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果一次談不好,就再談
同鄰國建立和發展睦鄰友好關係,是新中國外交的一項重要方針。在中國同某些鄰國之間,存在著一些曆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國際上敵視新中國的勢力,則力圖利用這種情況來破壞和阻撓中國同鄰國友好關係的建立和發展。一九五四年為解決中國和印度在中國西藏地方的關係中的某些問題,中國首次提出了著名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中國認為:它同鄰國之間一切曆史遺留下來的問題,都可以按照這五項原則,通過和平協商求得解決。中國據此同一係列鄰國先後解決了曆史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或雙重國籍問題。
▓中國對解決邊界問題的基本主張
中國同不少鄰國存在著懸而未決的邊界問題。能否公平合理地解決這個問題,不僅關係到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邊境的安寧以及邊境居民的和平生活,而且關係到同鄰國的關係,因此,中國政府對待邊界問題是極其慎重的。中國一貫主張對曆史上遺留下來的邊界問題,雙方應通過和平談判,求得友好解決,而不應訴諸武力。在談判中,既要照顧過去的曆史背景,又要照顧已經形成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同意也可以做些必要的調整。在解決前,維持邊界現狀。
一九五五年四月,周恩來總理在亞非會議上鄭重宣布:“中國同十二個國家接壤,同有些國家的一部分邊界尚未定。我們準備同鄰邦確定這些邊界,在此以前我們同意維持現狀,對於未確定的邊界承認它尚未確定。我們約束我們的政府和人民不超越邊界一步,如果發生這類事情,我們願意指出我們的錯誤並立即退回國境。至於我們如何同鄰國來確定邊界,那隻能用和平方法,不容許有別的方法。我們如果一次談不好,就再談。”
一九五七年七月,周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全麵闡述了中國解決邊界問題的主要考慮。他說:“我們要解決邊界問題,其目的是安定四鄰,爭取國際形勢的和緩,便於進行建設,而不是使我們同鄰國的關係緊張起來。我們的國策是和平外交政策。”
“我們和亞非國家要在和平共處這個問題上起示範作用。我們主張世界各國都和平共處。……我們解決邊界問題也必須和我們和平共處政策的推廣聯係起來進行。”
“我們是個大的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必須設想到這些民族主義國家和我們社會製度不同,對我們是有疑慮有畏懼的。我們一方麵應該堅持和維護我們民族的正當利益,但另一方麵也必須而且的確應該在反對大國主義方麵做出一些榜樣。就邊界問題說,重要的在於我們應該做到使雙方真正在平等、互利、友好的基礎上加以解決,而不在於我們必須多占一點地方。”
“除守住原來應該到達的地方以外,便是根據曆史上可以為憑的法理論點,並考慮到我們和有關國家的新的關係和我們的政策,來進行談判。這種談判當然是和平談判,絕不能采取另一種辦法。不能用武力改變現狀,因為這是與我國和平外交政策相違背的。”
中國認真執行上述方針、政策,實事求是地區別對待各種不同情況,同一些鄰國經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在六十年代公平合理地解決了邊界問題。
▓中緬邊界條約的簽訂
中緬兩國有著2000多公裏長的共同邊界,兩國邊民自古以來就結成了親如手足的“胞波”關係。但由於種種原因,兩國間的邊界問題久懸未決。一九五四年十二月緬甸總理訪華時,兩國總理在會談公報中宣布:“鑒於中緬兩國邊界尚未完全劃定,兩國總理認為有必要根據友好精神,在適當時機內,通過正常的外交途徑,解決此項問題。”一九五五年底,中緬邊哨部隊在黃果園發生了一次邊界衝突,增加了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緊迫性。一九五六年,中國根據自己的和平睦鄰政策以及對中緬邊界問題調查研究的結果,向緬甸提出了一攬子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原則性建議,得到了對方的友好響應,從而為中緬邊界問題的合理解決奠定了基礎。
