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01
長達一分鍾的初戀
青春隨時間流逝著,我的習慣,愛好,學習成績,都有了一些變化,唯一沒變的就是喜歡你。那種小心翼翼的喜歡,那種害怕傾訴的喜歡,那種隻要看著你就很開心的喜歡,那種自卑而又熱切的喜歡……
六千步的長度
文/楊寶妹?
愛就是充實了的生命,正如盛滿了酒的酒杯。
——泰戈爾
重慶西南邊陲之地有一座鮮為人知的千年古鎮——江津中山鎮,立於此鎮往南30公裏,便可親觸雲貴兩省的交彙之林。幾年前的中秋,一支戶外旅行探險隊曾在無意中走到了這裏。
前方已沒有繼續行進的山路,目及之處,皆是綿延不絕的莽莽蒼山。此刻,他們已經徒步了整整兩天兩夜。
沒有騰升的炊煙,亦沒有登山采藥的農人,無奈之下,他們隻得做出沿路返回的決定。正當眾人轉身欲離開之時,一位手握望遠鏡的小夥兒忽然發出了興奮的聲音:“看哪!對麵山上竟然有條路!”
路是人走出來的,此地乃是人跡罕至的原始森林,怎麼可能會有拾級而上的路呢?
這條來曆不明的路,成了眾人心中的導航燈。他們順著這條布滿新鮮鑿痕的路,緩緩而上,足足兩個小時才抵達山頂。
眼前的景象驚呆了這支戶外探險隊的所有成員。在雲霧繚繞,清風拂麵的山頂,不但有成片的蔬菜和茁壯的玉米,更有《桃花源記》中的屋舍農房。
頃刻,身著老式藍布衫的一男一女背著柴火從山林中走了出來。探險隊的成員不禁被眼前的情形所吸引,立刻從包裏掏出相機,眯著眼睛,哢嚓一聲,照了張相。誰知,這個看似平凡無奇的舉動,竟把女人嚇得驚慌失措,一個箭步躲在男人身後,再不肯出來。
沒人知道,在這片雲蒸霞蔚的森林中,竟隱藏著一段長達56年的驚天動地的愛情傳說。
他叫劉國江,第一次見她的時候,他尚且是個不諳世事的孩子;而她,卻已為人妻。當地有種風俗,換牙的孩子,如果能得到新娘的撫摸,那麼,日後長出的新牙勢必潔白整齊。
母親便抱著他去了,他啊啊地張著嘴巴,等待她的撫摸。他被大紅的花轎吸引住了,全然沒有注意到持續下落的口水。母親拍拍他的後背,他猛然回過神兒來,在閉上嘴巴的同時,也狠狠咬住了她的手指。
所有人都笑了,他記住了她的名字,徐朝清。
十幾年後,丈夫病逝,她成了身係四兒的苦命寡婦。他毅然不顧家人的反對,誓要娶他為妻。但在那個思想保守的年代,沒人能夠接受一個年輕強壯的小夥兒與年長其十歲的寡婦結合。
村裏流言四起,那些惡毒的話,直到今日,他仍然記得一清二楚。
為了躲避紅塵紛擾,在一個下著清幽細雨的夜裏,他勇敢地牽起她的手私奔了。
從此,他們的世界裏隻有孩子與荒坡,隻有流雲與山巒,隻有六千萬年前的褐色丹霞地貌與侏羅紀時代的桫欏樹。
她越發想家了,她對他說,想回家看看,畢竟來世一遭,不論如何,皆不可六親不認。可她已不複當年的矯健女兒身,為了圓她這個日漸苦澀的夢想,他決定為她修一條回家的路。
她得照看年幼的孩子,兼顧家務,沒人能夠幫他。因此,開山鑿石的重擔,全落在了他一人身上。一個人要修完一座高山的石梯,而手邊卻沒有任何現代化的工具,隻能依靠最原始的鐵鍬和鐵鑿——這項龐大工程的難度,絲毫不亞於精衛填海。
從此,他早出晚歸地開山修路,累得幾乎癱倒在地。但他從沒想過放棄,盡管爭分奪秒地幹了一年,也隻能敲出百米之距。
他記得,他修第一級台階的時候,尚且是個黑發健齒渾身蓄力的小夥子。敲著敲著,頭發就白了,再敲著敲著,牙也掉光了。
時光荏苒,五十年的歲月悄然而去。終於有一天,他發現夢中的路,竟在不知不覺中修成了。為了送她一條回家的路,他把鐵鍬鑿爛了23根,鐵鎬刨壞了45把。
林中多雨,山路易滑,他怕她在回家的途中摔跤,因此,他在沿路的峭壁上鑿出了許多扶手,好讓妻子在行走的時候能有所依靠。
我想,世間沒有任何語言能夠形容,當他第一次牽著她的手走下這條用盡一生為她修的山路時,那些在她心中澎湃不息的心疼和感動。
沒過幾年,他去世了。臨終前,他左手握著生前修路用過的鐵鎬,右手緊緊抓住她的手。成年的孩子們都哭了,因為不論如何努力,都拉不開母親執著的雙手。
這六千步的長度究竟給我們帶來了什麼?是一座聳立在浮華時代天地之間的愛情豐碑呢?還是為我們真實地丈量了一位平凡男人如何從健碩青年走到蹣跚白發的蒼茫?
選自《科學大觀園》2010年第19期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世間偉大的愛,大都是這般替對方著想,固執而又癡傻。所有讚美的語言都是蒼白的,就像如鯁在喉無語凝噎一樣。
寫給我曾暗戀過的你
文/念初?
