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政治製度 原始氏族社會的民主與國家
一、原始社會組織
國家是從氏族製度演變而來的。以前由於沒有可靠的文字記載和可信的實物,人們曾經把氏族社會稱為傳說時代。現在由於考古工作的不斷發展,並且遵循曆史唯物主義的指導,參照歐洲、古埃及、印第安人的曆史和民族調查資料,人們對於中國古代氏族社會逐漸有了比較明晰的認識。
社會是以共同物質生產活動為基礎而相互聯係起來的人類生活共同體,是伴隨人類的誕生而開始形成的。社會學家把原始社會分為前氏族公社、母係氏族公社、父係氏族公社三個發展階段。這三個發展階段所出現的社會組織又區分為原始人群、血緣家庭、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聯盟等幾種形式。
前氏族公社的原始人群,靠漁獵和采摘植物果實為生,這必須依靠集體的力量來完成,這種集體是按血緣關係組成的群體。群體中設有首領,以身強力壯麗又凶勇慓悍的人來充當,為的是能夠較多地捕獲獵物,並保護本群體賴以生存的領地。這種首領不是由選舉產生,也不是按照輩份排定,通常是經過激烈的體力搏鬥,勝者成為首領。
血緣家庭是從原始人群中分裂出來的、具有同一血統的親族集團,這種集團由一個母親及其生育的後代子女所組成,因為血統親近,故稱為血緣家庭,是人類“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
它是一個生產和生活單位,又是一個內部互婚的集團,但排除了上下輩之間的通婚。這種集團的首領是按輩份排定的。血緣家庭大約產生於舊石器時代早期偏後的階段,北京人和藍田人即生活於這個時期,距今約四五十萬年前。
氏族是脫離原始群居的亂婚狀況,進入血族群婚以後逐漸形成的一種血緣組織,“自一切兄弟和姊妹間,甚至母方最遠的旁係親屬間的性交關係的禁例一經確立,上述的集團便轉化為氏族了”。氏族既是一種血緣組織,又是生產勞動單位,其規模是很小的,一般隻有幾十人或百餘人。當時,生產力已達到一定程度。根據考古學的研究成果,氏族形成於舊石器時代的中期,距今有四五萬年。在人們逐漸學會利用自然條件建造房屋巢穴,並且使用了火和自製的簡單石製工具,取得了比較穩定的生活條件以後,氏族逐漸發展起來。這是在舊石器時代的晚期,距今有三四萬年,約相當於我國傳說中的有巢氏和燧人氏時期,當時“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構木為巢,以避群害”,“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這時,曆史已經踏進氏族社會的門檻了。
氏族是原始社會基本的社會經濟單位,也稱為氏族公社。我國氏族社會經過了母係氏族公社和父係氏族公社兩個發展階段。
母係氏族公社,又稱母權製氏族社會、母係氏族社會或母權製氏族公社。它是氏族社會前期的社會形態。它的存在時期大致如同摩爾根所講的,是從蒙昧時代的中級階段氏族組織產生時開始,到野蠻時代的中級階段為止。這一時期在考古學上相當於舊石器時代的中期到新石器時代的中期,大約開始於三四萬年前,結束於五六千年前,相當於我國傳說中的天皇、地皇、人皇到神農氏時期。
父係氏族公社,又稱父係氏族社會或父權製氏族社會。它是氏族社會後期的社會形態,是直接從母係氏族社會發展而來的。母係氏族公社向父係氏族公社的過渡始於野蠻時代的中級階段,父係氏族公社確立於野蠻時代的高級階段。這一時期在考古學上是從新石器時代中期到晚期,距今五六千年前,相當於我國傳說中的黃帝時期。
胞族是同一部落內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氏族,為了一定的共同目的結合而成的社會組織。最初組成胞族的幾個氏族是隨著人口的繁衍由一個氏族分化而成的,同一胞族的氏族互為兄弟或姊妹氏族,對於其他胞族的氏族來說則為從兄弟或從姊妹氏族。因此,胞族是由幾個氏族結合起來的聯合體,是分而複合的組織,擔負著一定的社會職能,由各氏族推舉產生胞族長,負責調節氏族間的糾紛,主持宗教活動。
部落是氏族組織的聯合體,由若幹個氏族、胞族聯合而成,部落內部存在著不同的血緣關係,有自己的名稱和固定的領土範圍以及共同的語言,實際上是一個規模較大的親族集團。部落組織的規模大小由經濟和人口所決定,經濟發達、人口稠密的地區則規模較大,反之則規模校小。部落設有首長,由本部落各氏族推選有威望的氏族首領擔任。部落的人數增加了,事務也逐漸增多,除了負責調節各氏族、胞族之間關係的酋長之外,各氏族首領、胞族長也要參加議事,而且還出現了一些既從事生產又負責管理的人。這大概是從傳說中的伏羲氏時期開始,所以後人認為“伏羲氏以龍紀,故為龍師名官”。官,管也,就是管理事務的人。
部落聯盟是由兩個以上的部落為了共同的利益而結成的聯合組織,產生於原始社會後期,摩爾根稱這一時期為軍事民主製時期,部落聯盟則是這個時期的最高組織形式。初期的部落聯盟軍事首領或酋長由選舉產生,後來逐步地演變為在氏族貴族內部產生。部落聯盟設有議事會和民眾大會。
據文獻傳說記載,中國古代部族有三大集團。一個是華夏集團,分別由三個亞集團組成,即黃帝和炎帝兩大分支,近東方的華夏、東夷混和集團的高陽氏(顓頊)、有虞氏(舜)、商人支係,接近南方、與苗蠻集團融合的祝融氏等支係。另一個是東夷集團,由太皞、少皞、蚩尤等部族組成。還有一個苗蠻集團,由三苗、伏羲、女媧、兜等部族組成。這三大集團生活在黃河和長江流域,時而爭鬥,時而和平共處,逐漸同化而形成後來的漢族。在部落聯盟時期,這三個大集團都曾先後出現過大聯盟:在黃帝時期,黃河流域下遊有太皞、少皞部落聯盟,黃河中上遊有黃帝、炎帝部落聯盟,黃河以南有苗蠻部落聯盟。首先是少皞部落的蚩尤進攻炎帝部落的共工氏,共工失利,為第一次大戰;炎帝向黃帝求援,而給成聯盟,與量尤大戰於涿鹿之野,蚩尤兵敗被殺,為第二次大戰;之後,黃帝和炎帝分裂,兩個部落又大戰於阪泉(今河北境內),黃帝獲勝而統一中原,為第三次大戰。三次大戰後,黃帝勢力壯大,已經擁有成千上萬個氏族,在黃河流域形成了以黃帝部落為核心的、比較鞏固的大聯盟。在此基礎上,經過幾百年,又形成了陶唐氏、有虞氏、有夏氏的部落聯盟,堯、舜、禹相繼為這個部落聯盟的首領,並多次向黃河以南的苗蠻部落進行征伐,使苗蠻集團的兜部落並入堯的部落聯盟之內。
由於頻繁的戰爭和大聯盟內部事務的增多,在部落聯盟首領統率之下,專門從事管理的部門和人員也逐漸產生,並且日益增多。傳說“黃帝置六相”,“堯有十六相”,“官員六十名”,也就是說當時已有了一定的管理機構,出現了與人民大眾分離的公共權力,形成了具有國家雛形的社會組織。
二、原始氏族公社的管理製度
(一)民族的管理機關和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