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事物都還和當年一樣,可是我們卻不再是當年的我們。然後,你看事物的眼光也發生了改變,明明沒有變,卻都發生了改變。
我想起了邏輯學裏的悖論,感覺自己現在所處的位置,簡直荒唐至極。李莎莎說他們要結婚了,還讓我去參加他們的婚禮,明眼人都看得出她是個什麼心態,可是我卻找不到自己的心態。
應該用什麼心態對待呢,是假裝不在乎,然後笑著遞上紅包?還是灌醉自己,然後去婚禮上大鬧一場?
好像我無論怎麼做都不對。
我並不想認命,可是這麼多的阻礙擺在我的麵前,任我一個人如何努力都是沒有辦法跨越的。愛情是相互的,如果一方已經放棄了,另一方做再多的努力都是徒勞。
李莎莎說她要和文歌結婚的時候,文歌並沒有否認。看來,這件事情是板上釘釘子的事情了,或許我真的該準備紅包了。
我了解文歌,他認定的事情,誰也無法改變。
他們要結婚了,可是打死我也不相信他們是因為愛情,但是具體是什麼,我卻無從得知。文歌你還真行啊,連你要結婚都不打算告訴我麼?要不是今天李莎莎說出來,我是否要等到你們孩子滿月了才知曉你已經是別人的老公了?真是好笑,你什麼都不跟我說,我還傻傻地在等你回頭。
現在,你大概已經看出來我很難過了吧,倒不是因為你要和別人結婚了,而是你至始至終都把我當成了一個外人。
共得歡笑隻是朋友,共得患難才是知己。
很可惜,我們在那過去的二十多年裏,共過的開心事情不少,可是你總是背著我獨自舔傷口。
為什麼你不願意和我一起麵對傷痛呢?
我隻是希望,無論發生什麼事情,我都可以站在你的身邊。可是事實呢,你總是把我排除在外,總是覺得我會托你後腿。
也許吧,我就是這樣的不堪,所以你才會丟下我吧!
樂婕聽到文歌要和李莎莎結婚的消息,竟然比我還要激動幾分。她現在是個已婚婦女,現在這麼激動是鬧那樣?她好像沒有搞清楚狀況啊,現在是我的前男友要和別的女人結婚了,我都沒有要死要活的,她到表現得這麼激動。算了,不就是前男友的婚禮嗎,我都經曆過好幾次了,也不差這一次。
可是,我的心裏還是好難過啊!
樂婕在我的眼前來回地踱著步子,表情凝重,極度抓狂,儼然一副更年期的樣子。
突然,樂婕在我麵前站定,十分認真地抓住我的肩膀說:“米欣,你聽我說啊,千萬不能讓他們兩個結婚,你要想盡一切辦法阻止他們兩個的婚事。”
拜托,樂婕你不要表現出這麼嚴肅的表情,我很不適應啊!
“你以為我想去送紅包啊,可是我有什麼辦法。”我心煩意亂,她不安慰我就算了,還在這裏煽風點火。
不行,我不能受了這家夥的影響!可是萬一最後搞不好最後我真做了搶親的事情,那豈不是要上K市娛樂頭條話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