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合理的價值“研究(續) 第一章 從個人到製度的劃分
凡勃侖的學說終於成為一種無可奈何的物資和所有權的二元論。美國、奧國和意大利的其他著名的經濟學家,其在世時期經曆十九世紀末占優勢的快樂主義到二十世紀戰後對快樂主義的集體抑製的那一些經濟學家,也都不能調和那種二元論。他們暗暗地或公開地放棄了他們早期的個人主義理論,完全轉變到利益衝突中集體對個人的控製,製度經濟學就是建立在這種集體控製的基礎上。
著名奧國經濟學家維塞爾,於1889年寫成他的《自然價值》,將近四十年後(1926年)又寫成《強權的法律》。在第一本書裏,他修正和說明了門格爾的偉大著作。大戰後在第二本書裏,他回複到他自己戰前的曆史研究。這兩本書完全大不相同,維塞爾在後來的著作裏並沒有想法把兩者調和一下,或者建立一種整體的政治經濟學,分別予以各自應得的地位。結果那第一本書是個人主義的,第二本是集體主義的。第一本是人對自然的關係,第二本是人對人的關係。第一本的單位是一種滿足欲望的商品,第二本的單位是一種道德的、壟斷的或者暴力的力量,這種集體的力量製服個人。一種是"價值"的法則,一種是"強權"的法則。在價值的法則中,一切個人都是一樣的、平等的和自由的,因為他們是各自獨立的,對自然的關係相同;在強權的法則中,個人是被狡黠的領袖組織起來的熱情的和愚蠢的群眾。在價值的法則中,維塞爾尋求在一切曆史的和製度的變化下永久存在的東西。在強權的法則中,他尋求自古以來會變化的和強製性的東西。在價值的法則中,他發現自己符合於個人主義各派。在強權的法則中,他說他不能信奉古典派或快樂主義派的個人主義,或者用人體來比擬的那種有機的類比。對於事物的看法,他隻能按照他在曆史上實際看到的那樣,把曆史看成集體抑製個人的曆史。意大利著名經濟學家帕累托,墨索裏尼所謂法西斯主義的經濟創始人,和維塞爾十分相似,他也創立了兩種相反的社會哲學。
在他的《政治經濟學概要》(1909年)裏,社會是一種"分子"的世界,這些分子相互發生作用;"效用"是這些分子的個人主義的欲望,誘導著分子行動,它的強度是遞減的;從這些相互作用中產生了帕累托對數理經濟學家的"平衡"學說的世界聞名的貢獻。可是,十年後在他的《論社會學》裏,帕累托明確地否定了他自己的"分子的"社會概念。他不講個人的"效用"和個人的欲望,而代以"社會效用"和"集體欲望"。"社會效用"是"非邏輯的","非數理的","不能測量的",恰恰和他的"個人效用"相反。
因此,他認為它被用作一種外衣,掩護政治的和財政的腐敗,這種腐敗已經把現代民主政治變成了"梟雄的財閥政治",特別在意大利、法國和美國。它變質為國內和國外的暴力政策。帕累托的轉變實際上是又一次馬爾薩斯式的轉變,從理性的時代轉變到愚蠢的時代。正因為社會效用是非邏輯的、非數理的、不能測量的、愚蠢的、感情衝動的、但是集體支配個人的,所以他需要一種會控製他所謂"梟雄的財閥政治"的法西斯獨裁。我們在美國,在傾向於法西斯主義的同時,另有關於那種社會效用的形成和分配的問題,這需要一種社會的合理價值的理論和實踐。法西斯哲學所根據的基本研究單位,在人們公認的、日耳曼法西斯主義的主要經濟學家斯班的著作裏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