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自己剛剛來這個世界的時候,自己就像是在黃泉路上徘徊的一瓣彼岸,夢幻而又嗜血,就像寂寞的小小玫瑰,害怕心碎,天真用刺來防衛。
的確,被自己的狗血穿越,自己也被嚇得夠嗆。
當時,自己在地球上可是“風靡全球,無人不知”的銀噬閑,就因為自己喜穿銀白的和服,明明是純潔的象征,但卻因為自己殺人不眨眼,而讓純潔的衣袍上渲染是那致命的妖冶,銀白上的點點絢如異世界的櫻花,望塵莫及。而自己就是在這樣的“威名”下,她那個對她維命是尊的青梅竹馬,邀請她與他一起到加拉帕戈斯群島約會,但最狗血的,就是自己剛剛坐下,卻因椅子長年風吹雨淋,無人維修,被摔進垃圾桶。之後,自己醒過來的時候,就發現自己在某個不知名的湖底,恐怕,自己就是在這裏沉睡了一段時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