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概述

在人生旅途中,任何人都會遇到挫折和坎坷。由於人們的認知能力、辨別能力和心理適應性的差異,難免會產生不健康的心理傾向,而這種不健康的心理傾向會直接影響人們對周圍事物的正確判斷,甚至導致決策的失誤。學生剛剛跨進校門時,是懷著美好的憧憬而來的。但是由於他們的單純和幼稚,往往在這樣或那樣的挫折和困難麵前,會顯得不知所措,出現苦悶、煩躁、抑鬱等情況。這種心態如果不能及時排除,有可能形成心理障礙,會直接影響他們的正常學習和生活,妨礙其健康成長。本章就此加以闡述,目的是使學生掌握有關心理衛生知識,對心理障礙予以積極預防,及早發現並得到有效的治療。

第一章 心理障礙與心理異常

心理障礙和心理異常有密切的聯係,因此在認清心理障礙之前,首先應弄清心理異常的概念。

一、心理異常

心理異常,也稱異常心理。關於"異常"的界定,有其相對性。如"高智商"是超乎正常的優秀狀態,而這裏所說的異常是指低於界定的界限,帶有一定否定意義的病態心理。一般說來,按其程度劃分有三種:輕度心理異常為心理問題,中度心理異常為心理障礙,重度心理異常為心理疾病。作為輕度的心理異常,即心理問題,一般人人都發生過,而且也隨時可能發生。如受老師批評而產生的不快;因自尊受損而產生的反感、抗議等。如果自我調節能力較強,或由於情境轉移等因素,多數心理問題能隨時得到解決。但也有的人因心理適應性差,自我調節能力較弱,或得不到及時的正確心理疏導,一些心理問題不能隨時排除,積澱已久,就會加重心理異常的程度,導致心理障礙。如果心理障礙再得不到及時矯治,就會發展到嚴重的程度,成為心理疾病,即人們所恐懼的精神病。

二、心理障礙的含義

它指的是心理異常反應劇烈,又持續時間長久,形成其內容充分泛化和自身難以克服的精神負擔。例如,某職業中專發生過這樣一件事:一位女生一天晚上突然出走,留下紙條,上邊寫道:"姐妹們,我走了,別為我擔心。我實在受不了啦,精神要崩潰了,我要散散心,請別通知我家長......"後來,經過班級同學尋找,終於在火車站找到了她。經了解知道:這位女孩在其不滿周歲時父母離異。不久母親又組成新的家庭,但繼父對待她娘倆並不好,酒後總辱罵她母女倆。當這位女孩在初三讀書時,她的生父悄悄來看過她。由於繼父待她不好,便萌生了尋找生父的念頭。後來,她得知生父成立了新家,並又有一子時,她失望了。從此,她開始不相信人們說的話了,認為人與人之間是虛偽的,沒有什麼真誠可言。她認為:母親瞞她20年不講真話,是欺騙她,繼父又不愛她,生父又不盡其責,她周圍的人都不能接受她。因此她很痛苦,而當她在中專讀書時,有一天生父突然出現在她麵前,聲稱認女兒。麵對突如其來的情況,她心亂如麻,百感交集,痛苦萬分,不知所措。送走生父後,她一直徘徊在痛苦之中,沒跟任何人講。思考了三天後,實在想不開,於是決定出走。這是一個很典型的由心理問題發展到心理障礙的例子。幸虧學校心理谘詢老師及時介入給以耐心幫助,才沒有出現更為嚴重的後果。

心理障礙一般是由心理問題積澱過久而演變的,往往發生在認知環節上。在心理發展過程中,由於人們認知能力的局限,常出現不正確的認知,從而得出片麵的、不準確的結論,直接影響情緒的變化,而這個過程的時間愈久,愈易"泛化"。如上例,那位女學生父母間的恩怨有其複雜的原因,不跟她講也有一定道理。而她卻因此得出:"父母撒謊欺騙她"的結論,認為人人都在撒謊,互相欺騙;人間沒有愛和真誠等"泛化"的結論,顯然是錯誤的,偏常的。

三、如何區分心理正常與異常

為什麼要區分心理正常與異常呢?這是因為心理疾病的診斷主要是依據心理症狀反應,而心理症狀就是心理狀態異常的表現。要認識心理異常就必須與心理正常狀態作比較,通過分析比較,才能確定哪些心理反應是正常或異常的。然後由心理的異常反應即心理症狀反應來確診是哪類心理疾病。

