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清代中晚期的土爾扈特部落(3 / 3)

箭丁:是土爾扈特各盟旗人數最多的,歸旗劄薩克直接統轄,非奉清政府之命不為私人服務,"他們是社會生產的主要擔當者,也是賦稅、貢納、兵役、站役及其它各種差役的擔當者。"他們既要向旗劄薩克繳納繁重的賦稅,(有牛5頭或者有羊20隻,均交羊1隻,有羊40隻以上,交羊兩隻),又要自備馬匹、武器、口糧去服兵役。而盟旗衙門的差役和開支,官員的供養,盟旗長向皇帝的常例進貢、獻禮、赴京經費,無一不在箭丁身上。按規定,封建主也假公濟私加重箭丁的額外負擔。還要服站役,就是箭丁在驛站服勞役。如在南路盟有巴音布魯克-阿克蘇8個驛站。巴音布魯克-伊犁8個驛站,巴音布魯克-喀喇沙爾(焉耆)5個驛站,巴音布魯克-哈密20個驛站,巴音布魯克-烏魯木齊8個驛站。箭丁要無償地供應往來官員和軍人的食宿,驛站常備的馬匹、駱駝、食羊數以百十計,戰時驛站索要更為加重。驛站雖然在加強中央與各盟旗的聯係方麵有重要的作用,但是箭丁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

隨丁:是各級盟旗長和領主享有的牧民,以及清政府封爵的貴族與爵位相應的額定人丁。他們為各自的主人服務,而不分擔官差賦役。隨丁在盟旗中人口占少數。封建主和貴族的隨丁是被永遠占有的,即"隨人口丁"。而管旗章京和佐領等人的隨丁,是僅在主人任職期間服役的,主人離職時仍然退回本盟旗和蘇木充當箭丁,又叫"隨缺口丁"。隨丁免去了兵役和對盟旗劄薩克及佐領的負擔,專供主人役使。他們或在封建主家中服役,或在自己家牧養主人的牲畜。封建主可以任意驅使隨丁為自己勞動,特別是主人經濟情況不好時,幾乎全靠隨丁養活,甚至讓隨丁替他們償還私債。隨丁的政治地位比箭丁低,沒有出任旗、佐領官吏的權利。隨丁為主人服役有功的,主人可以解除他們的隨丁義務,將其退回蘇木當箭丁。封建主也常常利用會盟的機會,將不聽話的貧窮的隨丁調換為聽話的、富有的箭丁戶,以便於役使和增加收入。有的箭丁不願貢賦的,願做隨丁的,經盟旗長會盟後同意的,可給予調換;但有的隨丁不願做服役的,要去做箭丁卻是不允許的。

廟丁:執掌喇嘛廟的主持,他們並以個人和寺廟的名義占有牧民進行役使,叫廟丁。廟丁的數量是根據喇嘛廟的大小額定的。他們不交貢賦,隻服勞役。土爾扈特人獻身於佛的,此人的親屬可用牲畜贖回其身。王公出5頭大牲畜,平民出3頭大牲畜,即可為廟丁贖身。由於封建主的奉獻,牧民的捐獻,喇嘛廟所經營的畜群不納稅等原因,大喇嘛往往成為富有的僧侶封建主。東歸的大喇嘛洛桑丹增擁有達千人以上的廟丁和無數的牲畜,這種情況形成了廟富民窮的現象。清政府後又規定廟丁要服兵役,交納貢賦,其地位和劄薩克的箭丁相同。還有的貧苦牧民既不願意當箭丁,也不願意當隨丁,跑到喇嘛廟當了廟丁。以後喇嘛廟實行箭丁製,但比旗劄薩克箭丁的貢賦要少,又比旗劄薩克隨丁的低得多,廟丁仍然願意在喇嘛廟內服役貢賦。

