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並癲癇
妊娠合並癲癇發生率0.15%,或為原有癲癇在妊娠期發作,或在妊娠期新發癲癇。癲癇可分為原發性(功能性)癲癇,為常染色體顯性遺傳性疾病,有家族遺傳性。另一類為繼發性(器質性)癲癇,多繼發性腦炎、腦外傷後。妊娠期癲癇多不影響妊娠和分娩,但持續性癲癇發作和外傷亦可引起流、早產。有報道原發性癲癇子代先天畸形率高,如先天性心髒病、唇裂、小腦畸形和癡呆,或為疾病本身或為抗癲癇藥物所致。據Knight及Rhind(1975)統計,妊娠後可影響癲癇發作,45%發作頻率增加,50%無變化,5%改善。癲癇加重的可能原因為生理性雌素增加和水鈉瀦留、高血壓和良性顱內高壓所致。妊娠期癲癇的診斷應結合病史、發作特征、腦電圖、CT和腦部同位素掃描作出。尤應與子癇、低血糖、心血管性虛脫相鑒別。
妊娠期癲癇治療與非孕期相同。小發作常應用苯妥英鈉,苯巴比妥,安定,卡馬西平(CaRbamazepine),苯琥胺,二甲雙酮或三甲雙酮。大發作時除以上藥物外常取注射給藥苯巴比妥,安定,苯妥英鈉和撲癲酮,或應用乙琥胺(ethosuximide),氯硝安定(clonazepam),撲癲酮(primidone)。
持續性癲癇狀態的治療包括:①苯妥英鈉以50mg/min速度靜脈點滴至症狀消失;注射時應注意觀察血壓和心律、心率;②苯巴比妥、首劑90~120mg,後續每15分鍾60mg總量達500mg,應注意觀察呼吸和意識改變;③安定10mg靜注;④副醛5ml加入5%葡萄糖溶液中滴入,或按0.2mg/kg體重灌腸;⑤水合氯醛20ml灌腸;⑥以上仍不奏效時,靜脈麻醉或吸入麻醉;⑦注意防治外傷和並發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