一般來說,心理正常與異常之間必然存在一種界限,兩者存在著實質性的差異,而且應該有一個區別它們的標準。但實際上要找到一個判定心理正常與異常的固定不變的、通用的標準是困難的。因為個體心理正常與否是與他所處的時代環境、社會文化和風俗習慣等有密切關係的。在這一時代認為是正常的,換一個時代就是異常的,如我國封建時代女子死了丈夫不能改嫁,若改嫁就是反常行為,為世人所恥笑。又如,我們現在的家庭關係是男女平等,男女在家庭中享有同等權利,而至今在我國個別山區仍存在著母係氏族群體,在那裏的家族中,女尊男卑,一切都要服從女當家的,丈夫隻是這一家的客人,不是家庭成員,男女婚姻被稱為"走婚",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住,白天要返回生養自己的家中去,如此行為和心理反應屬於正常,否則,你若要求男女平等,則是異常,為族群的人們所恥笑,所不容。

但是,在相同的社會文化背景下,人們還是可以製定出一般人正常心理活動的常態範圍,將個人的心理狀態與社會認可的行為常模比較,以及與其本人一貫的心理狀態和人格特征加以比較,就可以判定此人的心理是否異常,其心理異常的程度如何。

劃分心理異常的標準是困難的,沒有絕對的分界線。但是,多數專家認為,如果根據心理科學的理論原則,還是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麵來認識和判定個人心理狀態是否正常。也可以稱之為判斷心理正常與否的三項原則。

1心理與環境的統一性原則

心理是客觀現實的反應,因此任何正常的心理和行為,無論是心理形式還是其內容都必須與客觀環境保持一致性。例如,在街道上出現一條瘋狗,人們都很害怕,一些人拿起棍棒,狠狠地把瘋狗打死,以免傷了他人,這些人的思想、感情和行為是正常的表現。假如眼前沒有瘋狗,有的人卻清楚地看到一條瘋狗在咬人,在場的其他人均未看到,那末此人可能有視幻覺了。幻覺是異常的知覺,也可以說是心理異常的一種表現。所以正常的心理活動必須保持與環境的一致,如果人的認識、情感和行為與客觀現實相脫離,則這個人的心理可能就是不正常的了。

2心理活動的內在協調一致性原則

人類的心理活動過程是由認知、情感和意誌行動等部分組成。知、情、意各種心理過程是一個動態的有機的完整的統一體,各種心理活動之間具有協調一致的關係。在心理活動過程中,如果它們之間表現出不統一和不協調,就是說失去了心理活動的統一性和協調性,就出現了心理異常。如正常人想到了或遇到了高興的事,就會產生愉快的心情而發笑,遇到悲傷的事就會傷心甚至哭泣,這是心理正常的表現。假如一個人無緣無故地發笑或哭泣,或者是遇到傷心的事反而不停地笑,這就是心理活動異常的表現。

3人格的穩定性原則

人格也稱為個性,它是個人在長期的生活曆程中形成的獨特的個性心理特征。每個人的個性特征也是人格特征都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俗話說:"江山易改秉性難移"。這說明人的個性是不易改變的。如果在沒有重大的外部變化的條件,一個人的個性特征卻發生了明顯變化,那麼這個人的心理可能會產生異常。如一個一向比較開朗、達觀、外向的人,沒有什麼明顯變故,突然變得沉悶、寡言、悲觀、內向,這個人的心理和行為偏離了正常軌道,可能打破了人格穩定性,有可能是心理異常反應。

上述三條原則是判定心理正常與異常的基本原則,如果明顯違背了三項基本原則,就可能出現了心理活動的異常反應。由於心理活動是非常複雜的,而心理健康與否,心理活動的正常與異常又有程度和水平之分,所以在確定心理異常與否,在診斷心理疾病時,還要考慮到影響心理活動的諸多內外因素。審慎行事。

第二章 心理障礙的內在表現

一、錯覺

這是一種對客觀事物的歪曲的感知,即把客觀外界存在著的某種事物感知為性質完全不同的另一種事物。這種現象稱為錯覺。錯覺引起的原因可能是生理的,也可能是心理的。同一分析器內部的相互作用,不同分析器所提供的信號不一致,當前知覺與過去經驗相矛盾,或者思維推理上的錯誤以及某種特定的情緒背景等等,都可成為造成錯覺的原因。

