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人力總監(續)(1 / 3)

第一卷 人力總監(續)

第一章 員工福利管理

員工福利管理基本理論

在現代的福利觀點中,福利的影響力正在擴大,其作用的持久性也引起了企業高層管理者的極大興趣。

本節將在明確員工福利概念的基礎上,介紹企業員工福利製度的重要性以及福利在我國企業的發展狀況、發展方向。

一、員工福利述要

員工福利作為一種"附加報酬",在薪酬管理中的地位及作用都呈上升趨勢,引起了企業及員工的高度重視。

(一)員工福利涵義

員工福利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對企業員工而言,廣義的福利包括三個層次:作為國家公民,有權享有政府提供的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福利和公共服務;作為企業的一員,有權享受企業提供的各種集體福利;享受工資收入以外的、企業對員工個人及其家庭所提供的實物和服務等形式的福利。

狹義的員工福利又稱為職業福利或勞動福利,它是指企業為滿足勞動者的生活需要,在工資收入之外,向員工及其家屬提供的貨幣、實物以及服務。

(二)員工福利特點

員工福利作為企業報酬的一種重要形式,與工資、保險等分配形式相比,有以下特點:

1針對性

企業提供的消費品和勞務具有明顯的針對性。一項福利往往是針對某一需要而設的,因而有很強的針對性,如冬季取暖補貼、夏季防暑費等。

2集體性

絕大部分員工福利設施是由企業員工集體共同消費的,如員工食堂、俱樂部等,因此集體性也是員工福利的主要特征之一。

3有限性

福利隻起到滿足員工生活有限需求的作用,不像工資那樣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

4補償性

員工福利是對勞動者為企業提供勞動的一種物質補償,也是員工工資收入的一種補充形式。

5平等性

員工福利的平等性特征是指履行了勞動義務的本企業員工,均有享受各種企業福利的平等權利。

(三)員工福利管理內容

企業的福利反映了企業的目標、戰略和文化,因此,提高福利管理的有效性對企業的發展至關重要。企業福利管理主要涉及福利的目標、成本核算、溝通、調查和實施。

1福利目標

企業的福利目標應該符合:當地政府法規政策、企業長遠目標、企業報酬政策、企業負擔能力、員工的當前需要和長遠需要、對大部分員工的激勵。

2福利成本

這是福利管理中的重要部分,管理者必須花較多的時間與精力進行福利的成本核算。核算的基本過程為:通過銷售量或利潤計算出企業最高的可供支配的福利總費用;將企業的福利水平與外部進行比較,尤其是與競爭對手進行比較;進行主要福利項目的預算;確定每個員工福利項目的成本;製定相應的福利項目成本計劃;盡可能在滿足福利目標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3福利溝通

要使福利項目最大限度地滿足員工的需要,福利溝通相當重要。研究表明,並不是福利投入的金額越多,員工越滿意。員工對福利的滿意程度與對工作的滿意程度呈正相關。福利溝通的具體方法有:利用錄像帶、內部刊物或適當場合介紹有關福利項目;通過問卷法了解員工對福利的需求;找一些典型的員工麵談,以了解某一層次或某一類型員工的福利需求;公布一些福利項目讓員工自己挑選;搜集員工對各種福利項目的反饋信息。

4福利調查

福利調查主要有三類:製定福利項目前的調查,主要了解員工對某一福利項目的態度、看法與需求;員工年度福利調查,主要了解員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享受了哪些福利項目,各占多少比例,滿足程度如何;福利反饋調查,主要調查員工對某一福利項目實施的反應如何,是否需要進一步改進,是否要取消。

5福利落實

福利的落實是福利管理最具體的一個方麵。在福利落實中,應注意根據目標去實施,要落實預算,要按照各個福利項目的計劃有步驟地實施,要定時檢查實施情況,在執行過程中要有一定的靈活性,並防止漏洞產生。

二、員工福利製度

在企業員工福利迅速發展的今天,更為複雜、多樣的福利項目需要一種有效的管理,員工福利製度正是在這種需求下應運而生的。係統地了解員工福利製度有利於我們更為全麵、深入地理解員工福利在企業中發揮的作用,把握設計和實施員工福利的尺度。

(一)員工福利製度含義、作用及意義

員工福利製度是為方便、豐富員工生活,減輕員工生活負擔而建立的一係列福利措施和規範的總稱。

作為企業勞資管理製度中的一個重要方麵,員工福利製度在整個企業生產和社會發展中具有特定的地位和作用。

第一,員工福利製度是整個企業內部製度的一個組成部分,企業員工的積極性、能動性、創造性能否發揮出來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員工福利製度建設的好壞。

第二,員工福利製度在整個社會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一個企業福利設施的好壞、福利製度建設的成敗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們生活水平的高低。一般說來,企業發展了,必將提取一定的資金來發展員工福利事業,加強員工福利製度建設。反之,將無力顧及員工的福利事業。由此可見,員工福利製度建設是衡量企業員工生活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標尺,那麼從企業推及社會,它亦是衡量整個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標尺。

員工福利製度建設的主要目的是為滿足員工的基本生活需要,針對員工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采取一定的解決措施,方便、豐富員工生活,減輕員工生活負擔,使企業員工的生活福利規範化、製度化。