莊丁:土爾扈特各部中汗、親王、郡王的女兒(格格)陪嫁來的人戶和侍男侍女叫莊丁,地位和隨丁差不多,是專給貴族和格格服役的。侍女的地位與家仆相等,有的陪嫁終身,甚至他們所生的子女,世代為莊丁,就連盟旗的會盟也不得隨意將他們編換為隨丁、箭丁或廟丁。

土爾扈特各部東歸後8年,清政府免除了他們的一切雜役和賦稅。以後由於清政府軍需頻繁,土爾扈特東歸各盟經濟的恢複,生活的安定,牲畜的增加,開始對土爾扈特各盟旗實行計丁派役,計丁收賦,以後又逐漸變通為計畜派役,計畜收賦。在盟旗內擔任各級官吏者被免除一切賦役,還有一些也成了牧主,他們因為有功,輸財,服役,勤謹等原因定期或終身豁免賦稅和勞役。當時,加上封爵和授賞的基礎上免除賦役的,形成一個頗有勢力的牧主階層,牧主沒有在盟旗和佐領中征用勞役的特權,他們就采用各種形式役使牧民。

蘇魯克製:(蘇魯克,即牧主貸給別人放牧的畜群。)本是封建首領征用勞役的一種形式,又原封不動地被土爾扈特的牧主們所采用。牧主利用貧困牧民的處境,將畜群交給貧困戶放牧。牲畜損失凡不是因天災疫病等正常死亡的,皆由牧戶負責賠償,正常損失的交皮子,繁殖牲畜概歸牧主,未成活的交羊羔皮。牧戶可乘用馬駝,半農半牧戶還可以馴養耕牛耕馬使用,可剪取羊毛,擠吃奶子,但要向牧主交氈子、奶製品、炒米等。

贍養製:也是牧主役使牧民的一種形式。盟旗劄薩克可以將貧困的屬民交給富牧戶贍養。牧主利用這種製度,允許貧困牧民寄食家中,無償地役使他們,實際上這些所謂的寄食者,就成了牧主的家仆。

雇傭放牧製:在牧區,牧工的封建依附性很大。牧工多是逃旗的蒙古人、維吾爾人、哈薩克人,或在內地有罪逃來牧區的漢人,清朝曆有禁令不準收留,並且時時糾查緝捕。牧主賄賂官府和盟旗長佐領等,把他們收留下來,並以擔保人自居,以極低的報酬役使他們,一般是解決一個人的吃穿,或者每年獲得3-5隻羊或1頭牛而已。

在土爾扈特各部的半農半牧區和農區,清政府一直采取免徭、免賦的政策:"自教種以來俱係自耕自種,並未出納賦稅,也無別項差使"。但是東歸6盟16旗的王公貴族和活佛,依照特權,租給包地戶開墾,收取地租,作為開源增收的一個來源。清政府對維吾爾農民和漢族農民收什一稅,而他們對維吾爾人、漢人的包地戶則收十五一稅,或十二一稅,而對蒙古平民耕種土地則分文不收,待對方將生地墾為熟地之後(一般3至5年)再收十一稅。各部盟旗劄薩克還讓莊丁、隨丁替他們耕種土地。

到了1878年,土爾扈特各部曆經阿古柏侵略軍浩劫回到駐地之後,清朝政府更加放鬆管理。隨著中國內地太平天國運動、義和團運動,孫中山提倡民權共和的呼聲日高,又加之新疆地處關防,世界民主民權運動的興起,清政府也不得不對部落的牧民統治有所弱化。再加之貴族王公和平民大都有血緣關係,他們給平民的權利逐漸增多。據大清律規定:雇工和工人比奴婢高人一等,到了清後期,土爾扈特各部牧工和民工和他們的雇主或牧主,共坐同食,而且"不立文契,永無主仆之分"。這說明牧主和雇工、長工和貴族的關係進一步改善,清政府的等級製度在土爾扈特各部逐漸弱化。而且土爾扈特有助窮扶貧的傳統,如哪一個男子到了結婚年齡娶不起妻,大家要幫他成家,不管哪一個民族的人到了草原上沒有吃喝和工作,不管到了哪座氈房都要留宿(以免凍死,被狼吃掉),並給予吃喝(以免餓死);他願意做工的,還要幫他找活幹(以免窮困)。這些優良的民族傳統對長工、雇工、牧工提供了較優惠的生存機會,減輕了逃旗的蒙古人、逃獄的漢人和維吾爾人生存的困難,並且有了一個生活的區域,也促進土爾扈特各牧區的經濟發展。