對於正常人,當客觀情境的複雜因素使感知對象本身的特性受到掩蓋或歪曲;當感官提供給大腦的信號減少,各分析器的信號相互矛盾,大腦皮層對外界刺激物的分析綜合便發生困難,都可以發生錯覺。此外,在某種情緒背景下如精神疲乏、心情緊張或驚慌恐懼的時候,也可以發生錯覺。如一個膽小、害怕黑暗的人在夜間進入昏暗的房間時,看到掛著的衣服常會以為是吊著一個人而大吃一驚。而一些情緒比較活躍而又愛幻想的人常常容易產生一種錯覺,稱為幻想性錯覺,例如把天空中的雲彩或牆壁上的汙漬,通過想象構成一幅幅賦予某種意義的圖景,而且內容可隨幻想的改變而改變。對於正常人來說,錯覺隻是認識活動的個別的特殊情況,並不能以此說明人不能正確認識客觀事物。事實上,由於人能發現錯覺,能找出產生錯誤的原因、條件及其規律性,並能加以糾正,恰恰說明了人能正確反映現實。

對於精神病人,錯覺是常見的症狀之一,錯覺一旦產生,病人自己不能覺察,不能認識,更不能加以糾正,而且往往嚴重影響病人的行為。例如,病人會把屋頂的小貓看成是猛虎或把吊燈看成是巨蟒,因而驚恐萬狀;也會把碗裏的白米飯看成是一碗蛆,因而大發雷霆,拒絕進食,等等。精神病人的錯覺可見於不同分析器,因而有錯視、錯聽、錯味、錯嗅、錯觸及內感受器的錯覺,但臨床上最多見的是視錯覺,其次是聽錯覺。

二、幻覺

這是一種沒有現實刺激物作用於相應的感受器官而出現的一種虛幻的感知體驗,即外界環境並不存在某種事物而主體卻堅持認為感知到該事物的存在。幻覺是精神病人最常見的症狀之一,是一種嚴重的心理過程障礙。例如某病人整天愁眉苦臉,認為自己是廢物,沒有任何用處,白吃了人民的大米;並經常聽見屋外有單位某領導人責備的聲音,說其"白拿工資"、"偷懶"、"沒病裝病"等。患者一聽到聲音就到屋外尋找,並沒有人,患者則認為該領導是不願意跟自己見麵,因此常獨自向窗外大聲回答說:"是,我是偷懶!","是,我是白拿工資!"等等。

幻覺也可以在正常人身上見到。正常人在某種特殊狀態下,如處在疲勞狀態,入睡前或醒覺過程中,在催眠暗示或感知覺剝奪狀態下以及因期待而焦慮的情緒狀態下等等,都可以出現幻覺。不過對正常人來說一般都是片斷的,持續時間也很短。如果反複出現大量的幻覺或持續時間很長就應看作是病理狀態。

作為病理過程的幻覺,按其內容的性質來看,可以是肯定的、中性的、否定的與命令。"肯定的"是指幻覺的內容對患者有利的,如表示讚揚、稱頌、奉承和捧場等。因而病人感到高興、得意。"中性的"是指幻覺的內容是一些與患者無關的東西,因而可以安靜地進行反應,而基本上不影響其行為。"否定的"是指幻覺的內容對患者不利,具有侮辱、謾罵、指責、諷刺、譏笑甚至威脅等性質,因而病人感到憤怒、不平和難以忍受。"命令的"是指幻覺的內容對患者具有命令性質,病人"聽到"說話聲音命令他(或她)做某種事情,如聲音"命令"病人扔掉自己的東西;聲音"命令"病人(做出納工作的)把錢幣燒掉;聲音"威脅"病人說要打死他(她)等等。病人在這種幻覺的影響下,做出這樣或那樣的行為,例如病人真的把自己的東西扔掉;真的把錢幣燒掉;受"威脅"的病人因忍受不了而企圖自殺等等。

通常有幻覺的病人不能區別幻覺的形象和從現實中獲得的物體的形象。病人常常能指出幻覺形象的方位,例如聲音發自樓上,隔壁或窗外。病人甚至可以辨出是男是女,是熟人還是陌生人的聲音。幻覺形象的產生是不以病人的意誌為轉移的,病人既不能隨意地讓它產生,也不能隨病人的意願避開它,不讓它產生。

