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的人口發展與人口再生產(1)(1 / 3)

新中國的人口發展與人口再生產

人口的增長和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

1.人口增長的幾個階段

新中國剛剛建立的1949年底,中國大陸總人口為54167萬人。至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時,已發展到113368萬人。40年半的時間內共增加了59201萬人,年均達1462萬人;總增率為109.3%,年均增長率則達18.4‰。這一速度略低於同期內19.0‰的世界人口年均增長率,中國大陸人口占世界的比重因此由21.7%降至21.2%。與中國各曆史時期相比,前述18.4‰的年均增長率比奴隸製時期的0.6‰、封建製時期的1.2‰以及半殖民地半封建時期的2.1‰都高出許多倍,說明新中國建立後中國進入了史無前例的人口高速發展期。

40年的時間雖然不算長,但由於經濟形勢和人口政策的變化,卻使中國的人口發展態勢經曆了幾次大的起伏;根據其特點,一般可將這40年劃分為4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從1949年到1958年,大陸總人口由54167萬人增至65994萬人,期內年均增長率為22.2‰。這一階段人口高速度增長的原因在於新中國的建立,使國家在政治上和經濟上迅速走向安定繁榮,廣大人民的生活水平顯著提高,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尤為明顯,人口死亡率因此直線下落,出生率則一直保持在高水平上,從而導致高速度的人口自然增長。

第二個階段從1959年到1961年,即通常所說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期內由於“大躍進”等一係列嚴重失誤,加上自然災害的不利影響,全國範圍內出現了嚴重的經濟困難,食品匱乏,人民健康水平顯著惡化,人口死亡率急升,出生率銳降,在一段時期內全國人口總數出現負增長。受浮誇風的影響,再加上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門為掩飾工作失誤故意壓低死亡人數,故當時的人口統計數是不夠準確的。《中國統計年鑒》有關這一時期中國大陸總人口的數字是:1959年67207萬人,1960年66207萬人,1961年65859萬人,2年淨減1348萬人。實際上根據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數據回溯,1961年的人口應是64508萬人,這樣2年內全國人口淨減數就應達到2834萬人,形成40年來中國人口發展曲線上一個突出的低穀。

第三個階段從1962年到1973年,期內中國大陸人口由64508萬人猛增至89211萬人,年均增長率高達27.4‰,增速之高,不僅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40多年中,而且在整個中國人口發展史上,都是空前的。這一次生育高峰所產生的人口學後果,正深刻製約著當今的中國人口形勢,今後好幾代的中國人還將繼續感受到它的影響。上述12年中的前4年,即1962~1965年,人口高速增長帶有對前期負增長的補償性質,4年中的年均增長率高達29.8‰,基本上彌補了前3年的嚴重損耗。上述12年中的後8年,即1966~1973年,人口增長速度雖趨於下降,但年均增長率仍達到26.2‰。這8年正值“文化大革命”的浩劫時期,生育基本處於無政府狀態,從而導致人口的高速增長。與此形成對照的是期內中國經濟多年陷於停滯狀態,這種鮮明的反差致使全國人口和經濟發展不相協調的矛盾日趨激化。

第四個階段從1974年至今,全國大陸總人口從89211萬人發展到第四次人口普查時的113368萬人,期內年均增長率為14.6‰,與前一階段相比,有了非常明顯的下降,標誌著中國人口發展形勢的一個劃時代的重大轉變。這一轉變意味著中國人口每年大約少增長了800~1000萬人,17年內少增長的人數累計達到1.5億人左右,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這都是一個具有曆史意義的偉大成就。人口增長率的大幅度下降,基本原因在於推行計劃生育工作取得的卓越成效。從1974年起人口發展第一次被列入國民經濟計劃,1979年第五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提出:“鼓勵一對夫婦隻生育一個孩子”。1982年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更明文規定:“國家推行計劃生育”,“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這一切迅速而強有力地扭轉了前一階段中國人口再生產的嚴重失控狀態,使之基本走上了有計劃、有控製、協調發展的道路。當然,也應看到,在第四個階段中中國絕對人口數量的增長仍是相當可觀的,短短十幾年時間內,人口總量連續越過9億、10億和11億大關,與60年代相比,盡管增長率降低了一半,但目前每年實際增加的人數卻相差無幾,這些都說明中國人口發展形勢的嚴峻。

