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堂姐?什麼情況?”我一下子就來了興致。
原來,文歌的前女友叫李莎莎,是李成軒的堂姐。並且,文歌還告訴我,這個李莎莎就是我們小時候的那個玩伴莎莎。說起也奇怪,文歌在Y市上學那會,竟然和莎莎遇上了。
文歌說,是李莎莎倒追他的。我本來不信,但是停了他的敘述,好像也是那麼回事。
大家都知道,文歌是個不安分的小夥子。在Y市的那會兒,文歌所在的那所學校是個三類中學。李莎莎的父親是當地警局的局長,而傻傻本人也長得清純可人,在學校也是個風雲人物。
莎莎比文歌高一個年紀,是學校的校花,追她的男生數不勝數。文歌在學校也不是是善類,大家就起哄說他們是金童玉女。
文歌聽大家都這麼說,征服欲一下子就被跳起來。他放豪言說自己一定會追到這個難搞的女神,大家都一笑置之。被質疑能力的文歌很是不服氣,終於在兄弟們的慫恿之下,去找了了李莎莎。
見到莎莎的那個下午,她穿著一件淺綠色的短袖,加上一條簡單的短褲。經管是這麼普通的裝扮,但是加上長發飄飄地一派淑女風範。文歌見過許多美女,但是像李莎莎這樣的氣質美女還是讓他眼前一亮。說不上很喜歡,但是文歌的心裏還是泛起了漣漪。如果有一個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對於那個年紀的男孩子來說,真的是一件很有麵子的事情。
他徑直走向了莎莎,擺出一副拽的樣子,壞笑著說:“你就是李莎莎吧,做我女朋友這麼樣?”
那時候,李莎莎他們班在上體育課,班上的同學都在。文歌的一句話讓大家目瞪口呆,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請。
李莎莎當時也愣了半天,反應過來之後,臉就紅了。
本來以為,冷豔美人會當眾給文歌一個巴掌,誰知道她麵露嬌羞,笑得梨花招展。
“你叫文歌是嗎?”李莎莎問。
“你怎麼知道?”這下輪到文歌驚訝了。
李莎莎笑了笑,沒有回答文歌的問題,而是說了一句,“我答應了。”
文歌的一句戲言,本就沒有抱著多大的希望,沒想到一下子得到了女神的垂青,真是羨煞旁人啊。
李莎莎就這樣麼莫名其妙地成了文歌的女朋友,這讓許多少男少女的心都碎了啊!
李莎莎這個 女朋友當得很稱職,幾乎是在很短的時間內,她就把文歌的作息時間,厭惡喜好搞得一清二楚。而文歌呢,沒想到所謂的冰山女神這麼好搞定,一下子就讓他沒了興趣。
人有的時候很奇怪,越是容易得到的東西,越不知道珍惜,而是喜歡去追求那些遙不可及的幻影。
文歌每天下午放學之後,都會在操場上打一小時籃球,然後去學校後麵的山坡度過天黑前的幾個小時。當然,文歌才不是什麼文藝青年,也不會做什麼看夕陽的浪漫事,他隻是為了張哥抽煙的場所而已。
就是從那個時候,文歌學會了抽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