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十分古舊的車,那樣子好像是已經過了上百年似的,一個老牌地主的樣子,這車絕對有年數了,車子縱然是老資格的,但是洗刷得很明亮,車牌子上寫的不是車號,而是一個姓氏:阿姆斯特朗。
用草書寫就的阿姆斯特朗,這幾個字特別顯眼,阿姆斯特朗家族的車子,而車裏麵坐著的就是阿姆斯特朗家族的繼承人,其實已經是真正的家族掌控者了。
這車停下之後,侍從剛剛下來,想要給自家主人開車門,那車門卻自家就開了。
侍從無語,每一次都是這樣,他的速度遠不如家主自家。
出來的人是阿姆斯特朗,一個大胖子,一身的肥肉,穿著著普通的衣服,好像是去菜市場閑逛的家夥,那一張肥肥的臉,外加金色的頭發,都讓人覺得這個家夥是不是每天都在吃漢堡,所以變成了這種大胖子。
“你退下吧,你們跟著真是麻煩。”
這個大胖子大聲說道。
“是。”
這侍從從心裏對阿姆斯特朗鄙視了一番,一點大人物的樣子都沒有,開車時常是自己開,從來不用司機,開車門,也是自己動手,做飯是自己下廚,不想一個家族的掌控者。
“嗨,姑娘們我來了!”
阿姆斯特朗屁顛顛地跑進了舞池,大聲喊道。
這是一不合群的家夥,都是四十來歲了,在輩分上實際上和這些年輕的小夥子們一樣,但是年齡上大了不少。
“啊呀,這是阿姆斯特朗公子,你今天可真帥呀!”
“哎呀,誇獎,誇獎,不要這麼激動,你叫露絲是吧,我記得你爸爸有塊限量手表,哪一天借給我看看?”
“哎呀,你是那個布萊恩特的孩子吧,你家裏那座上百年的大鍾真是太好看了,如果你站在大鍾一旁,肯定更好看……”
這阿姆斯特朗說著不著邊際的話,那些女子們頓時心裏大汗,饒是知道這個男人是個收藏狂熱者,也無法摸出此時此刻的這種尷尬,阿姆斯特朗的家族產業足以比擬這裏的任何一個大公子,隻是這個人為人特別,特別喜歡收藏,淘來了不少的寶貝,在這個圈子裏名聲大得很。
“看,那個胖子又來了。”
霍華德看過去,冷笑一聲,一個沒品位的家夥,每天就知道搗鼓瓷器。
“哎呦,你別動,我看一看,你身上的這件衣服很貴吧,這個寶石,我怎麼看著眼熟……”
一個姑娘頓時大叫起來,這個胖子富翁,已經摸在了人家的胸口上,握著那個鑽石不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