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月13日 第一章 國內
195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在北京成立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的報告(之一)劉少奇(一九五四年九月十五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的報告)
各位代表!
製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在我國國家生活中,是一件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事情。我國的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首要任務,就是製定我國的憲法。
現在提交大會的憲法草案,是經過了鄭重的起草工作而完成的。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成立了以毛澤東同誌為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憲法起草委員會在一九五四年三月接受了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出的憲法草案初稿,隨即在北京和全國各大城市組織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和社會各方麵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兩個多月的時間,對這個初稿進行了認真的討論。應當說,這八千多人都是憲法起草工作的參加者。以這個初稿為基礎經過修改後的憲法草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公布,交付全國人民討論。全國人民的討論進行了兩個多月,共有一億五千多萬人參加。廣大的人民群眾熱烈地擁護這個憲法草案,同時提出了很多修改和補充的意見。根據這些意見,憲法起草委員會對原來的草案再度作了修改,並且經過一九五四年九月九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討論通過,這才產生了現在提交大會的這個草案。
現在,我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向大會作關於憲法草案的報告。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草案是曆史經驗的總結
我們製定憲法是以事實做根據的。我們所根據的事實是什麼呢?這就是我國人民已經在反對帝國主義、反對封建主義和反對官僚資本主義的長期革命鬥爭中取得了徹底勝利的事實,就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已經鞏固地建立起來了的事實,就是我國已經建立起社會主義經濟的強有力的領導地位、開始有係統地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正在一步一步地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去的事實。
從這些事實出發,我們製定的憲法當然隻能是人民民主的憲法。這是屬於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而不是屬於資產階級類型的憲法。
我們提出的憲法草案,是中國人民一百多年以來英勇鬥爭的曆史經驗的總結,也是中國近代關於憲法問題和憲政運動的曆史經驗的總結。