2.少數民族人口變動的特點

新中國成立前,中國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經濟狀況一般說來比漢族地區更為落後,統治階級對少數民族的歧視和壓迫,造成許多民族人口發展極為緩慢,甚至長期處於停滯、萎縮狀態。如西藏的藏族人口,從1730年到1951年和平解放,200多年間的年均增長率僅為0.5‰,還不及中國奴隸製時期的人口增長率。

新中國誕生後,各少數民族和漢族一樣,其人口再生產一改長期的停滯萎縮狀態,進入了一個蓬勃發展的新時期。一般說來,全國總的政治、經濟環境對人口發展的影響,無論漢族還是少數民族都是相似的,但與漢族相比,少數民族又有其自己的特點。據此,可以把新中國成立後少數民族人口的發展過程劃分為3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從1953年到1964年(1953年以前缺乏正式的民族人口統計)。期內少數民族人口年均遞增11.2‰,漢族則達到15.9‰。少數民族人口發展相對緩慢的原因在於這一階段正值新中國建立初期,百廢待興,少數民族地區原先極端貧窮落後的社會、經濟環境一時還難以得到根本的改善,人口再生產的長期停滯萎縮所必然產生的慣性作用在一段時期內也還會繼續發生作用,從而使得其人口發展速度明顯低於漢族。此外,幾個局部或次要因素也有一定影響:1959年西藏叛亂使藏族人口遭受損失。60年代初中國與前蘇聯的關係及邊境形勢的變化,使俄羅斯、塔塔爾、烏茲別克等一些民族的人口有所減少。1960年中緬邊界條約簽訂所導致的國境線變動及國際人口遷移使居住於邊境的佤、德昂、阿昌等民族的人口數量發生變動。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對部分邊遠山區的人口未進行直接登記,采用的是間接的估計數,有所誇大,從而抑低了1953~1964年間的人口增長率,雲南省的景頗族就是一個例子。

第二個階段從1965年到1978年。期內少數民族人口年均遞增23.4‰,漢族僅為18.9‰。與前一階段相比,少數民族人口的發展速度增加了1倍以上,由明顯低於漢族轉變為明顯超過漢族。基本原因在於社會、經濟環境的巨大進步,生活條件有了明顯改善,死亡率的下降尤為顯著,從而在人口再生產上迅速實現了由舊模式向新模式的轉變,進入了史無前例的人口高速增長期。另外,自70年代起,計劃生育政策在漢族中開始逐步推行,在少數民族中則沒有,這也加大了二者人口增長率的差距。第二階段中少數民族人口的增長基本上全部屬於自然變化,其它因素影響不大,這是區別於第一和第三階段的顯著特點。

第三個階段從1979年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期內少數民族人口年均遞增率銳升至43.7‰,漢族則下降為12.2‰,二者差距遠遠超過了前一階段。原因主要有兩點:計劃生育狀況的差異。在漢族中政策掌握較嚴,少數民族則較寬,致使後者自然增長率顯著超過前者。民族成分的更改。估計期內少數民族人口增長總量中,自然增長約占四成,成分更改和其它因素占六成。

1986~1987年間,中國民族成分更改的工作已告基本結束,此後這一因素對人口變動即不再有重大影響。目前少數民族和漢族人口增長率的差異大體上就是由自然增長率不同造成的,這一點同前述第二階段基本一致。

3.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

由出生率和死亡率構成的人口再生產類型,主要受著生產力發展水平的製約。生產力的進步,不斷改變著社會、經濟和文化環境,進而引起人們的婚煙和生育觀念變化,從而導致人口再生產類型逐步由低級向高級發展。

