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誌與域外地理誌 方誌

方誌是中國地理學著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方誌起源早、數量多、內容豐富、體裁多樣,現存方誌達8000種以上,其他國家罕有其匹。清代是中國方誌編纂史上的鼎盛時期。官修的省府州縣誌成批湧現,私修的方誌亦如雨後春筍,與官修方誌爭相輝映,成為清代地理學的重要成就之一。

(一)清代方誌概述

清代方誌大多是省、州、府、縣奉命纂修的,少數由地方或個人撰修。

清初編纂《明史》、三修《清一統誌》,後來編纂《大清會典》、《清文獻通考》等文獻典籍,皆令直省編纂誌書,提供資料,直省和府州編纂省誌、府誌,也要州縣修誌,以供采擇。如康熙年間修《明史》,清廷特命各省督撫修誌;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又詔天下各修府州縣誌,以備《清一統誌》采擇;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命天下督臣修直省通誌”,“彙送一統誌館”。以後又規定,各地方誌“每六十年一修”。清初編纂規模巨大的全國性巨著以及方誌“六十年一修”的規定,促進了各地修誌的經常化和製度化,因此康熙至嘉慶年間成書的方誌特別多。後來,“六十年一修”的規定雖未嚴格執行,但不少府州縣誌皆能做到數十年或百餘年一修。今存清代雲南省誌有13部、河南省誌6部、永平府誌5部、徐州府誌5部、徽州府誌6部、鬆江府誌6部、光州誌6部、六安州誌6部、無錫縣誌10部、丹徒縣誌6部,便是典型的例子。當時不論是經濟發達的地區,還是邊遠地區,清修方誌數量,都比明代明顯增加。(參見表7、表8)

私家編纂的方誌,原因有多種多樣,有的是地方官到任後,為了解當地情況而修纂的,如雲中知府胡文燁到任後,“日侍別府帷幄,凡所谘扼塞、戶口、士馬、金穀之數,多不獲原冊考究”,便在順治七年(公元1650年)聘請博學之士,纂成《雲中郡誌》,以供參考;有的是在外患內亂交困時,為“禦寇邊防,兼籌水陸,依山設險,添建圍牆”而編纂的,曾國荃修《山西新誌》便是為此。有的是發現舊誌有誤,為辨正舛誤而修纂的,康熙年間方式濟受戴名世《南山集》案牽連,被發配到黑龍江卜奎(今齊齊哈爾)戍邊,通過實地調查,他發現舊誌所載大多得於傳聞,秉筆者並未親臨其地,以致錯誤甚多,便在考察地理古跡、探諸風物源流的基礎上,撰成《沙龍紀略》一卷。有的因參與誌局修書,或不遂己意,或因故未成,便另行編纂,顧炎武修《山東肇域記》、焦裏堂修《邗記》便屬於這一類。私修方誌名目繁多,有純屬方誌體例而避其名者,如嘉慶初荔扉所纂《滇係》,實係雲南通誌,而不用其名;還有不以全境作為記述對象,僅析其中部分專門作誌的;更有專門立例示範,僅作編纂提綱,不修全書的。凡此等等,不一而足。如果將那些專記一方史跡的、專記人物的、專記風俗軼聞的、專記路程裏距的、專記山川名勝的專書也稱作方誌,那麼清方誌在內容上就更加五花八門,體例上就更加風格迥異了。

表7經濟發達地區修誌狀況(以今政區統計)

清代編纂的方誌,沒有精確的統計。《清史稿·藝文誌》著錄824種,脫漏大半。《清史稿·藝文誌補》補充著錄2159種,二者相加,共計2983種,仍不完全。莊威鳳據《中國地方誌聯合目錄》統計,說現存清方誌有40889種。但這個數字,未將鄉土誌、裏鎮誌統計進去,已經失傳的方誌(包括有存目和無存目者)也未納入統計,有些方誌的“始纂”“輯成”、“刊印”的年代跨越二個朝代或不同時期,情況較為複雜,很難斷代歸類,因此這個數字隻是一個不完整的相對正確的統計數。筆者也做過一個統計,包括鄉土誌、裏鎮誌在內的方誌現存有5298種。這個數字仍然是一個相對正確的統計數,統計時所作的技術處理,同樣很難說十分科學。這2個統計數表明,學術界認為清修方誌不少於6000種的看法,基本正確。清修方誌的卷數和部數,在曆代方誌中皆居第一位。

