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盛夏的天氣酷熱難耐。尤其是中午,炙熱的陽光烘烤著大地,使大地如同火爐一般,讓人恨不得能把自己放入冰窖之中。路上隻是偶爾兩三個人在走著,且都是行色匆匆,不為別的,隻是不想在這烈日下行走。此時,一個一襲白色長裙的女孩就顯得有些突兀了,隻見她始終不急不緩的走著,而且如果你仔細看,你甚至會發現,她邁出的每一步仿佛都是經過尺量過的一般,每一步邁出的距離幾乎都是相等的。烏黑得長直發,偏東方的臉龐,又有些西方人的特征,精巧的瓜子臉,微微上挑的眼梢,像是已知魅惑的狐狸,高挺的鼻梁,紅豔的嘴唇,明明該是嫵媚的臉龐,此刻卻生生被女子演繹出淡雅,脫塵,再加上一襲長裙,如同畫中走出來的一般,遺世而獨立,她就是黎慕歌。
終於行走至“詩意”的門前,輕輕的推開門,頓時空調的涼氣浸潤了她的全身。走進去四下看了一眼,便發現了目標,那是一個男人,不,更準確的說是一個男孩。細碎的短發,精致的臉龐,是造物主的厚待,周身散發著陽光的氣息。她就是黎慕歌的男朋友林子皓。
微微勾唇,朝著林子皓走去“子皓,今天找我出來是有什麼事嗎?”看著黎慕歌淺笑的臉龐,林子皓的話有些說不出口。黎慕歌坐下,點了一杯藍山,靜靜地看著林子皓,等待著他說出找自己出來的目的。林子皓握了握拳,似是下定了決心一般“慕歌,對不起,我們……我們分手吧。”沒有小說中歇斯底裏的咆哮,亦沒有偶像劇中梨花帶雨的哀求,隻是淡淡的問了一句“為什麼?”
還沒等到林子皓的回答,便被一聲“子皓”給打斷了,聽見叫聲,黎慕歌轉過去看向來人,她想不用林子皓說她也明白為什麼了。來人是方豔如,S是排名第三的企業宏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女兒。看著走過來的方豔如,黎慕歌輕聲問了句“是為了錢嗎?”不怪黎慕歌如此問,因為方豔如從小到大便是被寵壞了的大小姐脾氣,驕橫跋扈,且有些微胖,外貌也隻能算是勉強說的過去。“慕歌,對不起,我……”抱歉的話還沒說完,便被黎慕歌打斷了“不用說對不起,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的權利,我們就這樣結束吧,從此以後我們便是陌路人,請記住,再見麵時,我們彼此都不再認識。”她黎慕歌有自己的驕傲,同樣的有很嚴重的感情潔癖。
剛說完,方豔如便走了過來看見黎慕歌的那一刻,眼底劃過一抹嫉妒。“這不是我們的校花嘛,怎麼,被男朋友甩了?嗬嗬,真是笑話啊,我要是你,早就躲起來了。”聽著方豔如的話,林子皓的眉頭微皺,隻是最終還是沒說什麼。而黎慕歌也沒高興搭理方豔如,有一種人,你越是搭理她,她便越會變本加厲,最好的方法就是不搭理她。見黎慕歌不願搭理自己,方豔如覺得無趣,便挽著林子皓離開了。看著林子皓挽著方豔如離開的方向,心還是疼了,隻是一段逝去的感情,她不會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