中緬之間有三段邊界存在著懸而未決的問題。
一是關於佤山區。中英兩國在一八九四年和一八九七年簽訂的關於中緬邊界的兩個條約中,對於這段邊界曾有過規定。但由於有關的條文自相矛盾,這一段邊界長期沒有明確劃定。英國為了造成既成事實,於一九三四年初派遣軍隊進攻班洪部落和班老部落所管轄的地區,遭到了當地佤族人民的英勇抵抗,這就是有名的“班洪事件”。一九四一年,英國利用中國在抗日戰爭中處境困難的時機,以封閉滇緬公路相威脅,逼使中國國民黨政府用換文方式在佤山區劃定了一條邊界線,即“一九四一年線”。由於不久就發生了太平洋戰爭,在這條線上並沒有樹立界樁。一九五六年中緬雙方就邊界問題進行商談時,中方坦率地指出:中國人民是不高興“一九四一年線”的,因為它是英國乘人之危造成的,而且英國當時又不同時解決其他地段的邊界問題,這樣做隻利於一方而不利於另一方;但是,中方仍願意把這條線肯定下來,盡管這是國民黨政府在英國人壓力下同意的。中方還表示,一九五二年由於追剿國民黨殘餘部隊而進入“一九四一年線”以西地區的中國軍隊,將全部撤出。緬方在要求肯定“一九四一年線”的同時,也承認它是英國人強加給中國的,是不道德的;對中方準備以這條線為界,表示非常滿意。
二是關於猛卯三角地區,又名南碗三角地區。這個地區是中國的領土,但是一八九七年英國以所謂永久租借的名義,取得了對中國這塊領土的管轄權。緬甸獨立後,繼承了對這個地區的“永租”關係。中方提出:由緬甸繼續對中國的一塊領土保持這種“永租”關係,是同中緬兩國當前的平等友好關係不相稱的;但考慮到緬甸有公路通過這個地區,中國願意同緬甸商定廢除這個“永租”關係的具體步驟。緬方也認為猛卯三角地區從來就不是緬甸的領土,隻不過是英國人根據“永租”權所占有的一個地區。
三是關於尖高山以北的一段邊界。這一段邊界從未劃定。英國統治緬甸時,曾在這一地區不斷蠶食中國領土,一九一一年初甚至侵占了片馬地區,激起了中國人民的極大義憤。後來英國雖被迫承認片馬、崗房和古浪三處各寨屬於中國,卻並沒有把它們還給中國。中方認為,片馬、崗房和古浪應該還給中國。緬方表示中國要求收回片馬等三個地方是有法律根據的,緬甸根本不應該要這三個地方,因為那是不公平的。
在會談中,中緬雙方同意:在一九五六年底以前,中國軍隊撤出“一九四一年線”以西地區,緬甸軍隊則撤出片馬、崗房和古浪。雙方對這一協議都如期執行,又一次表現出中緬兩國和平解決邊界問題的誠意。
此後,周恩來總理和吳努、奈溫等緬甸國家領導人在一九五六年原則性協議的基礎上,又一再就邊界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討論。中國方麵提出:應確定歸中國所有的猛卯三角地區,比之按“一九四一年線”劃歸緬甸的班洪和班老兩個部落的管轄區,在麵積上要大一些,但中國願意以前者同緬甸換取後者。周總理解釋說:猛卯三角地區一旦交還中國,緬甸在交通上會遭到困難;另一方麵,班洪和班老的部落一直同中國關係密切,緬甸政府過去一直沒有管轄過,而且現在這個部落的頭人都還住在中國境內;上述交換將使中緬雙方的利益和實際困難都得到適當的照顧,既貫徹了廢除猛卯三角地區“永租”關係的原則,又便於中國政府說服中國人民接受“一九四一年線”。緬甸方麵同意這一建議。
為了便於雙方各自的行政管理,並考慮到當地居民的部落關係和生產、生活上的需要,雙方還同意把按“一九四一年線”應劃歸緬方的兩個寨子劃歸中國,應劃歸中方的四個寨子劃歸緬甸,使這些騎線村寨不再被邊界所分割。這些都體現了雙方在邊界談判中互諒互讓的精神。
一九六○年一月,奈溫總理應邀訪華,同周恩來總理簽訂了中緬邊界問題協定,同時簽訂了《中緬友好和互不侵犯條約》。在兩國聯合委員會完成了邊界協定所規定的工作後,雙方於同年十月一日正式簽訂了《中緬邊界條約》。根據條約第十條的規定,經過雙方聯合勘察、立樁,兩國於一九六一年十月十三日簽訂了中緬邊界議定書。至此,中緬邊界問題友好地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