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遼金元的政治製度 軍事製度
夏、遼、金、元都是依靠強大的武裝力量而建立起來的政權,它們的軍事製度具有本民族的明顯特點。
一、兵役製度
夏、遼、金、元都是采取全族皆兵製,兵役不脫離生產。戰時征召入伍,“無複兵民之別,有事則舉國皆來”。以至於“凡民年十五以上,五十以下,隸兵籍”,強壯者持兵戰鬥,幼弱者隨軍雜役。編組都是以部族為單位,形成軍政合一的組織形式。如金代的猛安謀克製,三百戶為一謀克,首領稱百夫長,十謀克為一猛安,首領稱千夫長,“諸部之民無它徭役,壯者皆兵,平居則聽以佃漁射獵習為勞事,有警則下領部內,及遣使詣諸勃堇征兵,凡步騎之杖糧皆取備焉”。元初也是以萬戶、千戶、百戶為軍事行政統一編組,“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這些編組的首領都是世襲,上馬為將,下馬為官,是與早期國家的軍事需要相適應的。當然,掌握了全國政權以後,這種僅以本族為主體的兵役製就必然不敷於用,需要進行相應的改變。諸如遼代“詔元帥府募兵”,金代則責令樞密院簽軍,“有事則簽取於民,事已則或亦放免”,等等。元代的變化更大,統治者按不同職業,把全國居民分成若幹戶別,如軍戶、匠戶、站戶等,用於兵役的則是軍戶製度和奧魯組織。
軍戶主要分為蒙古、探馬赤、漢、新附四大類,規定凡定為軍戶者,世代相襲,如沒有複還為民戶的命令,便永遠不能更改,借以保證有充足的兵源。
奧魯,原義為老小營、營盤、家每。蒙古人出征,往往舉家同遷,在距前線不遠的地方安置家口和屯放輜重。奧魯組織的作用是負責起發丁男出征,拘防在役軍人逃亡和征發財物。蒙古、探馬赤軍戶的奧魯,隸於該軍戶所在萬戶、千戶之下;漢軍出征,在鄉裏也設奧魯,實際上是為了防止軍士逃亡和保障軍隊供給的組織。
二、軍隊編製和管理製度
西夏左右廂12監軍司分統軍隊50餘萬,分別設統軍、監軍、指揮、教練使等官負責日常軍務。另有專門在戰爭中俘掠生口的“擒生軍”10萬,京城宿衛軍25000,侍衛親軍5000,總兵力達60餘萬。基本上是以300人為一隊,設隊長。隊以上編製不定,將領也多臨時任命。軍隊的調動由皇帝派命樞密院統管,宿衛軍的事務由翊衛司主管。
遼“二帳、十二宮一府、五京,有兵一百六十四萬二千八百”。邊境戍兵“一府、一州、二城、七十堡、八營,計正兵二萬二千”。官衛騎軍“丁四十八萬八千,出騎軍十萬一千”,禦帳親軍“合騎五十萬”,總兵額達200餘萬,其中有110多萬是鄉丁。在征戰時,列騎為隊,十人為一編組,以十將率領,每隊500至700人,十隊為一道,十道當一麵,各設有主帥,大主帥由勳戚大臣充當,小主帥由各部族首領充當。步兵主要負責供頓和屯守,部族兵和州縣兵的統領一般由部族首領和州縣長官擔任。
遼代軍隊的調動要以皇帝發出的金魚符為憑,征戰時由皇帝親委將帥。平時設有天下兵馬大元帥府,由太子或親王為大元帥、副元帥,主管一般軍務;各軍設大將軍府,由勳戚充當大將軍;諸路設兵馬都部署,部族設詳穩,邊防鎮戍軍設都統署、都虞候,分管各方麵軍務。州縣兵由南麵官的殿前都點檢司、點檢侍衛親軍馬步司、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侍衛控鶴兵馬都指揮使司、侍衛漢軍兵馬都指揮使司、諸廂兵馬都指揮使司等依次進行管理。所有軍務都由北麵官的北樞密院負責,形成一個層層提控的軍隊管理體係。
金朝的軍隊一般是由猛安謀克統領,並且以猛安謀克分別作為基層軍事編製。隨著對遼、宋作戰的發展,收編了大批契丹、渤海、奚、漢等族的降兵,仍然以猛安謀克對他們實行編組,並設置由女真族直接控製的都統司實行管轄。後攻下燕雲等地,投降的漢軍很多,這些人“不樂為猛安謀克之官,始置長吏以下”即用漢軍舊編製,由漢人降將統領。以後降軍日多,軍隊擴大,軍隊編製也因地區的不同而有所變化,但軍隊的指揮調動權始終是由朝廷統一控製的,並且逐級設置相應的軍事管理體係。在中央設立都元帥府,設都元帥、副都元帥、監軍、都監等官指揮作戰,無戰事則省。後又增設樞密院,掌管軍國的軍備軍機。還設有殿前都點檢司,掌管侍衛親軍。地方軍歸諸路兵馬都總管府負責管理;中央直轄軍設統軍司於駐軍處進行管理。諸京、府、州城設有防城軍,京防城軍由警巡院負責管理,府州防城軍由知事司負責管理。邊境鎮戍兵由招討司負責管理。此外還有諸屯田軍,設都指揮使司進行管理。這樣,一支龐大而混雜的軍隊各有所轄,統歸朝廷,加強了軍事集權。
元朝的軍隊主要有宿衛諸軍、鎮戍諸軍和屯田諸軍這三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