開窗戶,看著樓下蔥蔥鬱鬱的樹才能呼吸到新鮮的空氣。
去時學校大門還沒開,便在門口玩。門口有兩座很大的石獅子,我總喜歡爬上去再滋溜溜地滑下來。有時有老人經過,便會對我說:“是你們楊家的東西,也該你玩。”
我不理他們,專注地往獅子身上爬,慢悠悠地滑下來。三次,我玩了三次便蕩著書包往旁邊的早餐店去等阿真。
他們在我身後笑,“這女孩傻,和她媽一樣。”
我自動屏蔽身後的聲音,站在大門邊乖乖地等阿真。
“這是楊老三的女兒。”周圍的人指指點點。
楊庭之,我父親的名字。出生書香門第,家裏三兄弟,是最小的兒子,可惜是個賭徒,家裏的錢都被他敗光了。沒了錢,別人哪肯讓他賭,於是他規規矩矩了兩年,在鎮上尋了一個事做,找了老婆成了家。
賭癮像毒癮一樣不可根除,也許是偶爾的一望,也許是午夜夢回想起賭的刺激,不管出於何種原因,他確實是又開始賭了。從我有記憶開始,就是女人拉住男人的衣服,男人對女人拳打腳踢,仿佛她是一張破布,不值一提更談不上尊重。
在農村裏,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擁有絕對的處置權利,他可以她任意打罵而不受到任何的懲罰——隻因為那個男人是她丈夫。父親最擅長的就是將人捆起來,拿著皮帶抽人,他使的勁兒巧,一下又一下,靈活地像蛇。
有一段時間我很怕黃昏。
我在家裏,趴在窗戶上看著遠方的雲越來越淡,黑夜如同囚籠一樣困住了我,我知道,父親要回來了。
如果是贏了錢還好,他開著燈,舔了舔手指,一遍一遍數著錢。若是輸了,那便是我和媽的末日。
藏了皮帶也無濟於事,隨手抄起的東西都是武器,讓我背著手跪在他身前,赤紅的眼瞪著我,“認不認錯?”
“……”
無論是回答還是不回答,結局都是一樣的,白色的帆布鞋,重重地抽到了臉上,尖叫地用手捂住,沒用的,沒用的,皮膚裏的血液沸騰,漲紅了也無濟於事。
最好的結尾是他被人喊出去打麻將,最壞的是持續一整夜的打,第二天,全身到處都是傷痕,穿衣服的時候扯的肌肉生疼,表麵卻若無其事,我怕看見別人同情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