在清朝後期,接受新式教育的土爾扈特知識分子,在國內外民主革命的影響下,產生了要求自由平等的民主主義思想,部分箭丁、隨丁、廟丁甚至莊丁因作戰、服役有功等原因,以及因為他們的品格優良,學識過人,有的擔任了副盟長以下的官員。如南路盟的平民西裏克,屬箭丁,就擔任過副盟長。這在原東歸6盟中並不鮮見。等級製度到清朝後期和民國初年,受到了各盟旗人民的極大的衝擊。

第五章 經濟的起伏

土爾扈特部落從1771年回歸祖國,至1911年辛亥革命140年間,部落相對穩定和安居。各土爾扈特盟旗,逐漸形成了以畜牧業為主的多種經濟區域,社會經濟方麵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各盟旗人民的生活相對得以提高。雖然清朝後期新疆經曆了3次戰亂,但是土爾扈特各部還是直接間接得到清政府的調劑和救濟,得到新疆各族人民的支援,使部落獲得發展經濟的一個短暫的機遇。

東歸6盟畜牧業是其社會經濟基礎,1771年清政府給他們劃分了牧地,1773年7月又將和碩特恭格部移牧於博斯騰湖畔以西以北之地。1773年9月渥巴錫移牧尤勒都斯草原,1774年5月策伯克多爾濟率領一部移牧於渥巴錫部遺留的齋爾草原。"清政府經過3次牧地調整,各盟旗牧地固定下來。"

土爾扈特人民分布於天山南北,新疆富繞的地理環境,為他們提供了優越的天然牧場。他們保持著逐水草而居的遊牧傳統,分為春夏秋冬四季牧場,牧場都是天然草原,受地理和氣候的影響而變化,春秋牧場是為轉場而設的。夏牧場多是在牧草豐茂、水源充足的高山草場,冬牧場多選在背風向陽山穀、山窩、小盆地之中,因這些地方冬季氣候稍暖,無大風雪,積雪較淺,利於人畜越冬。

渥巴錫所屬南路盟牧地,夏牧場在大尤勒都斯山內的遼闊的巴音布魯克大草原;冬牧場在喀喇沙爾城(焉耆)西北部的開都河流域;春秋牧場在小尤勒都斯山內

北路盟的牧地,夏牧場在齋爾山中寬闊平坦的高山草場;冬牧場在鐵布克山,賽木斯台山,阿爾格勒特山,代倫山和北部穀地的丘陵地帶;"春秋牧場在和布克穀地與和布克河流域及烏吐布拉克草原。"

東路盟的牧地,夏牧場在烏蘇南山的賽裏克提草原;冬牧場在吉爾格楞河流域;春秋牧場在巴音河流域。

西路盟的牧地,夏牧場在科固琴山,其綠草連天,山高草茂;冬牧場在精河流域的大平原;春秋牧場在博爾塔拉河流域。

新土爾扈特盟的牧地,夏牧場在科布多草原,草原水源充足,綠草密匝;冬牧場在布爾根河流域,青格裏河流域;春秋牧場在察罕河諸流域。

和碩特盟的牧地,夏牧場在烏拉楞格高山草甸草原;冬牧場在博斯騰湖以西以北之地;其地域平坦,水草豐盛;春秋牧場在清水河流域,包爾圖草原。

東歸6盟所屬的各旗、各蘇木都有固定的冬夏草場,用鄂博(石頭堆成)做為標誌,不得逾越,"土爾扈特人遊牧方式以和屯(村落)集體放牧的習俗,即以3至10戶以上的牧戶(帳幕阿寅勒、蒙古包牧戶之意)這是一種數戶近親合牧的基層社會組織與生產協作單位,也是一種遊牧生活的互助組織,每個"和屯"都有專人負責,其負責人一般為年長者和較富裕者。"