中國人民曾經長期生活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黑暗統治下麵。一百多年以前,外國資本主義開始侵略中國,暴露了當時中國的封建皇朝完全沒有能力保衛自己的國家。外來的侵略和壓迫愈來愈厲害,國內的政治也愈來愈黑暗。從那個時候起,中國這樣一個大國,在對外關係上實際喪失了獨立國家的地位,廣大人民過著非常痛苦的日子。但是,就在那個時候,中國人民開始進行了英勇的反對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的革命鬥爭。許多的先進人物,為了救中國,為了改變自己國家的命運,努力去尋找真理。他們努力學習西方資產階級的政治和文化,以為西方資產階級的那些東西很可以救中國。他們在學了這些東西以後,就企圖按照西方資產階級國家的模型來改變中國的國家製度和社會製度。
六十年以前,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派的變法運動,就是這種企圖的一次嚐試。他們希望使中國有一個不要根本改變封建製度而可以發展資本主義的憲法。他們的主張在當時受到了許多人的讚成和擁護。他們雖然是改良派,但在當時的條件下,他們的變法運動還是有進步意義的,因此引起了反動派的仇視。他們的活動,在一八九八年受到以慈禧太後為首的反動派的鎮壓而失敗了。
康有為一派人的變法運動失敗了,中國人民仍然堅持地進行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鬥爭。在清朝末年,出現了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這一派和改良派不同,他們抱著建立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的理想而進行推翻清朝統治的革命鬥爭,這就比改良派大進了一步。
清朝的統治,在革命勢力迅速發展的情勢下,已經不能維持下去。為了維持自己的統治,為了欺騙人民和抵製人民的革命,在將近五十年前,清朝統治者宣布了"預備立憲",並且公布了一個"憲法大綱"。這個"憲法大綱"的主要目的是要保存封建專製製度,雖然在表麵上不能不許諾人民一些要求,但是人民不相信這種許諾是真的,不相信這種"立憲"能使中國進步。人民抵製了這種騙人的"立憲"。這個時候,對於這種"立憲",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采取了堅決反對的立場,而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派采取了擁護的立場。因此,改良派也受到了革命派的反對,並為人民所拋棄。
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派,堅決主張經過革命來實現他們所期望的民主憲政,也就是資產階級性質的民主憲政。就當時的曆史條件來說,他們這樣做是正確的,他們代表了廣大人民群眾的要求。在他們的領導下,終於爆發了具有偉大曆史意義的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統治,結束了中國兩千多年來的封建帝製,產生了中華民國和以孫中山為首的革命的南京臨時政府,並產生了一個臨時約法。這個臨時約法具有資產階級共和國憲法的性質,是有進步意義的。辛亥革命使民主共和國的觀念從此深入人心,使人們公認,任何違反這個觀念的言論和行動都是非法的。但是當時的革命派是有缺點的。他們沒有一個徹底的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綱領,沒有廣泛地發動和組織可以依靠的人民大眾的力量,因此他們不能取得對於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徹底勝利。這次革命終於失敗了,袁世凱領導的反動派篡奪了國家權力。從此中國就進入各派北洋軍閥統治的時期,臨時約法被撕毀,"中華民國"變為名不副實的空招牌。孫中山領導的革命派進行了反對北洋軍閥政府的鬥爭,但是沒有得到成功。
在北洋軍閥的統治下,中國的狀況越來越壞。世界上所有主要帝國主義國家都在中國進行爭奪,它們支持中國的各派軍閥連年不斷地進行內戰,使中國陷入極端混亂的局麵。一個軍閥接著一個軍閥掌握當時的北京政權。北洋軍閥中最後一個所謂大總統曹錕,為了繼續維持軍閥的統治,在一九二三年公布了一個騙人的"憲法"。這個"憲法"也立即為當時的人民所否認,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都反對了這個"憲法",認為是偽憲。這個偽憲公布以後隻有一年,曹錕的政府就垮台了。
