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楊慕宸連連搖頭,夏曉初的心都涼了,她都盡最大努力了,這還不滿意?那恐怕她得唱一下午了。
楊慕宸從專業的角度分析:“雖然你底子還不錯,但有些咬字不太清晰,這是很吃虧的。我看不如這樣,你試試英文歌。”
夏曉初大跌眼鏡:“英文歌?我……我英文的咬字就更一般了。”
汪圻幫腔道:“慕宸,重在參與,唱歌還是要靠天賦,何況曉初確實英文不太好。”
楊慕宸不悅:“她的英文好不好,我最清楚。就這麼決定了。”
不明所以的劉國棟點頭稱讚:“我覺得慕宸說得有道理,英文歌確實容易拉好感。”
楊慕宸從點歌台上列出一大堆英文歌:“你自己選,還是我幫你選?”
夏曉初硬著頭皮回答:“我……我先看看。”
瀏覽了半天,夏曉初終於看見一個熟悉的歌名,《TheRose》:“就……就這個吧……”
楊慕宸直接下命令:“你唱一遍我聽聽。”
“我歌詞不太熟……”
“沒事,發音慢慢糾正,我先聽聽你唱歌的感覺。”
在盡量不跑調的情況下,夏曉初勉強把這首歌唱下來,音樂結束時,她整個人都快虛脫了。
楊慕宸打了個響指:“就這首了,非常適合用鋼琴伴奏。”
夏曉初絲毫沒有話語權,一切聽從楊慕宸的指揮,他說往東,她沒法往西。好在,楊慕宸沒再讓她唱別的,三個男的喝完兩打啤酒,就各自回家了。
楊慕宸帶夏曉初進了自己的書房,這是他第一回允許夏曉初進入,從前都是房門緊鎖。
這是書房,也是琴室,有鋼琴、小提琴、薩克斯,還有一台夏曉初沒見過的樂器,她猜想,這大概就是楊慕宸說的雙排鍵。
打印了兩份《TheRose》的琴譜加歌詞,楊慕宸坐在鋼琴前,彈奏起來。
夏曉初聽得呆了,她是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那雙看上去瘦削清減的手,此刻竟然在琴鍵上翩翩起舞,而這首歌,在楊慕宸舞動的手指之下,變得格外動聽。
她身體裏的某個位置,似乎遭受了無可言說的一擊。
有一件她既擔心又坦然的事,終於發生了,她真的喜歡上了楊慕宸。
如果說在楓葉山的那晚,她還隻是一時衝動的話,那麼此刻,她真真切切地直麵著自己的內心,她喜歡楊慕宸,他的聲音、他的言行、他的一切,她都開始喜歡上了。
彈奏完畢,夏曉初怔在當場,楊慕宸叫她:“你聽仔細了麼?能不能跟上我的節奏?”
夏曉初回過神兒來,迅速擦拭了眼角,擦掉未被察覺的淚滴,回答道:“呃,還行……還行吧。”
“你把歌詞背熟,明天我檢查。”
“哦,好。”
夜裏,夏曉初失眠了,腦海中反複閃現楊慕宸與她溫存的片段,她不由自主地摸摸自己的唇,似乎,還殘存著楊慕宸的味道。
他的房間就在隔壁,她卻格外的想他,想念這種東西,一旦開了閘,就像泄洪的潮水,一發不可收拾。
她暗想,從今天起,她要努力,就算不能與楊薇薇相比,哪怕,他對她隻能產生一絲好感,她也會牢牢抓住,不放手。
三年的時間太短,她不要,她想要的是,與他共度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