土爾扈特各部隨著牧地的固定,開始有計劃地使用草場。他們在俄國積累的放牧經驗,再加上清朝推廣畜牧業生產技術,土爾扈特各部的牧業,無論是經營管理、生產技術和草場建設、牧草品種保護和牲畜的改良,以及畜群結構改善諸方麵,都有著顯著的提高和改進。各部打井修渠建蓄水池,用來灌溉草場,圍欄搭棚築圈來建設草場。他們實行人工種草,建雙塊草地,來改良草原,利用夏季、秋季、冬季的牲畜互相轉換草地來保護草場。冬季大多能在固定點放牧,並且用夏秋季收割的牧草和農區、半農半牧區的苜蓿、糧食補飼牲畜過冬。由於實行了一係列保護草原和牲畜的措施,從而使牲畜的數量得到了較快的增長。到1861年(即部落回歸90年時),土爾扈特南路盟的各類牲畜的總量已達百萬頭。農區和半農半牧區的牧業,由於農業的開發和牧業的繁榮,也同樣有了發展。土爾扈特各部在農區和半農區,沒有盲目地開發建設夏秋草場,而是采取夏季秋季到山地草場放牧,秋冬轉到農區和半農區冬草場過冬,有力地保護了農區的生產。他們利用夏季收割的穀草、秸杆和糧秕,貯備足夠的草料解決冬飼問題。他們以村落為單位,打井、建圈、圍欄更為普遍。為了農業生產的需要和商業交換的發展,進行多種經營,不論大小牲畜或過去不屑於喂養的牲畜,如豬、驢等加以飼養。畜產品利用率不斷提高,腸衣、畜骨、羊毛、畜皮製成了香腸、骨粉、地毯、衣服等進入市場,他們在俄國時擀氈、織毯、製香腸技術得以普遍地推行。這一係列措施,都推動了牧業的發展。

農業在土爾扈特各路盟,特別是在南路盟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定居的農業和半農半牧業成了土爾扈特各部經濟的另一支柱。它奠定土爾扈特人民安居樂業的基礎。隨著農業的發展,土爾扈特人從事農業和半農半牧業的越來越多,在喀喇沙爾的哈拉莫墩、哈麻胡提、包爾海等地,"土爾扈特人從事農耕作業的占了全南路盟人口的二成以上"農業的發展給一部分土爾扈特人帶來諸多的好處,他們在農區平原上建倉存穀,以備饑荒;修渠打井,改製農具,以利生產。他們利用放牧中對牲畜馴養的經驗,用馬騾耕地收割,大大減輕了勞動強度,促進農業的發展。他們同漢族、維吾爾族、回族農民交流耕作種植技術,互相學習,提高農業生產的技能。漢族農民將內地興修水利、農田管理、水土保持、密植育種等先進的農業技術傳授給土爾扈特人,維吾爾農民教土爾扈特人種植果草蔬菜的本領,從而改變了土爾扈特人的營養結構。漢族、維吾爾族人民也學會了土爾扈特人許多改良草場、改善畜群結構的先進的放牧技術。