為使各地官修方誌符合中央需要,清廷頒令修誌時,往往附有許多具體規定,以便各地遵循。清康熙十一年(公元1692年)保和殿大學士周祚建議:“各省通誌宜修。如天下山川、形勢、戶口、丁徭、地畝、田糧、風俗、人物、疆域、險要,宜彙集成帙”。周祚的建議已提出了彙集的內容。這一建議,後經康熙帝批複,轉發各省施行。同年,禮部七月二十四日《題本》又強調“直隸各省通誌,請敕下該督撫詳查山川、形勢、戶口、丁徭、地畝、錢糧、風俗、人物、疆域、險要,照河南、陝西通誌款式,纂輯成書”。《題本》不僅規定了各省通誌的內容,而且進一步規定了通誌的款式。河南巡撫賈漢複纂修的《河南通誌》是清代最早修成的省誌,於順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成書,共50卷。分圖考、建置沿革、星野、疆域、山川、風俗、城地、河防、封建、戶口、田賦、物產、職官、公署、學校、選舉、祠祀、陵墓、古跡、帝王、名宦、人物、孝義、列女、流寓、隱逸、仙釋、方技、藝文、雜辨30門。其內容及分類較符合要求,故清廷命令各省一律按此發凡起例、定下程式。各省督撫奉命後,悉以此為例修纂誌書。兩江總督於成龍為《江西通誌》製定凡例時,便明確指出:“今遵部文,體例科條悉仿《河南通誌》”。其它各省,亦皆如此。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禮部檄催天下各省,又再次強調“遵照《河南通誌》例,限三月成書”。因此,這一時期成書的省誌,內容和體例大體雷同。

表8經濟不發達地區修誌狀況(以今政區統計)

康熙二十九年(公元1690年)河南巡撫閻興邦向所屬府州縣頒發修誌牌照,對各款內容詳加詮釋。其凡例共有22條,規定十分具體:

—總圖:須精詳。

—沿革:須照諸史考證,毋得混入,不必過多。

—天文:略摘切要者,勿用混載,以分野所躔者廣也。

—四至:疆域要考證。

—建置:城池需載明幾時建,某人修,一一查明。學校止載其起修、修葺,不必載閑文。其新定樂午等宜增入。

—河防:宜先敘前代,而以今近所開、所淤,備細入之。

—鄉村集鎮:止載方隅裏數,有古事者注之。

—公署:止載創建始末。

—橋梁:止載創建始末。

—倉庫、社學:止載方隅、建造日月。

—街巷、坊第:須注明何處。以上凡有事實者,當詳考而載之。祀典及書院考證,載之勿遺。

—山川:須考果係封內者方載入而不可遺漏。河道要將近日祈開浚、淤塞、變遷等查明,其間事實詳細說明,不可以小說攙入,如《宜陽誌》之可笑也。

—古跡:須考明某代某人,將事實注明,不得遺漏,不可以小說攙入,如《宜陽誌》之全載野史也。

—風俗:略載之,而不自加論斷。

—土產:非地所出及平常草木,可不必載,須載其特產者。

—陵墓:須注明某代某人,有碑碣與否。

—寺觀:必奉敕建,或建置已久,有可考者載之,餘刪。

—賦稅:止載舊額若幹,新增新減若幹,不必一一細注,有關係者全載之。

—職官:須載其爵裏、時代、年月、有可紀,略書之。

—人物:聖賢、忠貞並入。其科貢等,必載其家世、時代、年月、字某、號某,分別某科某項。若係鄉賢,為立一小傳於後。

—流寓:孝義、烈女、隱逸、方技:各考實詳核以載,其節烈務在闡發幽光,勿專載世家而遺寒素。

—藝文:須擇佳者,或關驛乘者載之。八景不可錄,錄必錄其佳者。

—災祥、雜楊:仿古為之。

這一通行河南各府州縣的凡例說明,對每個門類和款式都有詳細具體的要求。這種做法對方誌體例的規範化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