對於漢族,目前的計劃生育政策是:國家幹部和職工及城鎮居民除特殊情況外一對夫妻隻生一個孩子,少數省、市對農民實行同樣政策,多數省、區規定鄉村獨女戶或有實際困難可以有計劃地安排生第二孩。對於少數民族,政策則較寬。在西藏,允許幹部、職工和城鎮居民生2胎,對中心地區的農牧民則允許生3胎。在新疆,計劃生育政策概括為“一、二、三、四”,即漢族1胎,城鎮少數民族2胎,農牧區少數民族3胎,其中有殘疾兒,還可以生第四胎。在廣西,提倡壯族隻生1胎,其他少數民族有的可以生2胎,有的可以生3胎。在寧夏,居住在黃河灌區的少數民族農民可以生2胎,非灌區的可以生3胎。青海省的計劃生育政策與西藏類似。內蒙古對第三胎有一定限製。

一般認為,人類曆史上存在著3種人口再生產類型,即原始型、傳統型和現代型,它們分別以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長率這三者的高高低、高低高和低低低為其人口學特征。關於中國的人口再生產類型,已有學者作了概括性的闡述,即舊中國為原始型,新中國成立後至70年代初為傳統型,此後開始向現代型過渡。對新中國成立後的人口再生產類型作更細致的觀察,可以把這40年大致區分為4個時段(1959~1961年間的“三年自然災害時期”因屬短時間的特殊情況而忽略不計)。

(1)50年代,死亡率迅速下降,出生率持續偏高。

(2)60年代,死亡率降至很低的水平,出生率仍居高不下。

(3)70年代,死亡率穩定在低水平上,出生率迅速下降。

(4)80年代,死亡率繼續穩定,出生率上下波動。

以上4個時段中,前兩個都是死亡率下降而出生率不變,高低高的特點很明顯,後兩個時段則是出生率下降而死亡率不變,與低低低的現代型已相距不遠。可以預計,到本世紀末、下世紀初,中國的人口再生產將完全進入低低低類型,從而完成一次曆史性轉變。

與早已進入現代類型的發達國家相比,新中國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具有幾個顯著特點:

(1)轉變速度快。新中國建立後,全國的社會、經濟環境很快就發生了巨大變革,短短幾年時間死亡率降低了一半,人口再生產類型驟然從舊中國的高高低型躍入高低高型,這在世界上也少有先例。70年代中期前後,中國又開始了由高低高型向低低低型的轉變,短短七八年時間人口出生率就由30‰以上降至20‰以下,轉變速度之快,世界少見。這樣,中國在人口再生產類型的轉變上,隻用了大約1/4世紀的時間,就走完了歐洲國家用半個世紀甚至一個多世紀才走完的道路,即使與以人口轉變快而馳名的日本相比,也有過之而無不及。

(2)人口轉變超前於生產力的發展。歐洲國家的人口轉變一般都是同步於經濟發展,自然地緩慢地進行的。戰後日本在經濟起飛的同時,采取人為幹預生育的措施,雙管齊下地加速實現了人口轉變。中國人口轉變的速度比它們更快,但卻缺乏與之類似的經濟條件,人口的轉變超前於生產力的發展。以中、日兩國在人口轉變上相對應的階段來看,日本1950~1965年間經濟活動人口中第一產業的比重以及全國城市人口比重在中等水平上分別下降和上升了24和17個百分點,中國1975~1990年間前一比重在高水平上僅下降16個百分點,後一比重在很低的水平上僅上升9個百分點。顯然,中國社會、經濟環境的轉變速度不如日本,人口轉變的速度卻超過日本,這種不同步或超前的現象是中國人口轉變區別於其它國家的一個顯著特點。

