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迅看透了賴弘毅的打算!
賴弘毅此舉,是拿他的性命作為賭注。
輸了,死去的是一個犯錯的千戶,甚至在賴弘毅看來,無報備離城的人本就該死,能為國家而死,為百姓而死,也算是死得其所。
贏了,李迅在當地承擔懲罰,邙山賊寇是在統領手中,自然是皆大歡喜的局麵,何樂而不為。
李迅總算明白了,為何賴弘毅身上是黑白相並的光環,因為他是一個站在正義側的酷吏,所圖所求,皆是為了正義,可他的正義卻有些扭曲,將一些不嚴重的罪行嚴重化。
胡千戶吹胡子瞪眼:“那叫一定危險?那就是讓李迅送死!”
賴弘毅正想回答,李迅冷言道:“請問賴千戶,大唐律法第七卷第二十章第三十二條是什麼?”
賴弘毅皺起眉頭,大唐律法條例多如山巒,即便是刑部的人,也往往需要翻閱典籍,才能確認,他一個不良人,能記住不良人規矩已經花費了他數年的時光。
李迅自己回答道:“大唐律法第七卷第二十章第三十二條規定,凡無具體條例規定的罪行,以前例為判決標準。”
其實李迅也是不記得具體的條款,他隻是在小時候翻閱過大唐律法,知法懂法後才能規避一些前世不算什麼今生卻可能要命的行為,大約對一些內容有印象。
之所以能背誦得這麼清楚,是因為此刻小人正在一本大唐律法麵前。
賴弘毅:“大唐律法有規定,不良人權柄特殊,其內部另成條例,以其內部為準!”
李迅咧開嘴,潔白的牙齒森寒:“賴千戶怕是隻記住對自己有利的規定,大唐律法確實有賴千戶所說的規定,但在這條條例後麵有一章內有說明,如不良人規矩與大唐律法有衝突,標明遵循不良人規矩的,則以不良人規矩處理,若沒有標明,這以大唐律法為準。
剛才賴千戶也提到了,不良人千戶未報備離城在不良人規矩中未有條例,自然不可能表明遵循不良人規矩,所以,李某所犯下的過錯,應按照大唐律法判決。
如果賴千戶心中有法,請按照以往不良人千戶未報備離城的案件處罰,作為判斷標準,當然,如果賴千戶心中無法,那李某無話可說。”
以往不良人千戶未報備離城的處罰,在場眾人再清楚不過,大部分寫一份文書補充一下,剩下一些甚至連文書都沒寫就這麼揭過去了。
賴弘毅臉色變得有些鐵青:“本千戶去翻閱一下大唐律法,再做判斷。”
片刻後,賴弘毅回來了,臉色更加鐵青,憤怒的低沉音從喉嚨滾出:“請李千戶明日前交上無報備離城的原因的文書。”
說完,拂袖而去。
滇封省歎口氣:“賴兄這人,嚴於律己,也嚴於律人,對犯錯者過於苛刻了點。”
而後和李迅交談兩句,也轉身離去。
“多謝胡千戶替我說話!”李迅朝胡千戶拱手道,對胡千戶,自然用不著本千戶和李某這樣的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