幻覺形象的產生是無法進行檢查的,即不能用事實來向病人證明或無法使病人相信其幻覺形象是不存在的。病人會對醫生的勸說進行反駁,例如說:"您怎麼會看不見?在那邊,在右邊角落裏站著一條狗,豎著耳朵,毛是棕黃色的。"或者會說:"您怎麼會聽不見?要知道有一個很清楚的男人聲音命令我'舉起手來',這是一個吸煙人的嘶啞聲音"。因此,要說服幻覺病人是不可能的,隻有隨著整體病理狀態的改善,症狀才能消失。

按照感受器官的不同,幻覺也可以分為幻視、幻聽、幻嗅、幻味、幻觸以及內髒和本體感受器的幻覺等。在臨床上最常見的是幻聽,而幻聽之中又以言語性幻聽最多見。其次才是幻視,以及幻觸、幻嗅、幻味等。這種情況與常人有些不同。正常人從客觀外界得到的信息90%以上來自視覺通道;而精神病人的感知錯幻則大多數產生於聽覺通道,特別是言語聲音的幻聽。這可能是因為現實生活中人際交往主要依靠言語。也就是說,言語刺激(即人們說話的聲音)是最反映人際關係的現實狀況的刺激物,與人類當前的利害關係息息相關,因此,有較大的信息量。在一般精神病人的感知錯幻中,言語性幻聽比其他感知通道的幻覺多得多,這是合乎邏輯的。

幻覺還可以分為真性幻覺和假性幻覺。真性幻覺是指病人對幻覺形象的體驗與對真實事物的感知映象完全相同。假性幻覺與真性紀覺不同的是:

(1)病人所感受的幻覺形象,一般輪廓不夠清晰、不夠鮮明和生動,不具備真性幻覺的那種現實性,幻覺形象往往不完整。例如患者隻看到一個人的上半身,或僅有頭部而沒有軀體部分。

(2)假性幻覺的形象並不位於客觀空間,而隻是在病人的主觀空間之內(腦子裏)。它隻是對於內部表象的重新感知。如果說真性幻覺是病人對外界客觀現實的虛假的感知的話,假性幻覺則是病人對自己內部的主觀現象的感知。

(3)假性幻覺並不是通過病人的感官獲得的,病人可以不用自己的眼睛就"看"到頭腦裏有一個人象;可以不通過耳朵而"聽"到腦裏有人說話的聲音。

(4)病人對待假性幻覺的幻覺形象的態度不同於真性幻覺。病人並不害怕假性幻覺中的獅子,盡管他感知到了獅子的爪子的接觸。但如果在真性幻覺中看到獅子,他一定會叫喊起來,並要逃跑。

幻覺的另一種特殊形式是機能性幻聽。這是病人在聽到外界某種現實聲音刺激的同時,又出現與此無關的言語性幻聽。當現實刺激作用中止了,幻覺也隨之消失。換言之,這種幻聽是在聽覺分析器受到現實的聲音刺激作用時,即處於某種機能狀態下才出現的。能夠引起機能性幻聽的聲音一般是單調的聲音,如鍾聲、流水聲、雨聲、雷聲、刮風聲和腳步聲等。幻聽的內容一般較單調、簡短而固定。

三、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

病人在感知某一客觀事物時,作為一個客體的整體來說,是正確的;但是對它的部分屬性、如形狀、大小、顏色、位置、距離和時間關係等產生了歪曲的感知。這時病人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整體雖然並未發生變化,但對其個別屬性及時空關係等的綜合作用卻發生了障礙。關於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它產生的原因與機製尚不清楚,但有人認為這與人格因素有關,即認為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可能是人格本身的病態變化的反映。

表現在空間特性方麵的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稱為視物變形症;即病人所看到的外界物體或人的形象發生了改變,如看到別人的臉變得很長,眼睛很小,鼻高大,臉色很難看等。如果被看到的物體的形象比實物明顯增大了,則稱為視物顯大症,如果變小了則稱為視物顯小症。如果病人對周圍物體與自身的空間距離產生了歪曲的感知,即把本來很遠的物體看得很近而把近物又看得很遠,稱為視物錯位症。例如有一病人想把杯子放到桌子上,但由於桌子實際距離尚遠,因而杯子掉落在地上。

表現在時間關係方麵的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主要是病人感到外在世界已經停滯不前,周圍環境變得死氣沉沉,歲月不再流逝了。或者反過來,病人感到周圍世界的一切都在劇烈地變化著,而且變化得異乎尋常地迅速。此外,病人還可以覺得周圍事物變得模糊不清,缺乏真實性,這現象稱為非真實感。

