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 人口普查資料的意義和作用
人口普查,是現在世界各國所廣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資料的一種科學方法,是提供全國基本人口數據的主要來源。人口資料的取得,主要來自人口普查、人口變動統計和抽樣調查三個方麵,而人口普查是取得人口資料的最基本的方法。
人口普查所調查的是一定時點的人口狀況,即靜態人口。它不同於在戶口登記或生命登記的基礎上,通過出生、死亡、遷移或婚姻等經常登記而取得的人口統計資料,這些資料根據人口變動登記而來,是動態人口。由於人口普查資料能為國家提供某一時點的準確人口數字,近年來世界各國都依靠定期進行人口普查來掌握全國人口數字。
人口是社會物質財富生產和分配的基本要素,為了進行規劃和指導社會經濟發展,進行行政管理和科學研究,必須掌握詳細可靠的有關人口數量及其分布和構成的資料。人口普查是取得這些基本資料的重要來源,不僅包括定居人口,而且也包括無住所人口、流動人口和遊牧人口。為此,各國人口學家、地理學家和統計學家都十分重視對人口普查資料的研究。
馬克思、列寧都非常重視人口普查和人口統計資料,把它看作為分析社會經濟製度的重要資料來源之一。馬克思在分析英國1844—1858年的人口統計資料時寫道:“不管這個官方出版的文件上密密麻麻地排列著的一行行數字看起來多麼枯燥,這些數字事實上對英國總的發展曆史提供了比充滿了漂亮廢話和政治胡說的幾部巨著更珍貴的材料。”
社會主義國家要有計劃、按比例地發展國民經濟、安排好人民群眾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人口普查資料作為依據。列寧在蘇聯十月革命後的1920年,就倡議進行人口普查。他指出:“全俄普查乃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國家大事,建議你們堅決迅速地進行。”列寧在給各省執委會主席發的關於準備人口普查的電文中指出:“普查資料是共和國有計劃地組織生產和蘇維埃機關工作所必需的。”1920年8月28日,列寧還一絲不苟地親自填寫他個人的《全俄人口調查表》。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政府和毛澤東主席都很重視人口普查工作。1953年,國民經濟恢複工作剛剛結束,著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時,黨和政府就決定在全國普選的同時,進行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我國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盡管普查的項目比較少,提供的人口資料不多,但對於當時國民經濟的發展和人民民主權利的行使,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1964年,我國為著手編製國民經濟建設第三個五年計劃和長遠規劃,又進行了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1982年根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的決定,進行了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這是一次對我國國情國力大規模的調查研究。查清我國當時人口狀況,為我國有計劃地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經濟建設,安排好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研究人口發展趨勢,正確製訂人口規劃和人口政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當今世界各國都很重視人口普查資料。一般說來,人口普查提供的資料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國家在憲法或法律中有明文規定。在聯合國關於人口普查的建議書中,對人口普查資料的作用概括為三個方麵:(一)用於製定政策,擬訂建設計劃,行政管理和分配選舉名額;(二)用於廣泛的人口研究工作。對人口的地區分布,人口的生育、死亡、增長和將來的發展,人口的性別、年齡、城鄉、職業、文化等構成的變化,以及其他社會、經濟特征進行科學研究;(三)用於有關工商業的發展和勞工組織的需要。通過普查得到的人口數量、分布、年齡、性別等方麵的資料,確定對住房設備、食物、衣著、文娛設施、醫藥等供應,以及商業網點的鋪設,商品和勞力的分配。
美國憲法規定,每10年進行一次人口普查。目的是便於準確分配眾議院議席,按人口比例確定每州議員人數和聯邦政府給各州的經費。同時,全國和各地重大問題的決策,諸如經濟、教育、商業、醫療衛生、公共福利以及就業和社會保險問題等等應該怎樣進行,無不與普查公布的人口數字有密切關係。日本人口普查資料被廣泛利用於:作為執行法令的依據;國家施政的需要;人口分析和預測;研究抽樣調查的方法等學術研究以及企業產品的生產、銷售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