對於現代化的企業而言,員工福利製度不僅能提高員工的生活水平,而且能提高企業的潛在生產力水平,因此,加強員工福利製度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員工福利製度建設可以促進員工福利事業的發展。企業在加速進行擴大再生產的同時,大力發展員工福利事業必將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從而有利於整個企業的發展。

第二,員工福利製度建設可以進一步增強企業的競爭能力。市場經濟的發展突出了人才競爭的重要性,也加速了人才的流動。加強員工福利製度建設,發揮員工福利對工資的輔助作用,進一步改善與提高員工物質文化生活水平,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員工素質的提高,增強企業員工的凝聚力。

(二)員工福利製度製定依據

第一,企業在製定員工福利製度時,要以國家的有關政策為依據,遵循有關的原則和要求。

第二,企業員工福利製度建設要以自身發展的實際水平為依據,所提供的消費品和勞務應具有明顯的針對性。

(三)員工福利製度製定原則

第一,製定員工福利製度,做好員工福利工作要從企業的實際情況出發,量力而行,切不可脫離實際情況去追求高福利。

第二,製定員工福利製度時,要從生產和生活的需要出發,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逐步增加員工福利。盡量做到既要使員工的基本生活得到必要的保障,又要有利於生產的發展。

第三,製定員工福利製度時,要考慮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員工的福利與企業的經濟效益聯係起來,隻有企業經濟效益增加了,員工的福利才能逐步提高,從而促使員工從個人利益上關心企業生產。

第四,製定員工福利製度,要加強各級經濟責任製,使各種福利設施得到良好的管理,各種福利補貼製度層層落實。

(四)員工福利製度注意事項

1有效控製福利增長速度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福利具有高剛性,一旦上去,便很難削減。而近幾年,由於福利所帶來的諸多好處,許多企業開始不斷加大福利在員工薪酬中的比例。據調查,美國企業的福利在員工薪酬中的比例日益加大,從1961年的25.5%上升到1995年的41%,而且上升的趨勢還在持續。

但是,當企業福利的絕對金額和相對比重均出現大幅上升的狀況,就應引起有關方麵的重視,否則局麵將變得難以控製。例如20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醫療費用增長很快,很多企業始料不及。醫療保險費用的增加使包括凱特皮勒(Caterpilar)在內的一些大公司都瀕臨破產的危險,最後通過與工會重新談判,降低福利水平,增加員工在保險費中的份額,才渡過危機。我國各地也正在積極推進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製度的改革,各公司也應借鑒國內外的經驗,認真搞好福利管理。

2調節福利具體形式和比例

企業管理者如果不顧員工的需要,武斷、主觀地確定企業的福利結構,很可能會出現花錢不得人心、出力不討好的結果。因為福利關係到員工生活的方方麵麵,關係到他們的生活質量和後顧之憂,不同的員工對福利有不同的需求。因此,企業管理者需要多動腦筋,從員工的角度出發,提供合理的福利形式和較靈活的福利比例。

3引導員工正確認識福利

員工在享受福利,但很多情況下,他們並沒有明確的認識,甚至毫無了解。特別是在"一攬子福利計劃"和"自助餐式的福利計劃"中,員工的選擇有非常大的自由度,但卻因為對福利的不甚了解而無從抉擇。而關於自身職業生涯的規劃和發展等方麵與福利之間的關係,他們很多時候也並非完全清楚。這時,企業管理者就要幫助他們進行選擇,並對正規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等重要的項目進行優惠性補貼和引導。

員工保險福利

保險是指由企業和員工個人繳納保險金建立保險基金,然後在員工患病、負傷、殘廢、生育、年老、死亡和暫時中斷工作、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以及暫時失業時,按保障標準從基金中支取經費,以保證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社會保障機製。保險具有強製性、差異性、補償性、互助性、返還性和社會性等特點。

一、員工失業保險

失業是指在勞動年齡之內,具有勞動能力,又要求就業的部分人員尚未能就業的一種社會現象。失業現象的存在無論是對國家,還是對個人或家庭都會帶來一係列的消極影響,因此需要建立失業保險來抵消一部分消極影響,其根本的目的是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促使其重新就業。

(一)員工失業保險述要

1失業保險涵義

失業保險是指在保險者失業的情況下,支付其待業保險金,以安定其生活,並致力於改善員工的就業和開發能力,使待業者不致造成將來就業後的工資下降,促使其盡快就業。

2失業保險適用對象

失業保險是一種社會福利項目,其保險金全部由企業支付。失業保險的適用對象有以下幾類:

(1)依法宣告破產的企業員工;

(2)瀕臨破產的企業在法定整頓期間被精簡的員工;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被撤銷、解散企業的員工;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停產整頓企業被精簡的員工;

(5)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

(6)企業辭退、除名或者開除的員工;

(7)依照法律、法規享受待業保險的其他員工。

當然,各個國家由於保險體係的發展曆程不同,其覆蓋範圍及適用對象各有差別。

3失業保險特點

(1)實施保障的前提條件。失業保險是以失去勞動機會為前提條件,是對雖有勞動能力但沒有勞動機會的人提供的保障,因喪失勞動能力而失去勞動機會的人不包括在失業保險的範圍之內。

(2)實施保險的對象範圍。失業保險是以勞動年齡之內的社會勞動者為主要對象的,不包括已經超過勞動年齡的老年人。

(3)保險的具體職能。失業保險除了為失業人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外,還同就業保障製度相協調,通過轉業訓練、生產自救和職業介紹等途徑,積極促進失業人員盡快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社會生產,繁榮經濟,安定社會,因而可稱其為"主動式"的保險製度。

