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藥物基礎知識 第一章 概述
一、藥物的來源
藥物的來源不外乎兩個方麵,一是來自自然界,二是采用人工製備。來自自然界的為天然藥物,包括中藥及一部分西藥,來自人工製備的藥物為化學藥物,包括大部分西藥。
天然藥物,特別是中藥,大都經過長時期的使用,其療效多已肯定,使用起來比較安全,目前越來越受到各國醫藥界的重視。
二、藥物的基本作用
1、藥物作用的性質
藥物與機體之間可相互產生影響,它包括兩方麵的作用:藥物對機體(含病原體)的作用和機體對藥物的作用。藥物對機體的作用主要是對生理功能的加強或減弱。有些藥物可使人體原有的生理功能加強,稱為"興奮",如可拉明可興奮被抑製的延腦呼吸中樞。有些藥物則使生理活動減弱,稱為"抑製",如阿托品,可使痙攣的胃腸平滑肌鬆弛。在人體內,同一藥物對不同的器官可產生不同的作用,如腎上腺素對心髒起興奮作用,而對支氣管平滑肌呈現抑製作用,使其鬆弛,呼吸減弱。
藥物對病原體的作用,主要是通過影響病原體的代謝,而抑製其生長繁殖,如青黴素抑製細菌細胞壁的合成,致使其細胞破裂而死亡。鏈黴素阻礙細菌已合成蛋白質的釋放,使細胞膜通透性增加而導致生理物質外漏引起死亡。
2、藥物作用的選擇性
一種藥物對於機體各器官組織的作用並不是相等的,往往對某一個或某幾個器官組織的某些功能影響特別明顯,而對其他器官組織幾乎不發生作用,這就是藥物作用的選擇性。例如,洋地黃對於心髒,苯巴比妥對於中樞神經係統都具有很強的選擇作用。但選擇作用一般來講是相對的,也就是一種藥物往往同時對幾個器官組織的功能都產生影響,隻是其作用強度有量的區別而已。一種藥物隻有一種作用的情況是很少的。選擇性高的藥物不良反應較少,療效較好。
3、藥物的不良反應
(1)副作用是指在使用治療劑量時,與治療作用同時出現的與治療無關的不適反應。一般雖較輕,但難以避免,如阿托品可抑製腺體分泌,解除平滑肌痙攣,加快心律等。在全身麻醉時可利用它抑製腺體分泌的作用,但鬆弛平滑肌引起腹脹或尿瀦留就成了副作用。如利用其解痙作用時,口幹和心悸就成了副作用。
(2)毒性反應是指用藥劑量過大或用藥時間過長而引起機體的生理生化機能和結構發生病理變化的反應。毒性反應在性質上與程度上都與副作用不同,對病人的危害性較大,如洋地黃使用過量引起心律紊亂,甚至傳導阻滯。
毒性反應的表現主要是對中樞神經、消化、血液及循環係統,以及肝、腎功能造成功能性或器質性損害,甚至可危及生命。每個藥物都可出現其特定的中毒症狀,藥物的毒性反應是可預期的。例如,對可能損害造血係統、肝、腎功能的藥物,在服用期間定期檢查有關器官的功能,即可進行及時的預報和監督。在臨床上應注意掌握用藥的劑量和間隔時間,必要時應停藥或改用其他藥物。
(3)變態反應是指機體受藥物刺激後所發生的異常免疫反應,而引起的生理功能障礙或組織損傷。通常分為4種類型:Ⅰ型過敏反應,包括過敏性休克,外源性支氣管哮喘、血管神經性水腫、食物過敏等;Ⅱ型溶細胞反應,如溶血性貧血、粒細胞減少症、血小板減少性紫癜、輸血反應等;Ⅲ型免疫複合物反應,如血清病、類風濕性關節炎、內源性支氣管哮喘;Ⅳ型遲發型變態反應,如接觸性皮炎、藥熱、移植性排斥反應等。
可引起變態反應的物質是部分具有完全抗原的生物製品。某些藥物如抗生素、磺胺類、碘、乙酰水楊酸等低分子量物質,本身不具有抗原性,但能與高分子載體蛋白結合形成完全抗原,從而引起變態反應,這種反應僅見於少數有過敏體質的人。變態反應的發生與藥物劑量無關,治療量或極量都可發生,如青黴素微量就可能引起過敏性休克;反複應用氯黴素就可能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