清廷對各地修誌十分重視,除由上而下逐級行文、頒發誌例,由下而上申詳呈報、逐級審查外,還將所修誌書的優劣作為考評地方官政績的標準,進行議敘,予以獎懲。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頒旨稱:“著各省督撫,將本省通誌重加修葺,務期考據詳明,采摭精當,既無缺略,亦無冒濫,以成完善之書。如一年未能竣事,或寬至二三年內纂成具奏。如所纂之書,果能精詳公當,而又速成,著將督撫等官,俱交部議敘。倘時日既延,而所纂之書又草率濫略,或至有如李紱之徇情率意者,亦即從重處分”。獎懲事關地方官前途,故各級官員無不用心,謹慎從事。評定誌書優劣,第一標準便是體例是否允當。這種行政手段,也迫使方誌體例趨向於嚴謹和規範化。

清代,學者參與修誌活動蔚然成風。在這些學者中,一部分人身為封疆大吏或府州長官,他們親自主持修誌工作,如廣西巡撫謝啟昆、廣東巡撫阮元、山西總督曾國荃、揚州知府伊秉綬等,修成的誌書,多為佳作。更多的學者,如顧炎武、方苞、戴震、章學誠、錢大昕、紀昀、洪亮吉、孫詒讓、魯一同、錢泰吉等,或受聘擔任總纂,或布衣參與修訂商榷,皆在不同程度上參加過修誌工作,他們將修誌看作“著述大業”,“不朽盛事”,不僅態度認真,學風嚴謹,十分重視體例和考證,而且能將自己的研究成果融入誌書之中,他們很愛惜自己的聲名,不盲從不同的觀點,更不肯苟且從事,由他們主修的方誌質量很高。這些人名望高,影響大,他們纂修的方誌具有很強的導向作用,多為時人所仿效。陳澧說:“昔阮文達修通誌時,遍選各誌書,以謝中丞所修《廣西通誌》為最佳,故《廣東通誌》仿其體例。嗣後各府縣誌,多依阮通誌體例。今修《肇慶府誌》,亦依阮通誌體例”。

清代著名的方誌很多,以省誌而言,順治《河南通誌》,康熙《陝西通誌》,雍正《浙江通誌》,嘉慶《廣西通誌》、《湖北通誌》、《浙江通誌》、《廣東通誌》、《雲南通誌》、《安徽通誌》,道光《湖廣通誌》、《陝西通誌》,同治《畿輔通誌》、《江西通誌》,光緒《山西通誌》、《湖南通誌》、《安徽通誌》、《湖北通誌》,宣統《新疆圖誌》等修得較好。府誌中,乾隆《寧波府誌》、《鬆江府誌》、《西寧府誌》、《汾州府誌》、《廬州府誌》、《江寧府誌》、《荊州府誌》,嘉慶《揚州府誌》、《徽州府誌》,道光《雷州府誌》、《寶慶府誌》、《貴陽府誌》,鹹豐《遵義府誌》,同治《蘇州府誌》、《湖州府誌》,光緒《紹興府誌》、《順天府誌》等較為出色。州縣誌中,康熙《鄒平縣誌》、《濟陽縣誌》、《德州誌》,乾隆《曆城縣誌》、《諸城縣誌》、《臨清直隸州誌》、《鄞縣誌》、《汾陽縣誌》、《偃師縣誌》、《烏程縣誌》、《昌化縣誌》、《六安州誌》、《涇縣誌》、《淳化縣誌》、《長武縣誌》、《永清縣誌》、《亳州誌》、《天門縣誌》、《石首縣誌》、《廣濟縣誌》,嘉慶《鳳台縣誌》、《懷遠縣誌》、《禹州誌》、《鄢陵縣誌》、《河內縣誌》、《長安縣誌》、《鹹寧縣誌》、《郯城縣誌》,道光《興文縣誌》、《屏山縣誌》、《大足縣誌》、《南海縣誌》、《新會縣誌》、《濟寧州誌》,鹹豐《邳州誌》、《清河縣誌》,同治《南海縣誌》、《鄞縣誌》、《慈溪縣誌》,光緒《香山縣誌》、《湘潭縣圖誌》、《衡陽縣誌》、《黃岩縣誌》、《青田縣誌》、《永嘉縣誌》、《仙居縣誌》、《會稽新誌》等也可列為名誌。鄉鎮裏坊誌中,乾隆《烏青鎮誌》,同治《南潯鎮誌》,道光《滸墅關誌》,嘉慶《瓜州誌》,光緒《唐樓誌》等也可躋身名誌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