4失業保險目標

失業保險的目標可以分為與失業者個人有直接關係和與社會經濟發展有關兩組目標。

(1)與失業者個人有直接關係的目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①對非自願失業者在失業期間提供現金補償。這是失業保險製度的最主要的目標。按失業保險製度規定的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時間,失業者可以在此期間內得到一定數量的現金收入,這樣就可以使暫時處於閑置狀態的勞動力不會因失業而停止其自身能力的生產。

②維持勞動者基本的生活水平。這個目標可以通過對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水平和給付時間的恰當規定來實現。當勞動者暫時處於失業狀態時,就需要通過失業保險製度為其提供一定水平的生活保障,使勞動者能夠積極地適應經濟波動和經濟結構的變動。

③為失業者提供尋找工作的時間。失業保險金的給付能夠提高勞動者對失業的心理承受能力,延長失業者重新選擇工作的時間,使失業者堅持尋找與自己的技能、工作經驗基本相符合的工作崗位重新就業。

(2)與社會經濟發展有關的目標。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①爭取實現反經濟循環的效果。失業保險是一種重要的自動穩定器,當經濟運行處於衰退時期時,由於失業保險金支出迅速增加,通過失業保險給付,支撐了個人的消費支出,因而可以使總需求不至於迅速減少,也能維持宏觀經濟的供需平衡。

②改變失業的社會成本分布。這一目標是通過雇主繳納失業保險金實現的。如果由雇主或雇主與雇員共同繳納失業保險金,雇主就承擔了一定的失業成本,其承擔的失業成本包括在其產品的成本中,這就會使其產品價格較高,結果是產品和服務的生產者和購買者分擔了失業的社會成本。

③改變勞動力的使用。因為失業保險金的給付水平低於一般的工資水平,因而保持了對工作的刺激。失業保險通過鼓勵勞動者尋找合適的工作以及幫助他們改變勞動技能,也能促進經濟的穩定發展和經濟效率的提高。

④保留熟練員工。失業保險金的給付,使暫時失業的人在失業期間仍有一定的收入,那麼當企業恢複生產時,一些熟練員工就可以返回原來的工作崗位。因此,失業保險幫助了雇主在生產暫時中斷時繼續保留其所雇用的熟練員工。

⑤鼓勵雇主穩定雇用。如果失業保險製度根據對雇主的解雇經曆的鑒定,規定雇主繳納失業保險金的不同比例,還可以鼓勵一些雇主穩定雇用。

(二)員工失業保險設計

1明確失業保險的給付條件及原則

失業保險的目的在於維持被保險人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使其重新就業。為了避免該製度在實施中產生的逆向選擇,需要嚴格明確失業保險的給付條件及原則。

(1)失業保險的給付條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①失業者必須符合勞動年齡條件。隻有處於法定最低勞動年齡與退休年齡之間的勞動者,才能享受失業保險。

②失業者必須是非自願失業的。所謂非自願失業是指並非出於本人意願,而是因非本人能力所能控製的各種社會或經濟的客觀原因所導致的失業。

③失業者必須滿足一定的資格條件。在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原則下,失業者需具有一定資格才能享受失業保險。

④失業者必須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失業保險所保障的是那些積極勞動力中的失業者。

(2)失業保險的給付原則。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麵:

①給付標準應低於相應工資水平。

②要確保失業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需要。

③權利與義務對等。

2選擇失業保險的給付形式

失業保險的給付通常有兩種形式:一是均一製,即對符合資格條件的失業者,一律按相同的絕對額進行給付,而不論失業者失業前工資的高低;二是工資比率製,即失業保險金以被保險人在失業前一定時期內的平均工資收入,或以一時點的工資收入為基數,依據工齡、受保年齡、工資水平或繳費年限等確定百分比計發。

3核算失業保險的給付金額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金的支付主要遵循兩條原則:一個是"需求"原則,也就是根據失業者的經濟狀況和社會基本生活水準確定給付津貼的標準,意在維持失業者的生存能力,避免其陷入貧困。在這個原則的指導之下,計算失業保險金的基準多采用恩格爾係數,也就是根據實際需求,參照社會救濟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確定一個絕對額。另一個是"激勵"原則,也就是說,失業保險的給付應該與失業者所做的貢獻聯係起來。以前工資高,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多,就應多領取失業保險金;以前工資低,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少,就應少拿失業保險金。因此,一個與工資相關聯的津貼計劃能夠加強這樣一種概念:失業保險是"掙得"的權利,它不會改善低收入導致的低生活標準。

在保險金的計算基準即失業前的工資水平確認方麵有以下幾個公式可以借鑒:

(1)"高季度"公式。根據這個公式,基準工資為收入最高的那個季度的工資收入,其假設前提是高季度工資代表著充分就業時的收入。

(2)"多季度"公式。這個公式是為了平衡工資報酬的波動性,因為一個單一季度的工資,由於當期特定的情況可能收入極少,也可能因時常加班而超出正常標準。"多季度"公式更能反映出通常的平均工資。