也有表現在對自身體形或對自身軀體結構方麵的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病人感到自己整個的軀體或它的個別部分都發生了變化。例如,有的病人感到自己的頭部膨大起來;有的病人感到自己四肢的長短、輕重、粗細、形狀和顏色等都發生了變化。此外,還有的病人感到身體很輕,簡直可以被一陣風吹到天上去;有的病人感到自己身體變得特別高大,可以頂到天花板,所以在屋裏走路時總是彎著身子。

感知綜合過程的障礙還表現在病人不能把情節並不複雜而意思相互連貫的兩幅畫麵綜合起來說出其統一的意思。例如讓病人看這樣的兩幅畫:一幅畫了兩個男孩在幹草堆旁邊抽煙,另一幅畫著幹草堆起火了,而兩個男孩正在逃跑。問病人從這兩幅裏看見什麼?病人隻是說:"這裏兩個人坐著,而這裏兩個人在跑"。這種病人的特點是在沒有思維障礙的情況下不能把兩幅畫麵綜合起來,因此,可以認為這是感知覺的障礙。

四、記憶增強

如果一個人的記憶能力明顯地超於常人,例如其記憶的保持量大大超於遺忘曲線所表示的水平,或者大大超過了記憶廣度的範圍(7±2),這都可以說是超常的記憶能力。和智力超常一樣,這種記憶增強不能認為是異常的。

作為變態的記憶增強是指人處在病理情況下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對過去已經遺忘了的、久遠的經驗或根本記不起來的事情,都能記得起來,而且記得很清楚。例如病人能回憶起他童年時期的某些事情,曾做過的一些遊戲以及和誰跳過什麼舞蹈等等,即使對非常細微的情節也能清楚無遺地回憶起來。例如有係統妄想的精神分裂症病人,由於對周圍事物特別警覺和專心注意,明顯地表現出記憶增強,就連正常人根本注意不到的細枝末節也能毫無遺漏地回憶起來。輕性躁狂症病人,由於聯想十分豐富,能產生對某些既往生活事件的詳情細節的追憶。一位女病人在大腦受損害以後,突然間把兒時學過並達到對話水平,但因後來不用而完全忘記了的德語,又全都記起並說得和兒時一樣流利。此外,在催眠狀態與夢境中,可以回憶起一些平時早已遺忘了的以往生活經曆中的景象,甚至是根本想不起來的早期童年生活的具體片斷。這些都是記憶增強的表現。

五、記憶減退

記憶減退是指病人的記憶能力普遍降低的表現,即病人識記、保持、回憶和再現這四個環節的能力比一般常人或比本人發病之前都有不同程度的減退。也可以是四個環節中某一個環節受到嚴重破壞而導致整個記憶能力的減退。如果一個人對記憶材料的遺忘比"遺忘曲線"要差得多,他的記憶廣度明顯地低於7±2的範圍,例如隻能記住3或4位數,就是記憶減退的明顯表現。記憶減退可以表現為近事記憶減退(比較常見),也可以表現為遠事記憶減退;但從發展上看則常常表現為由近事記憶減退開始逐漸發展到遠事記憶減退。記憶減退的極端表現是"遺忘症"。

1遺忘症

對於識記過的事物不能回憶,稱為遺忘;不能回憶的有時還能再認,如果既不能回憶又不能再認,稱為完全性遺忘。在正常人,遺忘是正常現象。因為任何人不可能對學習過的任何材料或經驗過的任何事物都毫無遺漏地保持下來或回憶出來。但是,如果對既往經驗過的重大事件或某一段時間內的經曆出現完全性的遺忘,則表明記憶有嚴重障礙,這稱為遺忘症。遺忘症實際上是一種記憶的喪失而非記憶減退。遺忘症和一般的遺忘現象有類似的特點,即越是新近的經驗遺忘得越徹底,亦即回憶起來的可能性越少。因此遺忘症的發展過程也往往是從新近的擴展到較遠的。一個剛吃過了飯而立刻忘記了自己是否已經吃了飯的病人;一個出了病房就找不到自己的房門和床位的病人,對於很早以前的童年經驗卻可以回憶一些。由於大腦病態而引起大腦彌散性損害的病人,如老年性癡呆病人,在大腦疾病不斷加重的過程中,記憶的損害也會進行性地加重,並同時伴有日益加重的癡呆和淡漠,這稱為進行性遺忘症。其突出的表現是回憶和再認的嚴重障礙。遺忘一般持續進行,日趨嚴重,多由近事遺忘開始,逐漸發展到遠事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