隨著土爾扈特部落畜牧業、農業和半農半牧業的發展,商業也發展起來了。土爾扈特各領主赴京朝覲時,往往是帶著商隊,到口內出售他們的畜產品和農產品,以換回日用品再銷售給部落人民。首領們還在烏魯木齊、哈密、伊犁、喀什設立商號。而且在當時的鞏乃斯、巴侖台、和靜、阿克蘇的穆爾劄山口已經形成初具規模的浩特(即城鎮),大批的漢族、維吾爾和回族商人開店設鋪叫買喊賣,"他們進入蒙地城鎮進行貿易"。而土爾扈特人民在俄國時就積累了不少的經商經驗,東歸祖國之後,商品貿易突破了貴族需要的範圍,越來越廣泛地深入到人民大眾之中。漢、維、回族商人從土爾扈特牧民手中收購畜產品原料和畜產品半成品,販賣各種日常用品給牧民,時間久了他們逐漸在土爾扈特草原居住,有的商人甚至還在巴音布魯克設立商號,修建店鋪。有的商隊更進一步跟著牧民轉場,吸收土爾扈特人的土產,銷售商人的綢緞、衣物、磚茶、布匹。部落不少的牧民也開始經營商業,他們從內地買回衣料和日用品,在部落銷售,以供給人民的需要。有的經營運輸業,把部落大宗的畜產品和農產品,運到口內和口岸進行貿易。為了適應土爾扈特人民發展經濟的需要,各寺廟的喇嘛也進行商業活動,當時的阿嘉庫倫寺所在地鞏乃斯與和靜黃廟不遠的巴侖台,就是土爾扈特部喇嘛們進行貿易的重要市場,也是土爾扈特部落土產收購中心。總的說來,清代的土爾扈特部落的商業,溝通了部落與內地的物資交流,使部落的經濟與內地的關係更為密切。

在清代,不僅可以通過漢商得到內地來的各種精細的手工業品,而且漢族手工業者和原土爾扈特部落的手工業者結合起來,以生產的手工業品來滿足部落人民的生活和生產需要。獨立的銀匠、鐵匠、木匠和泥瓦匠已經形成,他們深入農區和草原,為農牧民製造和修理各種工具,為婦女們製造各種飾品,為喇嘛建立寺廟,為貴族修建居室,為牧民建立冬營地和為農民建立居住點。車輛的鍛冶,木製器具的製造,房屋修建,村鎮的建設都一一發展起來了。

手工業者製造了各種用品和器具,如靴子、馬具、銅器、小刀、錫器、木碗、首飾等等。中國式幌車、俄國式的鐵馬車的製造和使用,無論樣式和構造,都有很大的進步。手工業者逐漸代替了部落人民的一部分農庭手工業勞動,廣大的牧民取得了更多、更精製的手工業品,還可以用更多的勞力從事牧業生產。

1872年,阿古柏入侵舊土爾扈特部東西南北4盟,人民背鄉離井、流離失所,人口失散大半。農區土地荒蕪,草場嚴重破壞,牲畜五分之四被阿古柏侵略軍搶掠,土爾扈特各部落經濟衰敗到了極至。1878年,各部回到原地聚居,重建家園,雖經各族人民的支援、清政府的救濟,但由於部落元氣大傷,經濟恢複緩慢。"到辛亥革命前夕,各部人口仍不及1861年的一半"開墾耕地不足原來的百分之五。像南路盟到辛亥革命初年收糧還不足1200石,不夠部落自給,僅夠農區和半農半牧區蒙古人民飽腹而已,牲畜存欄頭數仍不足1871年的百分之四十,尚不足30萬頭,人民生活仍然比較貧困。但是,從1878年到1911年的30多年間,部落局勢相對穩定,部落人民獲得相對發展經濟的短暫機遇。他們克服重重困難,疏浚了草原的水渠,開始更加精心地治理草場,各部在30多年間,從劫後留下的極少的牲畜發展到5至6倍的數量。農區和半農區土爾扈特人民積極興修水利,修渠引水,重新治理複耕原來的土地,耕地有了不同程度的恢複。城鎮又開始繁榮,商品又在農牧區流通起來,土爾扈特部落的經濟又出現了轉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