(3)"平均周工資"公式。這個公式的優點是可以把失業開始之前的那一周計入基期,從而能夠使用最近的工資收入作為津貼計算的基礎。

(4)"年度工資"公式。其基本理念是,勞動者的年收入而非周收入決定了一個人的生活標準。

在失業保險的給付金額上還要注意"度"的把握。失業保險金過低,會危及失業者的生存,失業保障的收入維持功能就無從談起;失業保險金過高,又會減弱失業者尋找工作的努力,甚至損傷在業者的勞動積極性。

為了防止出現這兩種情況,許多國家對失業保險金都有限額規定。限額的設定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設定一個固定額度;另一種是設定一個可變額度,使之與社會平均工資保持恒定的關係,從而隨社會平均工資的漲落而變化。

(1)上限。上限過高會引起公眾的批評,因為它可能危及基金的安全,也會導致失業者在尋求工作方麵不積極;上限過低將使太多的申領者不能獲得一個合理的工資替代收入,因為這時大多數申領者獲得的是最高限額而非其工資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問題的關鍵在於最高限額設定在什麼水平上是最合適的。最高限額對替代率的影響大小,取決於它與平均工資的差距和等級工資的幅度,它的設置顯然會造成一部分失業者(即高收入者)達不到平均失業保險的工資替代水平。

(2)下限。每個人都有一個最低的維持生命的生活標準,失業保險要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提供的津貼就不能低於這個標準,而按照工資替代率計算的失業保險金很可能達不到這個要求。各國一般都以社會救濟標準作為失業保險金的下限。

4限製失業保險的給付期限

(1)等待期。對於等待期的設置,一般認為主要出於兩個目的:

①防止道德風險,包括製造非自願失業以及虛報失業和財產狀況等。

②避免大量的小額津貼的繁瑣支付,以減輕管理上的負擔。

(2)給付期。失業保障主要是保護短期失業的勞動者收入不受損失,而不是解決長期失業者的問題,因此,失業津貼的給付一般都是有期限的。期限的設置主要應參考平均失業期,也就是說,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支付期不應低於平均失業期,否則,大多數人在失業期間都將陷入貧困。有人建議,失業保險金的最長支付期應當按照失業的嚴重程度進行調整。

(三)失業保險基金

1失業保險基金來源

一般來說,失業保險基金由雇主和員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及政府的財政撥款構成。因此,基金一般來自四個方麵:國家財政撥款、企業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員工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和基金的經營性收入。

根據失業保險費用的負擔方式,可將其劃分為以下幾種模式:

(1)三方負擔模式:又可依據政府負擔程度具體細分為如下三種:

①政府按一定比例承擔費用或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管理;

②政府負擔某一方麵(或某幾方麵)費用;

③政府隻在失業保險金入不敷出時給予補貼或根據需要給予補貼。

(2)雇主雇員分擔模式:雇主負擔比例一般不低於雇員,但也有少數國家雇員繳費比例高於雇主。

(3)政府、雇主分擔模式:即雇員不參與繳費。絕大多數國家政府隻在非常情況下被動提供補貼或資助,主動負擔一定比例或某方麵費用的國家極少,很多國家的保險費用實際是由雇主單方負擔的。

(4)政府負擔模式:即雇主雇員都不參與繳費,完全由政府從公共基金中解決資金來源,實行這種模式的國家和地區的失業保險製度類型多為失業補助。

此外,還有政府雇員負擔模式、雇主負擔模式、雇員負擔模式,但這些模式已不常用。

2籌資比例及籌資方式

任何保險都建立在保險原理--大數法則的基礎之上,在對事故發生頻率進行預測的基礎上確定籌資比例。由於失業風險受大量社會和經濟的不確定因素影響,所以在建立基金積累時很難注重長遠的基金平衡;又因為失業率受經濟周期的影響較大,為適應經濟周期的變化需要,失業保險又不可能采取以單年度為決算時間單位的短期方式。考慮到以上兩點,失業保險適於采取多年度的中期方式,隨著經濟周期等因素的變化對籌資比例進行較靈活的調節。

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多數國家的失業保險都采取現收現付的籌資方式,即當期的保費收入用於當期的保險金給付。同時,隨著給付情況的變化而調整費率。采用此種方式,不需要為將來提存準備金,從而使未來保險金給付的現值等於未來保險費收入的現值,故其責任準備金為零。但是,為了應付實際風險發生率及給付率的不利變化,增加失業保險的安全性,一般要提存特別風險準備金,以滿足緊急需要。

該籌資方式有兩個缺陷:

(1)必須經常重估財務結構,調整費率,因而在操作上不方便;

(2)由於管理上或政治上的原因可能影響保險費率的調整,因此造成財政困難。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各國一般在法律上明文規定采用彈性費率製,授權主管機構根據失業保險財務收支的實際狀況來調整費率,以滿足實際開支需要。

3失業保險基金用途

失業保險製度的目的在於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維護勞動者再生產能力,促使勞動者盡快重新走上工作崗位。因此,通過各種途徑籌集而來的失業保險基金,最主要的便是運用於給付待遇和促進就業。此外,一些國家規定,失業保險的日常行政管理費也從基金中提取,因此它也構成失業保險基金的一個使用方向。

(1)給付失業保險待遇。這是失業保險基金最根本的用途。

①失業保險待遇的給付標準按以下原則確定:

第一,給付標準應界定在失業者失業前工資標準以內,上限不超過失業前的工資收入;下限不低於、甚至不宜等於保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收入。