在辛亥革命以前和辛亥革命以後的若幹年間,中國一切有誌救國的人還隻能按照資本主義的方向去尋找中國的出路。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和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以後,中國人開始看到了西方資本主義的日趨沒落,並且看到了社會主義的萬丈光芒。一九一九年五月四日,中國發生了偉大的反對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革命運動。在這個時候,中國工人運動開始高漲起來。中國人民中的先進分子開始確信,能夠解決中國問題的不是資本主義的道路,而是社會主義的道路。
先進分子的這種正確的信念,很快地變成了廣大群眾的信念。一九二一年,中國建立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工人階級的政黨--中國共產黨,從此就開辟了中國革命的新局麵,使中國革命成為工人階級領導的人民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義革命,成為世界社會主義革命的一部分,並且得到社會主義的蘇聯的援助。
在這個時候,偉大的革命家孫中山,從多年奮鬥的經驗中,認識了要達到救國的目的,"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奮鬥"。他終於勇敢地采取了聯蘇、聯共、扶助工農的三大政策,同中國共產黨建立了反帝反封建的聯盟,展開了新的革命鬥爭。
北京群眾集會支持巴拿馬人民的正義鬥爭
1964年,美國對巴拿馬實行軍事占領。
附錄:2000年美國的人權紀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月27日,美國國務院發表《2000年國別人權報告》,再次以"世界人權法官"自居,采用歪曲、捏造的手法羅織罪名,對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19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人權狀況橫加指責,而對其自身的人權問題卻諱莫如深、避而不談。下麵的材料說明,恰恰是美國存在著嚴重侵犯人權的問題。
一、"民主"神話被戳穿,政治權利遭褻瀆
美國一向自詡為"民主的典範",不斷向世界各國兜售"美國式民主",動輒以"民主"為借口對別國指手劃腳、橫加幹涉。然而,知情的人都清楚,已有200多年曆史的美國"民主"從來隻是一個"神話",公民的政治權利一直受到無情的褻瀆。
美國雖然在1787年頒布憲法時就規定了公民的選舉權,但是,直到184年以後才在法律上實現普選權。由於在種族、性別、財產、教育程度、年齡和居住期限等諸多方麵作出限製,黑人、婦女、印第安人以及大約1/3白人男子在相當長時間內被剝奪了法定選舉權。直到1870年、1920年和1948年即美國建國94年、144年和172年之後,黑人、婦女和印第安人才在法律上獲得選舉權。至於選舉權的財產資格、"人頭稅"和文化程度的限製,則分別到1856年、1964年和1970年才在法律上被取消。直到1971年即美國建國將近200年之後,才通過第26條憲法修正案,規定不得以年齡為由剝奪18歲或18歲以上的公民的選舉權,在法律上實現了普選權。
然而,法律上實現普選權是一回事,而實際上又是另一回事。美國公民的參選率一直很低。進入20世紀以來,美國眾議院曆次選舉中,選民的參選率一直在30%到60%之間;一向被譽為重大政治節日的美國總統選舉,最高參選率也隻有65%。由於總統當選隻需超過投票總數1/2即可,所以,美國總統實際獲得的選票占適齡選民的百分比往往很低,多年來一直在35%以下。1996年大選選民的參選率僅為49%,當選總統獲得的選票隻占合格選民的25%左右。可見,美國所謂的"普選"從來就不能代表全體人民或多數人的意誌。
