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吳達,同學們都叫我武大,就是那個賣炊餅的家夥。因我個子不高,身體瘦弱,臉上還有一道傷疤,像賴巴狗似的。
我爸年輕時是個混混,老了還做還混混,所以四十歲才娶了媽,然後生下我。我爸老來得子,興奮的不得了,對我異常疼愛。我媽受不了爸整天打架鬥毆,惹是生非,生了我沒多久就跑回了娘家。
我本來身體就弱,再加上沒有媽媽的照顧,所以十幾歲還跟個小學生似的,八歲那年我起水痘,癢的我直拿手抓,那天爸喝醉酒,知道第二天才發現,慌忙送到醫院,臉上的水痘抓破感染,留下了疤。
我爸悔恨不已,從此找了份正經工作,不過好景不長,上初一那年,我爸因與人發生口角大打出手,把別人打成重傷被判刑進了監獄,至今我便一直寄宿在爸爸的結拜好兄弟林叔叔家。
我去監獄看過父親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那是我第一次見爸爸掉眼淚,他哽咽的說道:“達子,爸對不起你啊!”
對父親我談不上恨,也談不上愛,感覺這就是我的命,左右不了,隻能欣然接受。
林叔叔跟嬸嬸離婚了,他有個女兒,叫冉冉,比我小一歲,按照輩分她是妹妹,我是哥哥。
但在別人眼裏,冉冉亭亭玉立的,比我還要高出半頭,我更像是弟弟。她非常看不起我,說我有人生沒人養的野孩子,長得又矮又醜,臉上還有一道疤。我身體羸弱,但長相還算端正,要不是那道疤痕的原因,也不會被人說成醜八怪。
也正是因為這些先天條件,我性格自卑膽小,對別的冷嘲熱諷都不願意反駁,隻會一味的忍受和逃避。叔叔對我很好,像親兒子一樣對待,我學習中等,叔叔拿錢資助我上了高中,這讓冉冉很不高興,她學習很差,所以叔叔把她送進了職高。
那時的職高很垃圾,都是些學習不好,混日子的學生,冉冉當我的麵質問叔叔:“憑什麼別人的孩子你拿錢上高中,親女兒卻要上職高,我不服!”
林叔叔又無奈又生氣的吼道:“你還好意思講,瞅瞅你的成績,是上高中的料嗎?有學校肯要你就燒高香吧,你哥命苦,我不能對不起大哥!”
我聽了很感動,冉冉不理解,生氣的跑出了家門……一晚上沒回家……
我在學校沒有什麼朋友,為了不辜負叔叔,除了學習就是學習,但我發現學習也是要有天分的,無論我再怎麼努力,成績一直在中遊徘徊,不高不下。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冉冉進了職高沒幾天,就和一群染著各種顏色頭發的小混混玩到了一塊,成天濃妝豔抹,吸煙喝酒。
再後來我發現她突然變得很有錢,身上穿著名牌,化妝品也是那種昂貴的,前幾天還換了一個新出的蘋果6s手機。叔叔知道女兒花錢大手大腳的,所以嚴格控製她的零花錢,所以如果沒有貓膩,她肯定是買不起這麼多奢侈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