(3)促成人口轉變的主要是上層建築的因素,社會經濟因素隻起次要作用。所謂上層建築因素,指的就是社會政治製度以及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由於這些因素的作用(它符合於大多數人民的願望和利益),中國的人口轉變得以較早開始並加速進行,這無疑是一個偉大的成就。如果無所作為地坐等經濟發展去帶動人口轉變,就會失去幾十年時間,人口問題或許會因此嚴重到難以收拾的程度,在那種情況下經濟能否真正發展起來也將成為一個大問號。所以說,上層建築因素對人口轉變的幹預是完全必要的。但也要看到,僅僅靠上層建築因素的作用,是不能最終完成人口轉變的,歸根結蒂還要依靠社會經濟生活的現代化。這是日本人口順利轉變的成功經驗,也是近10年來中國人口轉變波動徘徊、舉步維艱的根本原因,這一困難局麵估計還將持續一段時間。在這種情況下,一方麵應繼續堅持上層建築因素的作用,對此絕不能有所動搖,另一方麵要大力發展生產力,以加速社會經濟生活的現代化。做到了這些,中國的人口轉變到下世紀初葉就一定會踏入一個柳暗花明的新階段。

人口出生率和生育率

1.出生率和生育率的變動

人口出生率是衡量人口再生產狀況的最重要的指標之一。從理論上說,對出生率進行精確統計並不困難,但一些社會因素的存在,往往幹擾了這種日常統計的精確性。例如,對於超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的生育、私生子以及出生後不久即死亡的新生兒,出於種種原因,當事人或家屬不向有關部門申報出生情況,這些必然影響到對生育的精確統計。但中國人口普查和生育力抽樣調查的數據還是比較準確的。

出生率的計算和使用方便而簡明,但僅僅靠它還不足以反映生育的真實水平,一個地區人口的性別和年齡構成越是失調,出生率與實際生育水平的差距就越大,因此有必要配合使用生育率這個指標。

近年來中國一些地區出現了一個似乎是反常的現象,即育齡婦女生育率明顯下降了,甚至已在相當程度上實現了一胎化,但出生率反而上升了。原因就在於除生育率外,出生率還與育齡婦女比重有關。如果前者降低了,後者卻上升,出生率還是難以下降。不妨拿兩個省、區作一個比較(表16)。

由表可見,江蘇省盡管生育率明顯低於廣西,但因育齡婦女比重大,出生率仍同廣西處在一個水平線上。這也說明,用出生率來衡量計劃生育工作的成效是很不全麵的。

一般認為,生育率反映了現階段育齡婦女的生育水平,育齡婦女比重則反映了上一代人的生育水平,它們共同製約著當前的人口再生產。因此,任何一個時期的生育狀況,都會對幾十年後的人口再生產產生影響,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人口慣性。”

在舊中國,從未對人口出生率進行過係統的統計,但從一些典型調查中,可略窺一斑。例如,1917~1918年間廣東省潮州的出生率為34.0‰,1923年河北省鹽山縣為58.4‰,1924年河南、山西、安徽、江蘇4省為42.2‰,1931年河北省定縣為37.1‰。平均起來,筆者認為新中國成立前中國人口出生率在35~40‰左右。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社會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婦幼保健事業也有了大發展,但多子多福的封建生育觀和早婚風氣還不能很快消除,馬寅初等學者要求切實控製人口增長的正確主張也被錯誤批判,這一切導致中國人口出生率在近20年的長時間內,一直保持在30~40‰的高水平上(僅1959~1961年間因嚴重的經濟困難而下降),最高的1963年達43.37‰。大約從1971年起,計劃生育工作逐步展開,出生率明顯下降,1979年已降至17.82‰。短短10年,降幅達16個千分點,這在世界人口史上也是罕見的。總和生育率也由60年代的5.68猛降到1980年的2.28。

進入80年代以來,中國的人口再生產出現了複雜形勢,出生率在較高水平上兩起兩落:先是80年代初《新婚姻法》頒布後的回升,1982年達到22.28‰,隨後降至1984年的19.90‰,再升至1987年的23.33‰,到1990年又緩降至21.06‰。期內總和生育率徘徊在2.3~2.6之間,明顯失去了下降勢頭。這一波動的出現,固然有種種客觀原因,但計劃生育工作的成效未臻理想,特別是地區之間很不平衡,一些後進地區大大拖了全國的後腿,也是事實。