第二,不僅應當設計失業保險的基本給付標準,還應設計失業基本津貼到期後仍未找到工作的失業救助標準。

第三,一般應考慮到失業者擔負的家庭撫養義務,顧及失業者配偶及其子女的基本生活保障,這樣才能保證勞動力擴大再生產功能的實現。

②給付待遇內容一般包括三個項目:基本津貼、家庭補助、其他補充失業津貼。

基本津貼用於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在實行失業保障製度的國家裏,普遍存在著兩種遵循不同邏輯的基本津貼給付:一種是失業保險津貼;另一種是失業補助津貼。二者可以是前後銜接的"繼替型",也可以是並列的"雙軌製"。在"繼替型"模式下,失業補助對象是超過失業保險津貼給付期限仍不能就業且陷入貧困境地的失業人員;而"雙軌製"下的失業補助針對的是失業保險沒有覆蓋的一些特殊困難群體的失業人員,如年老、疾病、家庭重負等。

家庭補助是對有供養直係親屬義務的失業者提供額外給付。所謂直係親屬,一般指配偶和處於勞動年齡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津貼標準與被撫養者人數成正比,並經過嚴格的經濟情況調查,或者通過提高基本津貼水平給付,或者給付專門的家庭補助。在具有專門的家庭津貼製度的國家,勞動者失業期間的家庭補助可由該項目支付。不論具體形式如何,家庭補助的實質都是為了緩解失業者在失去工作收入來源後的家庭負擔,維護勞動力再生產和社會安定。

享有家庭補助僅僅是失業者社會保障權益的一個方麵。在社會保險和就業相聯係的大多數國家,失業者還享有在失業期間患病的醫療補助金、死亡喪葬津貼,甚至意外事故補償。以上津貼補助可以直接由失業保障基金支付。

③給付水平。失業保險的給付水平受一個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和曆史傳統的影響,同時也和失業者自身狀況密切相關。而一些國際標準或國際通行的做法也會對給付水平產生影響。國際勞工組織起初經過大量調查研究,並經各國勞工組織代表的充分討論,商定通過了作為各國製定失業津貼的準繩:第一,建議失業津貼的擬定,以失業者在業期間的工資為依據,或以失業者的投保費為依據;第二,建議失業津貼不低於失業者原有工資的50%;第三,建議失業津貼同時規定上下限。

若幹年後,國際勞工組織又根據新的形勢,建議將失業津貼規定到至少不低於失業者原有工資的60%。目前,世界上通行的計算失業保障基本津貼的基準有以下幾種:按近期社會平均工資或最低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統一給付;按本人失業前工資的一定比例;按本人失業前工資的一定比例加定額給付的混合支付辦法。

各國在給付問題上都設了邊界線,利用最低限額保障失業者的基本生活;利用最高限額區分就業者與失業者,平衡在職員工的收入差距。

④給付期限。確定失業保險的給付期限包括等待期和給付期。設定等待期是為了減少短期申請者和管理成本,為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處理申請的時間。

對支付期限各國均有不同的要求,而現在的發展趨勢是提高給付水準,適當縮短給付期限。影響給付期限的主要因素有投保期限、年齡等因素。投保期限影響給付期限,體現了權利和義務的對應原則,籌資期越長,給付期限就越長。而失業者越接近退休年齡,重新就業越困難。所以各國普遍對高年齡失業者規定較長的給付期,以利於他們重新就業。

(2)促進就業支出。其主要可以分為兩類:

①促進失業者再就業的支出。各國的通行做法有:對失業者參加培訓給予補貼,增強其工作技能,鼓勵他們在職業和地區間的流動性,鼓勵自謀職業。

②抑製失業、促進開發就業崗位的支出。這一類支出主要針對的是雇主,通過各種形式的補貼引導企業抑製自身的解雇行為,努力開發新的就業崗位,從而減少失業。補貼可以支付給雇主,也可以直接補貼雇員,或通過雇主間接支付給雇員。

促進就業支出的目的是鼓勵雇主增加就業機會,預防和減少失業,糾正就業狀態不平衡等現象;主要內容是鼓勵實行帶補貼停業和帶工資教育培訓,促使穩定就業,促進不同地區的人們穩定就業,以及改善就業結構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就業調整資助,其資助對象是在勞動部門指定的行業、指定的期間,根據企業勞資之間的協定,實行帶補貼的停止、帶工資的教育培訓或將勞動者借調其他雇主。此外,還有常年雇傭獎、冬季穩定就業獎、冬季技能講習資助等。

(3)管理費支出。失業保險行政管理費在一些國家完全由政府補貼;而在另一些國家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出,或是按一定比例提取,或是按固定數額支取。

二、員工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是一個很大的概念,既可以專指由政府和企業提供的社會醫療保險,也可以指由市場提供的商業醫療保險,但更多的情況是指社會醫療保險。實行醫療保險可以使勞動者彌補收入損失,恢複勞動能力,重返生產和工作崗位,從而有利於提高國民健康水平,有利於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有利於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一)員工醫療保險述要

