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1 / 1)

李想一年大概會給我打4個電話,我認識她兩年多,接了七八通電話,核心隻有一個問題:她沒男朋友。她一個公務員還沒男朋友,她都虛歲三十了還沒男朋友,她有房有車自己全額貸款了還沒男朋友。找個男朋友怎麼那麼難?

我們當初一夥人給她的定義就是,太挑。我跟李想是在去西藏的火車上認識,她比我大五歲,不過我們看上去差不多大,從這點你就知道,我長得沒她好看。盡管她誇我青春無敵,前途遠大,我也徹底認識到,自己不如她受歡迎。

從她上火車,到我們結束西藏之行,大概半個月時間,有三個男人跟她表白,其中一個決心要轉調去她的城市,跟李想共同生活。不過她一個都沒答應,甚至有天為了逃避某男的追捕,淩晨5點半從旅館拖著箱子跑出來,還在桌上遺漏了一副gucci眼鏡。

不是誰都能為了男人白白甩掉兩千多塊的,所以我理解李想的守身如玉。她在二十七八歲的時候,還拚命尋找著一種感覺,一種戀愛的感覺。但這種感覺在青藏高原都沒發生,誰知道在哪個無菌環境才能培育出來。

靠感覺否定人,是單身女青年的老把戲。相親相到一個工科男,看他木訥地想展示點專業知識,就忍不住猛拍自己大腿悔青兩寸腸子:我幹嘛吃飽了撐的坐在這兒?於是所有累積起來的,關於找一個男人的衝動,即刻煙消雲散。

不過我的問題不是沒感覺,而是感覺太多,隨隨便便就能培養出大把感情。這種隨隨便便導致的後果,是我談戀愛,比人家談合同還快,少則三星期,多則一季度,兩個人激烈碰撞到一起,然後全成了炮灰,什麼也沒留下。我從來沒有尚有聯係的男朋友,他們從分手的一刹那,就好象暴斃而亡,不見蹤影。

這不是心太狠,而是如果你隻跟一個人相處過兩個月,約會次數不滿十次,就算有過親密接觸,也不會形成條件反射,這樣忘起來就十分快。我跟李想在西藏朗朗晴空下,分析我整個戀愛史的時候,她有點驚詫,類似上一季的流蘇靴看到這季幹淨利落的皮靴,這時候我跟她五歲的差距,就顯得十分明顯。

大概是我從西藏回來後,在網上發表了一篇西藏攻略,兔子就是這麼找到的我。從MSN上,我了解到,他既膽小又乏味,渴望去西藏,不過讓他單身冒險去,設置了很多安全指數後,他肯定會攤手放棄。當時兔子跟我一樣,都在畢業關口,不過我讀本科,他念一個工科碩士學位,我們時常有一搭沒一搭的聊兩句,我從來沒對他有什麼遐想,所以也沒在網上人肉他的照片,他對我感興趣不過是因為我去過西藏,至於他,我一眼都能忘穿,畢業後他肯定是個工程師,拿不高不低的工資,發不緊不慢的牢騷,找個銀行工作的女朋友,一起貸款買房。所以我定義他為:十分乏味的工科男。

直到後來聽說他要去畢業旅行,他躍躍欲試的問我:去哪好啊?我窮極無聊又窮凶極惡的回了一句:畢業旅行多沒勁,要不咱們去私奔吧?

兔子被鎮住了,也沒說不去。因為他是男的我是個女的,兩相掉轉,或許是場騙局。可是一個姑娘約你去私奔,你好意思拒絕嗎?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於是兔子答應了。答應之後的一星期後,迅速製作了不下三套旅行方案,徒步路線,住行攻略。並打了N個電話,確認我不會放飛機,我懶懶地說:私奔而已嘛,又不是奸夫****大跑路,你這麼緊張幹什麼?

當然我也不是笨蛋,媽媽說,不要跟網友見麵。我要確保安全地見麵,所以我跟了個團去,如果兔子是猥瑣男,就趕緊以團長不允許自由活動為由,跟他勉強做次團友,如果他還不錯,那就……哼哼哼。

那年四月大概是我人品爆發的一月,出發前一天導師通過了我的論文,在江南農村一條濕嗒嗒的雨巷裏,好運氣再次降臨:遠處走來一個撐紅傘的男人,帶著他那兩顆潔白璀璨,充滿笑意的門牙。我終於知道了他為什麼叫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