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曆史宗教

在我國少數民族曆史發展的早期,一些外來宗教信仰曾經傳入我國,並被我國一些少數民族的古代先民所信仰,但是,這些宗教文化並沒有在我國的少數民族社會中得到進一步的生存和發展,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逐步消失了。因此,這些宗教信仰在我國少數民族中的傳播也便成了曆史,所以,在此我們不確切地稱之為"曆史宗教",以使之與現在仍保留的外來宗教信仰相區別。這樣,"曆史宗教"在此便有了不規範的特定含義,即曆史上我國少數民族曾經信仰過的外來宗教。這些宗教信仰主要包括景教、祆教、摩尼教等,它們雖然在我國已成為"曆史宗教",但它畢竟曾經信仰於我國的一些民族之中,其信仰思想已不可避免地潛移默化到了這些民族的民族性格和民族信仰思想之中,因此,其思想殘餘至今仍殘存在這些民族的信仰之中,值得我們進行研究和探討。

第一章 景教

景教原是基督教中的聶斯脫利派,後來形成了獨立的宗教信仰體係,在唐代以後傳入中國,被稱為景教。該派創始人是敘利亞人、古代基督教神學家聶斯脫利(約380-451),他抨擊正統派的上帝"一位論"學說,創造了自己的基督"二性二位"說,即不同意基督的神性與人性結合成為一個統一的"本體",而認為神性本體附在人性本體上;因此,聖母瑪利亞隻能是基督之母而不是上帝之母。公元431年,以弗所公會議上,聶斯脫利所主張的基督二性二位說被判為異端,並把聶斯脫利革職流放,追隨他的信徒逐漸形成聶斯脫利派,並逐漸傳到了東方的波斯,在波斯王的保護下獲得迅速發展,後來又向東傳,傳到了我國的新疆,並由新疆傳到內地。

公元635年,敘利亞人阿羅本等傳教士自波斯經新疆到達唐都長安(今西安)傳教譯經,並隨後建成了波斯寺,後改稱大秦寺,於是景教開始在中國內地流傳。公元845年,唐武宗曾下令禁止佛教流傳,該教亦遭波及。元代以後,該教又重新傳入我國,與當時傳來的天主教被統稱為"也裏可溫教"。在我國少數民族中,維吾爾族、哈薩克族等都曾信仰過景教。

景教在古代維吾爾人的信仰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阿羅本到中國傳教時曾先到達過新疆。到了元代,景教在新疆地區曾廣為流傳,世界著名旅行家馬可·波羅在其遊記中曾經記述新疆到處都有景教教堂,諸如今天的喀什、和田、輪台、伊犁、吐魯番、哈密等地。當時,波斯人曾稱基督教為"達爾沙",由於新疆維吾爾人的景教信仰很普遍,所以那時的中外史學家、旅行家在他們所寫的著作中就稱新疆為"達爾沙國"。近百年來,在新疆吐魯番地區發現了一些景教寺院、壁畫和景教文獻,同時在景教文獻中還發現了用敘利亞字母拚寫的古維吾爾語(即回鶻語)的讚美詩,成為研究景教的珍貴資料。公元十世紀,維吾爾人開始大規模信仰伊斯蘭教,景教信仰便在維吾爾人中銷聲匿跡了。

第二章 祆教

祆教即瑣羅亞斯德教,中國史稱"祆教"、"火祆教"、"火教"、"拜火教",是流行於古代波斯、中亞等地的宗教信仰,公元前六世紀由古代波斯人瑣羅亞斯德在波斯東部大夏(今阿富汗的巴爾赫)創建,以後發展到波斯各地。該教奉《波斯古經》為經典,主張善惡二元論。認為火、光明、清淨、創造、生是善端;黑暗、惡濁、不淨、破壞、死是惡端。善端的最高神是阿胡拉·瑪茲達,即智慧或主宰之神;惡端的最高神是安格拉·曼紐,即凶神。認為善惡兩端之爭中,人有自由選擇的意誌,也有決定自己命運之權。人死後,阿胡拉·瑪茲達將根據其在世時之言行,進行末日審判,通過"裁判之橋"送上天堂或投入地獄。要求人們從善避惡、棄暗投明。其道德箴言是"善思、善言、善行"。認為火是光明、善的代表,是阿胡拉·瑪茲達的象征,要求教徒在麻葛(即祭師)指導下,通過專門儀式,禮拜"聖火。"因瑣羅亞斯德教既崇拜火,又崇拜日月星辰,中國人認為該教是崇拜天,故稱之為"火祆"。祆是天神的省文,不稱天而稱祆,說明是外國的天神。

公元前四世紀,祆教傳入我國的新疆,即西域地區。六世紀南北朝時傳入內地,北魏、北齊、北周的皇帝都曾帶頭信仰。隋唐時東西兩京都建立了祆祠。宋代以後,祆教逐漸在我國消失。在我國少數民族中,維吾爾、塔吉克、烏孜別克族都曾信仰過祆教。

祆教是由地處波斯和新疆之間的滑國(又稱白匈奴)傳入新疆的,現代考古工作者在新疆發現了公元前四世紀的祆教祭祀台,居住在這裏的維吾爾族很早就接受了祆教,各種史書都有新疆居民"俗事天神"的記載。北朝時期,祆教在維吾爾人中的傳播比較廣泛,但到唐代以後逐漸走向衰落,但直到公元十世紀末,高昌、龜茲的祆教師還與回鶻使臣一同到宋朝朝貢。伊斯蘭教傳入新疆以後,祆教在維吾爾人的信仰中逐漸被伊斯蘭教所取代。但其遺風仍然存在於維吾爾族民間,如現今維吾爾人在迎親回來的路上,新郎、新娘要跳過或繞過一堆火以表示幸福吉祥即為祆教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