2000年的美國總統選舉更使美國選舉製度的固有弊端在世人麵前暴露無遺。選舉結果一日三變,選票統計漏洞百出、混亂不堪,民主、共和兩黨候選人圍繞佛羅裏達州選票計算對簿公堂,展開"驢象之爭",鬧得不可開交,有關機構發行"總統難產紀念幣"借機發財,示威、抗議活動伴隨總統產生的全過程。根據實行了200多年的選舉人製度,決定當選總統的不是全民投票的結果而是選舉人團的投票。當選總統的得票不足5000萬,不到美國合格選民(2.05億)的1/4,創曆史新低。這就使得普選和公民的選舉權失去了實際意義,美國民主製度的神話也由此又一次被戳穿。《華盛頓郵報》驚呼美國政治選舉製度"發生了爆炸",路透社稱這是一個"荒誕不經的故事",美聯社則報道了人們"對一個常常被視為民主典範的國家出現如此混亂感到震驚"。(注1)一滴水而使水從杯中溢出,"一場選舉的X光片"暴露出美國選舉製度固有的不民主實質。
美國的民主從來隻是"富人的遊戲"和"錢袋的民主"。在政治生活完全商業化的美國,要在國家權力機關中謀求公職,需要花大量的金錢,離開金錢,競選總統、議員等公職就寸步難行。競選費用不斷攀升,數目之巨令人咋舌。2000年美國大選所花的費用高達30億美元,比4年前高出50%,創曆史最高紀錄;各州的競選花費也高達10億美元。美國法律對政治捐款不加禁止,隻規定個人向候選人、政治委員會以及政黨提供捐款的上限,但沒有對企業、工會等向政黨提供的"軟捐款"加以規定。各黨派和候選人籌集的"軟捐款"高達6.48億美元,比4年前增加了4倍。在競選過程中,至少有20人捐贈了超過100萬美元,女演員簡·方達為一個支持墮胎權利的新組織開出了1200萬美元的支票。企業界為打通美國政界花費大量的遊說開支,在截至2000年6月30日的18個月中,僅英國18家公司就花了3000萬美元。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和槍支製造商花費了數10億美元打通國會山,說服政治家們反對限製銷售和擁有槍支,使得槍支管製立法難以通過。英國《金融時報》2000年10月25日指出,美國政治製度的腐敗已經非常嚴重,連美國選民也注意到了由此產生的"銅臭味"。聯邦選舉製
度已經淪為"集團賄選製度",美國的民主被賣給了出價最高的人。
在2000年選舉中,民主黨人喬恩·科爾津個人出資6000多萬美元成功贏得了代表新澤西州的參議員席位,創州議會競選花銷的新紀錄。美聯社2000年11月9日對金錢與選舉勝勢的關係進行的數據分析表明,去年當選的參議員中81%的獲勝者、眾議員中96%的獲勝者花的錢超過了他們的競爭對手;而截至10月18日,32場參議員競選中有26場、433場眾議員競選中有417場的獲勝者是花錢最多的候選人。美國研究金錢與競選的一位專家道出了其中的秘訣,"隻要在聯邦大選委員會那裏查一下籌集資金的帳戶,就可以在大選之前知道大選的最終結果"。(注2)可見,美國民主的真正奧秘是金錢,金錢主宰著選舉的過程和結果。難怪西班牙《世界報》將金錢的作用稱做"美國的民主癌症",指出這種癌症的擴散"沒有任何國家達到美國這樣的規模和如此嚴重的程度"。
美國的新聞自由同樣受到金錢的支配。媒體掌握在有錢人的手中,一向是富人的喉舌和當權者製造民意的宣傳機器。隻要當權者和富人願意,隻要有利可圖,美國的新聞自由有時可以濫用至罔顧國際準則的地步。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明確規定,"任何鼓吹戰爭的宣傳","任何鼓吹民族、種族或宗教仇恨的主張",均應以法律予以禁止。但是,美國卻不顧國際公約的規定和世界許多國家的通例,見利忘義,從1933年起一直銷售和允許銷售阿道夫·
希特勒臭名昭著的反猶太主義自傳《我的奮鬥》。在二戰期間,美國通過銷售此書獲得版稅2萬餘美元,二戰後美國司法部仍悄悄銷售此書達34年之久,收取版稅達13.9萬多美元。美國出版商霍頓-米夫林公司1979年從政府手中購回此書的版權後繼續銷售,據估計,20年來至少出售30萬冊,獲利30-70萬美元。
二、暴力充斥,司法不公,危及公民的生命安全和自由
美國是唯一將私人備帶武器明定為憲法權利的國家,也是一個充滿暴力的社會。美國是世界頭號"槍國",民間擁有槍支2億多支,幾乎人手一槍;注冊的武器銷售點10萬個,比麥當勞在全世界的分店還多。美國一家機構每年對7萬支槍作追蹤調查,結果顯示,大約5萬支槍涉及攻擊事件,其餘部分則是在犯罪調查中被發現:5000支用於殺人,5000支用於襲擊,數千支用於盜竊和搶劫,還有的用於與毒品相關的攻擊事件。槍支泛濫,槍禍不斷,殃及無辜生靈。2000年2月29日,密歇根州一名年僅6歲的小學男生槍殺了一名同班女孩;4月18