1醫療保險的涵義

醫療保險,是人們因生病、受傷或生育需要治療時,由國家或社會向其提供必需的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製度。其實質是社會共擔風險,目的在於鼓勵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一定的醫療保險費,通過社會調劑,保證勞動者在其健康受到傷害時得到基本醫療,不會因為醫療而影響生活。從醫療保險所承保的範圍大小來看,可分為廣義的醫療保險和狹義的醫療保險。廣義的醫療保險不僅包括補償由於疾病給人們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醫療費用),也包括補償疾病給人們帶來的間接經濟損失(如誤工工資),對分娩、殘疾、死亡也給予經濟補償,乃至支持疾病預防和健康維護等。狹義的醫療保險按其字麵含義是指對醫療費用的保險。

2醫療保險特點

醫療保險作為社會保險的一個項目,具有強製性、互濟性、福利性、社會性等基本特征。醫療保險保障公民的身體健康,它與疾病保險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同時,醫療保險也是老年、工傷、殘疾及生育保險中的重要內容和重要方麵,與這些保險一起對勞動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起著保障作用。但由於疾病風險和醫療保健服務需求供給的特殊性,又使醫療保險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有著明顯的區別,具有自己的特點。

(1)醫療保險具有普遍性。原則上,醫療保險的覆蓋對象是全體公民,因為疾病風險是每個人都難以回避的,所以醫療保險的保障對象是最為廣泛的。

(2)醫療保險涉及麵廣,更具複雜性。首先,醫療保險涉及醫、患、保,還有用人單位等多方之間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其次,為了確保醫療保險資源的合理利用,醫療保險還存在著對醫療服務的享受者和提供者的行為進行合理引導和控製的問題;再次,醫療保險不僅與國家的經濟發展有關,還涉及醫療保健服務的需求和供給。

(3)醫療保險屬於短期的、經常性的保險。由於疾病的發生是隨機的、突發性的,醫療保險提供的補償也隻能是短期的、經常性的。因此,醫療保險在財務處理方式上也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有所不同。

(4)醫療保險采用醫療給付的補償形式。醫療保險資金的籌集和使用具有明確的目的性。為了確保醫療保險資金專款專用,對享受者主要采取醫療給付的補償形式,而且補償多少,往往與享受者所繳納的保險費無緊密關係,而與實際病情需要關係更大。

(5)醫療保險的發生頻率高,且費用難以控製。疾病風險是無法預測和控製的,所以醫療開支的費用經常會有較大的波動。因此風險的預測和費用的控製是醫療保險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問題。

3醫療保險基本原則

醫療保險的特殊性決定了醫療保險在實施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強製性原則。醫療保險是由國家立法規定享受範圍、權利、義務及待遇標準,強製執行的社會保障製度,因此,又叫強製性醫療保險或法定醫療保險。

(2)社會共同承擔責任和分擔風險原則。由於疾病或非工傷殘勞動者自身原因所致,與其工作或社會經濟因素沒有必然聯係,因此實行醫療保險所需經費主要來源於被保險人和雇主,政府一般隻提供少量的補助或不提供補助。從企業的角度來看,企業有大有小、經營狀況參差不齊,員工隊伍健康狀況也有好有差。因此,企業的醫療費用負擔有輕有重。實行醫療保險後,在企業間共濟互助,為企業創造一種公平競爭的環境,更重要的是員工醫療保障事業社會化,可以使企業領導從繁雜的事務中解脫出來,從而使企業領導有更多的精力去考慮技術更新、產品換代以及銷售市場拓寬等關係到企業前途和命運的重大問題,這也正是現代企業製度所要求的。醫療保險以法律手段使這種社會合作成為一個很大群體的義務,即該群體所有人的共同責任,這就使得風險能夠共同分擔,抗風險能力能夠得到增強。

(3)保障性原則。醫療保險是以保障人們平等的健康權利為目的的。參加醫療保險的每個成員,不論其繳費多少,都有權得到醫療保險所規定的醫療服務。而醫療保險的首要社會目標即保證基本醫療。對醫院而言,基本醫療是必要的,對患者而言,基本醫療是必需的。當然基本醫療保險隻能提供基本醫療保障,除此之外的其他醫療服務都需要補充醫療保險來解決。

(4)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這一原則是指醫療保險既要體現公平,又要兼顧效率。公平可以理解為無論是患"大病"或"小病",無論按規定比例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金額是多少,無論患者是幹部還是普通員工,享受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本上都一樣。效率主要是指籌集醫療保險基金的效率和節約醫療資源、減少浪費的效率。

應該指出,雖然低收入者和高齡疾病患者、長期疾病患者的給付與負擔並不平衡,但這並不違反上述原則,因為醫療保險的給付,並不取決於繳費負擔的高低,根據給付平等化原則,醫療保險對任何人都是一視同仁的。至於負擔,一般實行同一負擔率,高收入高負擔,低收入低負擔,也都合乎公平化原則。

(5)醫療保險基金的專款專用原則。該原則要求建立針對醫患雙方的費用製約機製,使醫療服務的"供方"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和合理收費,使醫療服務的"需方"具有較強的"費用意識"。使醫療費用與醫院和患者的利益掛鉤,實行定額管理,節餘有獎,超支分擔或超支不補。

此外,無論采用何種形式籌集的醫療保險基金,必須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確實用在患者的身上,不得挪用,做到"保證醫療,克服浪費,有利生產,節約開支"。

(6)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麵合理分擔費用原則。具體包括以下兩個方麵:

