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著作權概述 第一章 著作權的概念
著作權,在世界上有幾種稱謂。在法國、德國叫作者權。在英國、美國稱"Copyright",中文譯作版權。在我國,著作權與版權係同義語,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文字、藝術和科學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著作權包括兩方麵的權利,一是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而對其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以人身利益為內容的權利。亦稱精神權利;二是著作財產權,是指作者依法通過各種方式利用其作品而獲得經濟利益的權利。亦稱經濟權利。
著作權通常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著作權即上述作者依法享有的權利,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廣義的著作權除了狹義的著作權以外,還包括著作鄰接權,即作品傳播者依法所享有的權利,是指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和報刊享有的權利,表演者對其表演享有的權利,錄音錄像製作者對其製作的錄音錄像作品享有的權利;廣播電台、電視台對其製作的廣播、電視節目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