日,底特律市郊的一名男子因不滿同樓住戶的抱怨,用自動步槍對公寓辦公室掃射,打死打傷3名婦女;4月24日晚,華盛頓國家動物園裏發生一起兒童惡性槍擊事件,7名兒童慘遭射殺;12月28日,4名蒙麵持槍歹徒在費城闖進一戶人家瘋狂掃射,造成7人死亡,3人受傷;今年1月9日,一名持槍歹徒在休斯敦市打死3人;2月5日,一名持槍男子在芝加哥市附近的一家工廠內打死4人,打傷4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據統計,美國每年有3.1萬人死於火器之下,每天有80多人因槍殺案斃命。
警察濫施暴力普遍。美國每年有幾千起關於警察施暴和濫用權力的指控,但施暴和濫用權力的警察幾乎不負任何責任。尋求救濟的受害者麵臨重重障礙,如公開的威脅、地方和聯邦檢察官不願受理警察暴行案件等。1999年,約有1.2萬起民權申訴案件提交給司法部,其中大部分是關於警察濫用權力的,但隻有31個警察因此被定罪或認罪。
司法不公非常嚴重。美國有38個州實行死刑製度,截至2000年7月1日,共有在押死刑犯3682人,其中90%以上曾是性侵犯和人身攻擊的受害者,他們大多數是窮人,受教育水平低,不享受醫療服務,無力支付辯護費用,隻能依靠官方律師。死刑的誤判率很高。哥倫比亞大學通過對美國1973年至1995年23年中的5760個死刑案件進行研究後,於2000年6月12日發表報告指出,全美的死刑誤判率為68%,每3件死刑案件中有2件以上經上訴後被撤銷;佛羅裏達州的誤判率為73%,肯塔基州、馬裏蘭州和田納西州的死刑誤判率竟高達100%。據統計,自美國最高法院於1976年允許恢複死刑以來,已有660多人被處決,其中最近8年被處決的有500人,占70%;2000年有70多人被處決,占近11%。美國還違反國際公約的規定,判處和處決少年犯和精神病人,不給死刑被告提供適當的律師。在過去10年中,美國處死了30名有智力障礙的人。
美國以"自由者的樂土"自詡,但是,美國被剝奪自由的人數為世界之最。據美國司法部報告,到1999年底,美國緩刑、假釋和在監獄服刑的人數約有630萬人,相當於該國成年人口的3%;"教養人口"比上年增長2.7%,比1990年增長了44.6%。(注5)美國法律規定,剝奪被定重罪的在監獄裏服刑、被處緩刑或假釋的人的選舉權,其中有1/4的州還規定剝奪服滿刑期人的選舉權。據估計,現有100多萬已經服完刑期的美國人被剝奪了選舉權。美國司法政策研究所發表的報告顯示,到2000年2月15日,美國囚犯人數突破200萬人,比11年前的114萬增加75%以上,占全球囚犯人數的1/4,穩居世界之冠。美國司法部2000年8月披露,到1999年底,每10萬美國人中就有690名囚犯,囚犯比例居世界第一。路易斯安那州的監禁率最高,每10萬人中有736名囚犯。
盡管美國在監獄上的投資大大超過教育經費,但是,監獄仍不得不超負荷運轉。獄內暴力盛行,囚犯待遇惡劣。據統計,1998年,美國有59名囚犯被其他囚犯殺害,因攻擊、打架和強奸造成6750名囚犯和2331名監獄工作人員受傷。據加州民間團體估計,全美監獄每天發生成千上萬起強奸案。男性囚犯經常遭到同監犯的性虐待,在一些極端的案件中,被強奸者幾乎成了施暴者的性奴隸,他們被"出租"、"出售"或甚至被拍賣給其他囚犯,身心備受摧殘,但施暴者很少受到懲罰。美國司法部2000年9月發表報告說,美國監獄有"支持和促進虐待的製度性文化"。有據可查的虐待包括獄警野蠻毆打囚犯、獄警出錢讓囚犯毆打其他囚犯。弗吉尼亞州的沃倫斯裏奇超級最大限度保安監獄經常對囚犯使用5萬伏特的電擊設備;雷德奧尼恩超級最大限度保安監獄1999年1月至2000年6月,共打了116發空包彈,25發刺人的橡皮子彈,使用電擊設備130次。在加利福尼亞州考克蘭監獄,8名獄警將來自敵對派係的囚犯趕到一個小運動場上,讓他們進行古羅馬角鬥士式的打鬥取樂,致使多名囚犯在打鬥中死亡。美國有2萬多
名囚犯被關押在超級最大限度保安監所裏,囚犯總是被鎖在無窗的小囚室裏,每星期隻放出幾小時,離開小囚室時總是帶上手銬、腳鐐並由獄警押送。威斯康星州的新超級最大限度保安監獄的囚犯每天24小時被隔離監禁,囚室裏每天24小時開著日光燈,24小時被錄像監視。
三、貧富分化加劇,勞動者經濟社會權利狀況堪憂
20世紀末期,美國經濟處於有史以來最繁榮的時期,到2000年底已持續增長118個月,但是,由於貧富兩極分化嚴重,勞動人民的生活每況愈下,貧困、饑餓和無家可歸者問題積重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