(1)就全國多數地區而言,婚齡育齡提前是影響最大的因素。近年各地早婚早育率普遍大幅度上升,晚婚晚育率則大幅度下降。第四次普查與第三次普查相比,20歲女性已婚率由24.7%升至28.3%,21歲由37.2%升至45.3%。由於中國女性有65%在婚後3個月內懷孕,85%在1年內懷孕,故上述變化對出生率影響很大,估計近幾年有1/10的生育屬於早育,這使得出生率在80年代初的水平上升高了10%以上,而下麵要提到的年齡結構變化隻使之升高6%。

(2)年齡結構有了變化,育齡婦女尤其是處於生育旺盛期的育齡婦女占總人口的比重激增。1962年到70年代初是中國的生育高峰期,期內出生的人目前已達21~29歲,正是生育力最旺盛的時期。全國育齡婦女比重也從1982年的24.7%升至1990年的27.1%,在世界各國中排在前6名,顯著增大了控製人口的困難。

(3)計劃生育工作在取得顯著成績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主要表現在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後,在土地、戶口、口糧和其它生活資料上對婚姻生育的控製力顯著減弱。此外流動人口激增,都成為早婚私婚早育超生大量增多的重要原因。麵對困難形勢,中國的計劃生育部門作了許多艱苦細致的工作,使許多地區的婦女生育率有所下降,從而在全國範圍內基本上抵銷了前述兩大不利因素的影響。但不可否認,在這個過程中也出現了種種與新形勢不相適應的地方。一方麵立法不健全,《計劃生育法》、《優生法》、《違法婚姻處罰條例》等有的已披閱10載,易稿十數次,迄今仍未能送交立法機構審議。另一方麵在種種壓力麵前,生育政策上的“口子”一開再開,越開越大,照顧二胎麵1982年為5%,1984年為10%,隨後不少地方已突破60%。80年代初曾廣泛宣傳一胎化,但目前對此掌握較嚴的隻是大中城市及江蘇、四川部分鄉村,合計隻占全國人口1/4;加上計劃生育搞得比較好的浙江、山東、東北以及內地少數先進縣鄉,也僅占40%。而其它廣大地區,一胎化政策在相當程度上已經名實皆亡了。

上述幾點歸結起來,一個關鍵的問題還是中國的人口轉變超前於生產力的發展。存在決定意識,農民頭腦中的生育觀念是他們的生產方式或所處的經濟基礎決定的,這一基礎不發生大的變革,生育觀念就很難根本扭轉過來。麵對這種矛盾或困難局麵,一方麵國家控製人口增長的決心不能有絲毫動搖,否則定將鑄成曆史大錯;另一方麵在大力發展生產力以促進社會經濟變革的前提下,又要針對存在問題,積極采取改進措施。例如,加速發展農村養老保險製度,以解除獨生子女戶的後顧之憂;更好地把扶貧同計劃生育掛起鉤來,以免扶貧變成“扶生”;加強對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消滅”超生“遊擊隊”;改善土地承包製度,以免某些人為多分地而多生育;積極推進鄉村城鎮化,以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並研究把“農轉非”和進城落戶同生育行為掛鉤的可行性;改善鄉村醫療衛生條件,讓農民更普遍更方便地獲得先進避孕或絕育手段;在少數民族中進一步進行計劃生育宣傳,並因地製宜地采取切實措施……總之,盡管矛盾或困難重重,但隻要決心大,政策對頭,在控製人口增長的問題上還是大有可為、大有希望的。

中國的計劃生育工作雖然麵臨著一些困難,但它在過去20年中取得的偉大成績則是有目共睹的。這20年中,中國至少少出生了1.5億人,對這一成就的意義,怎樣估價也不為過分。作為世界第一人口大國,中國在人口問題上為人類作出了寶貴貢獻。目前,中國的人口出生率和生育率在發展中國家裏已達到先進水平,比世界上第二個人口最多的國家印度要低得多。印度的人口數僅為中國的3/4,但1990年它新生了2650萬個嬰兒,中國僅為2400萬個,從1975年起中國已丟掉了每年新生嬰兒數的“世界冠軍”頭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