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自我治療的基本過程(1 / 1)

第一卷 自我治療法 第一章 自我治療的基本過程

自我治療的步驟可參見"心理治療"一章的"心理治療的一般過程"。

一、確定病症

根據具體疾病的特點,進行自我診斷。如果無法確定自己患的是何種疾病,那就將自己的痛苦症狀或要治療的靶症狀記錄下來,以便順著症狀找出原因。

二、尋找原因

任何一種心理疾病都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其中既有遺傳與素質因素作為遠因,又有社會心理因素作為近因或促發因素。人們往往隻認識到疾病的發生與發展時間接近的精神刺激有關,而認識不到與發病時間較遠的、不良的早年經曆及性格素質有更密切的關係。就是說,要想治好心理疾病,必須尋找以往所有的與疾病有關的社會心理因素,並且逐一地調整、解開,這樣病症才能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可按如下方麵逐一地尋找並記錄與自己病症有關的遠因和近因:①遺傳因素;②性格與素質;③家庭環境及父母的教育態度;④童年的經曆;⑤性壓抑及性心理創傷;⑥生活中遇到的失敗、挫折、失戀等精神創傷;⑦人際關係;⑧自身有無生理缺陷等等。對這些因素,如果有過不良的心理體驗,無論與病症有無聯係,都應該仔細追憶,並且作為需要調整、解決的因素。

三、分析原因與病症的聯係

當你將疾病的前因後果弄清楚之後,要詳細地把原因與病症聯係起來。一般說來,一個原因可導致多種疾病,一個病症也可由多種原因所致。因此,要求自己把每個症狀背後與之有關的心理因素都聯係起來,其目的是調整心理因素治療症狀。當分析症狀與哪些原因有關的時候,不但要看到症狀之前的一點因素,還要看到以往遠期的不良因素與症狀的關係,以免導致"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片麵性。例如,恐人症的病人,隻想到第一次害怕見人的原因(這隻是誘因),而想不到以前某些恐怖性或創傷性經曆(這與其病症的關係更為密切)。總之,找到原因,並能使之與症狀聯係起來,這實際上已經治好了一半。

四、製定治療措施,反複實踐

製定自我治療計劃的原則是:不要把重心放在症狀上,而要放在怎樣解開心理症結、調整或解除症狀有關的各方麵原因上。對某些心理疾病的讀者來說,很自然地傾向於首先著手解決最嚴重的問題,而實際上這將會使自己的全部努力更加難以實現。因此,應該從小事著手,先解決那些無關緊要的瑣碎小問題,它們比較容易得到糾正,遇到的阻力也會很小,很快就能獲得成功。成功會使自己消除疑慮,增強戰勝疾病的自信心,從而逐一地解除重要問題和主要症狀。在自我治療過程中,要改變自己不正確的認識方式,培養積極正確的思維習慣,循序漸進地改善自己的性格、改變自我形象,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除疾病,擺脫不健康的心理。

自我治療的最後一步,就是要把症狀、原因和治療方法都一一彙集在一起,將要治療的目標逐一地列成表,並安排出具體的自我治療時間,反複總結、實踐、鞏固。一定要按照自己規定的時間表進行,否則會發覺自己老是把這件事往後推,即使決定每星期隻能花上一、二小時,也得把時間固定下來,堅持去做,養成習慣。在長期的自我治療過程中,應不斷地修改治療方案,添加自我修養的辦法。如能堅持幾年,不但可以消除疾病,而且還能提高社會心理承受能力、使人格趨於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