①醫療保險基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麵共同籌資,改變公費醫療經費完全由國家財政支付,勞保醫療經費完全由企業支付的局麵。隨著醫學科技的進步,各種高、精、尖的檢查和治療手段日新月異;隨著疾病譜的改變和醫學科普知識的廣泛宣傳,人們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日益提高;隨著物價的上漲,醫藥衛生材料的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的標準不斷提高,再加上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造成醫療費用不斷上漲。在這種情況下,僅靠單方麵來籌措醫療保險基金,是難以承受的。遵循"危險共同分擔"原則,個人應該承擔醫療保險費用的一部分。

②在遇到特大的疾病風險時,超過一定金額的醫療費用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麵負擔,有利於勞動者的傷病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有利於消除或減輕勞動者及其家屬由於患病或負傷而在經濟上或精神上產生的負擔,保證勞動者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

(7)"以支定收,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原則。"以支定收"是在充分考慮了以往醫療費用的實際支出及醫療費用上漲速度的前提下確定征收醫療保險費的原則;"量入為出"是指根據醫療保險基金的高低決定償付標準的高低;"收支平衡"是醫療保險基金運營的基本要求;"略有結餘"是針對急性傳染病和慢性病而積累部分資金,以備不時之需。

(8)合理償付醫療費用原則。合理償付醫療費用原則是指醫療保險機構要對醫院符合醫療保險規定的醫療服務費用給予及時、合理的償付。即醫療保險機構償付給醫院的醫療費用,應在醫療成本的基礎上加一定比例的利潤,以維持醫院的正常運轉和醫院的簡單再生產。

綜上所述,通常我們所說的醫療保險主要是指以社會保險形式建立的、為公民提供因疾病所需醫療服務費用補償的一種保險製度。具體來說,這一保險通過國家立法,強製性地由國家、單位、個人集資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個人因病獲得必需的醫療服務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提供醫療費用的一種社會醫療保險。

(二)補充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根據待遇的不同可分為國家提供的基本醫療保險、企業或單位提供的補充醫療保險以及個人投保的商業醫療保險。這裏重點介紹補充醫療保險。

1補充醫療保險涵義

補充醫療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險製度之外存在及發展的,並對基本醫療保險起補充作用的醫療保險製度。補充醫療保險是構成整個醫療保險體係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通常是在政府的鼓勵政策下自願推行,依法獨立承辦的,根據權益或效率原則享受相應的待遇水平,舉辦者自負經營風險的醫療保險製度。

補充醫療保險雖然具有商業醫療保險的一般特征,它的具體經營方式、管理方式也與商業保險有相同之處,而且實際上大多數補充醫療保險就是按照商業醫療保險的模式經營或交由商業醫療保險經營的,但是補充醫療保險被納入整個社會醫療保險體係,屬於社會保障的範疇,因此,可以享受財政、稅收上的優惠政策。而商業醫療保險則沒有享受政府優惠條件的權力,必須向國家依法足額納稅。

2補充醫療保險的作用

(1)滿足被保險人健康保障的需求。基本醫療保險的特點是"廣覆蓋,低水平",因而隻能滿足人們較低水平的需求。但是,每個人所遇到的疾病風險的大小和嚴重程度是不同的,因此,政府提供的統一標準的保障製度就難以滿足不同人的需求。所以,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重要補充,它使被保險人得到充分的醫療保障成為可能。

(2)調節收入分配和社會消費結構。補充醫療保險資金的投入,使得個人的收入分配結構發生變化,個人現期收入(工資或獎金)的一部分轉為未來收入的保險金。其結果是社會群體之間可支配收入差距縮小,促進社會公平。從宏觀經濟的角度來看,由於補充醫療保險的存在,減少了市場上一般商品的直接消費,增加了人們在健康保障上的社會服務類商品的消費需求,從而起到了調節社會消費結構的作用。

(3)對資本市場有積極的影響。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們保險意識的提高,包括補充醫療保險在內的各類保險基金的規模將會越來越大。將保險基金投入到資本市場,尤其是股票市場,是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保險基金已經成為金融市場的重要支柱。

(4)強化對醫療服務提供者的有效約束機製。補充醫療保險大多數都是由企業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的,由於利益的驅動和對利潤的追求,保險公司會想方設法在與醫院所簽訂的合同中製定對醫院的各種限製條款,從而有效控製了醫療費用的增長,並減少了不良的醫療消費及不合理的醫療費用支出。這對於醫療資源的有效利用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都是有利的。

(5)加強企業(或單位)的人力資源管理。在整個人力資源管理中,好的福利計劃,例如補充醫療保險計劃,可以起到吸引人才、鞏固人才的作用。一般規模比較大或者效益比較好的企業,都會為其員工辦理補充醫療保險,比較常見的辦法是在保險公司為員工投保團體醫療保險。這樣對員工來說,因患病所帶來的風險由此可以得到極大程度的化解;對企業來說,補充醫療保險計劃已經成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廣納賢才、增強企業凝聚力的重要手段。

3補充醫療保險實施原則

(1)企業或單位自願決定是否實行補充醫療保險計劃,國家給予政策上的鼓勵和扶持。

(2)隻有參加了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或單位才能辦理補充醫療保險。

(3)補充醫療保險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它不能代替基本醫療保險。

(4)補充醫療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應該有機銜接,互為補充。

(三)員工醫療保險設計

1明確醫療保險的給付條件

(1)被保險人必須患病、失去工作能力,並停止工作,進行治療。

(2)被保險人患病時已從事具有收入的工作,並且因患病而不能從雇主方麵獲得正常工資或病假工資。

(3)被保險人必須繳足最低期限的保險費。

(4)在規定的等待期間不給付醫療保險補助。

(5)滿足最低工作期限。

2選擇醫療保險給付方式

(1)現金給付。又可分為疾病現金給付、殘疾現金給付和死亡現金給付。疾病現金給付是指對患病的被保險人給付現金。它包括給付期限和給付標準兩方麵的內容。殘疾現金給付和死亡現金給付是指對因疾病而致殘或死亡的被保險人給付現金。

(2)醫療給付。指以醫療服務的形式給被保險人以實際保障,一般包括門診治療、住院治療及供應必要的藥物。

3掌握醫療保險涵蓋項目

保險費由純保費(即風險保費)及其附加保費構成。補充醫療保險費一般由國家、企業、個人繳納部分以及罰沒滯納金收入、減免稅收入以及捐贈收入組成。從支出的角度來看,醫療保險費主要由醫藥補償費、管理費用、風險儲備金三部分組成。

(1)醫藥補償費。即補償被保險人因疾病而發生的醫療費用和預防保健費用,它是醫療保險中最基本、最重要的部分。醫療補償費取決於參加保險的人數及該時間內平均醫藥補償費兩大因素。一定時期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是固定的,而人均醫藥補償費主要由人均醫藥費和賠付率兩方麵決定。測算時必須同時考慮到開辦保險對醫療服務利用率的影響,這種影響通常用保險因子來表示。

(2)管理費用。其是用於維持保險組織開展業務所需要的費用。一般而言,保險覆蓋麵越廣,管理費用就越高,而實行門診和住院醫療保險的管理費用則明顯要高於實行單一住院保險的管理費用。管理費用按純保費(此處為醫藥補償費)的一定比例來計算。具體的比例應由實際情況並根據經驗決定。

(3)風險儲備金。其是用於抵抗意外風險的儲備金。風險儲備金的測算也是以醫藥費用為基礎,按一定比例進行的,它的提取取決於保險覆蓋麵的大小和風險的分散程度。通常,保險的覆蓋麵越大,風險就越分散,突發性的大規模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小,從而風險儲備金的提取比例就相對較低。

4計算醫療保險給付金額

在醫療保險測算中,保險費的測算需要遵循"收支相抵"原則、"充分保障"原則、"公平合理"原則以及"保險費相當穩定和適時變動"原則。可以肯定地說,它們的基本原理是相同的,都是基於大數定律和概率論的基本原理,其差別是出於實際的考慮和某些技術上的限製。以下介紹幾種保險費的計算原理。必須說明的是,我們這裏所說的保險費計算原理適用於任何種類的保險,它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保險費的計算通常由次數分布與損失分布兩者結合決定的總索賠S分布的某一個函數來確定,不同函數式的選擇反映或對應著不同的保險費計算原理。保險費的計算原理實質上是保險費與承保風險之間的某一對應規則。承保的風險可以理解為總索賠S,它是一個隨機變量,有一定的分布形式。保險費的計算,實質上是尋求某種對應的規則,使得某一實值P與隨機的總索賠S相對應,如果用H來表示這一規則,則保險費的計算是基於這樣一種關係來確定的:

P=H[S]

規則H的不同形式對應不同的保險費計算方法,常用的有淨保險費原理、均值原理、方差原理與標準差原理、零效用原理、指數原理、平均值原理、分位數原理等。

(四)醫療保險基金

1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原則

醫療保險基金是國家為保障被保險人患病期間的基本醫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用人單位和個人收繳的以及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用於為患者進行治療的專項基金。

在籌集醫療保險基金的過程中,應遵循以下主要原則:

(1)國家、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醫療保險費用。這種由三方負擔費用的方式不僅可以擴大醫療保險資金的來源,更重要的是明確了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增強了社會成員自我保障的意識,避免了醫療資源的浪費。

(2)根據"以支定收,量入為出,略有結餘"的原則來籌集醫療保險基金。為了更好地貫徹這一原則,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①謹慎地確定基本醫療保險水平的基線。保障個人基本醫療需求是進行醫療保險製度改革的初衷和根本目的,但必須合理確定醫療保障水平。醫療保障水平確定得合理與否,不僅關係到能不能保證個人的基本醫療,而且還關係到財政部門和企業的承受能力。因此,在設計具體方案和籌集醫療保險基金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並解決好這個問題。

②科學合理地確定繳費比例。科學合理地測定醫療保險基金的繳費比例,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所以在實際操作中,應考慮具體的情況,量力而行。

2醫療保險基金籌集方式

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方式主要包括:基金的籌集渠道、基金的籌資模式和基金的繳納方式。

(1)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即保險資金的來源。一般來講,資金的來源主要有以下幾方麵:

①用人單位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②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

③利息收入,即醫療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部分。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麵:一是醫療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二是醫療保險基金存入社會醫療保險事業機構在銀行開設的"醫療保險基金收入"戶、"醫療保險基金支出"戶取得的存款利息收入;三是醫療保險基金購買國家債券取得的收益。

④調劑收入,是指在一定的保險統籌地域內,為體現醫療保險的調劑性,由下級上調或上級補助的醫療保險基金收入。

⑤轉移收入,其金額等於個人賬戶本金和利息的結餘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