你如果想念一個人,就會變成微風,輕輕掠過他的身邊。就算他感覺不到,你也無怨無悔。人生就是這個樣子,每個人都會變成各自想念的風。
——張嘉佳
亢世傑:
見信佳,希望打開這封信的你依然陽光安好,
不知你現在在什麼地方,過得怎麼樣?
你肯定好奇是誰寫的這封信,往下看你就知道了。
你在我們隔壁班,在我的腦海裏,你瘦瘦高高的,走路很有氣質,為人正直。
你總和我們班的徐浩在一起回家,一起打籃球,而我恰好和你們同路,
那個時候,我們班的女生總是悄悄議論你,而我低調關注你,在她們討論你的時候。
我悄悄靠近偷聽一些,比如在哪裏能偶爾看見你,比如喜歡喝奶茶不放珍珠,每次聽到的一點點都深深記在我心裏。
有幾次下自習突然發現你經常等著徐浩,然後一起回家,我總是看著徐浩出教室,然後尾隨著你們。你們一樣高,隻是你比他瘦,比他好看,聲音也比他好聽。在擁擠的樓梯間我不敢靠近你,哪怕就走在你身後,也小心翼翼地保持距離。跟著你下樓,腳步變得特別輕快,離你近一點都感覺莫名的心跳加快。
我們經常晚自習一起回家,隻是你不知道後麵有個小尾巴而已。我在身後看著你在暖黃燈光下離得我很近很近,那拉得很長的影子就在腳下,我喜歡追著你的影子走,偶爾踩踩你的臉,你的發,來滿足想靠近你的欲望。感覺這樣就像觸碰到真實的你,然後一整天的鬱悶和煩惱馬上就煙消雲散,我想這就是喜歡吧,對的!我肯定喜歡你。
自從發現喜歡你的時候,我就更加關注你,你喜歡下午五點左右在操場打籃球,喜歡喝冰紅茶,喜歡學數學,非常討厭英語。你不知道每天做完午間操我就不要命似的往三樓教室的走廊跑,就是想提前跑上來從散操的人群裏尋找你、定格你,然後目光尾隨你的身影,你的一舉一動都不想放過。而且我明明是近視,偏偏站在三樓也能看清你的表情,你說奇不奇怪?所以,久而久之,我目光追隨的異樣被好朋友發現了端倪,然後她也加入了我。
陪我上廁所因為剛好你去了;陪我去食堂拉著我在那麼多人裏穿梭是希望我能離你近一點。總之就是讓我在你麵前多晃悠,希望混個臉熟引起你的注意,然後在午間操結束的時候我們會快速跑上樓,比賽誰先搜尋到你的身影,而每次都是我先發現你,因為在我的眼裏你似乎會發光。
就這樣初中學習裏多了一項了解你的樂趣,你不知道我有多麼喜歡你,就像你不知道為什麼下課後你班上的前門總比別的班擁擠,以前我們每個班都有前門和後門,大多數學生喜歡站在前門聊天,烤太陽,活動筋骨。而我和幾個小女生總是喜歡站在後門打鬧、聊天,當然還包括偷看你。在陽光下的你,被同齡人襯托得那麼清秀帥氣,陽光幹淨,我對你就像貓咪在太陽下的喜歡,那種既享受又害怕被人打擾的感覺。
青春隨時間流逝著,我的習慣,愛好,學習成績,都有了一些變化,唯一沒變的就是喜歡你。那種小心翼翼的喜歡,那種害怕傾訴的喜歡,那種隻要看到你就很開心的喜歡,那種自卑又熱切的喜歡。
在記憶裏我們唯一的一次接觸是你在操場打籃球,我和幾個朋友站在那麼多的觀眾裏邊聊天邊看你打籃球,這也是我每天下午著急放學的原因,因為可以光明正大地看著你。你打籃球不是很好,可是奔跑的樣子就特別好看,其實我沒有多少的心思放在籃球上,更多的是看在操場隨風奔跑的你,你那飄揚的頭發和跳起來上移的衣角,偶爾會看見你精瘦的腰和精致的鎖骨。
這天就是因為太專注地看著你而沒注意到籃球正在不偏不倚地砸向我,從旁邊人的驚呼中我發現了它,這一刻它離我非常近,腦袋一片空白,但是身體提前做出反應一歪頭把球讓開了。等反應過來的時候心神未定,拍著胸脯壓驚,嘴裏說著:“嚇死我啦!太險啦!”這時你從操場的另一邊向我跑來,是的!你正向我跑來,我拍胸脯的動作加快了,呼吸也急促,心都快跳出來了。
你站在我麵前用我熟悉了兩年的聲音問我:“你沒事吧?”我捂著胸口生怕你聽見我心裏的秘密,急急忙忙搖著頭,用動作回答你,你接過別人撿起的球對我微笑著點點頭,轉身回到球場上。背影高高瘦瘦,正直又有氣質,身上的味道幹淨又陽光,我激動得身體都僵硬了!我旁邊的朋友不停地搖著我說:“開心嗎?開心嗎?”我想我是開心得快死了吧!
初三來臨了,因為學習下降和高考的壓力,漸漸放下了追尋你的熱情,故意不去關注你,不去想你,然後時間一天又一天地過去了。直到我們照畢業照的那天,我在人群裏著急地尋找你,可惜你似乎也失去光芒了,怎麼都沒找見。
最後大家就這樣分道揚鑣了,都走上了不同的路,一走就是七年。在這路上我遇見過不同的風景,不同的人,相同的場景,相同的環境,可是再也沒有遇見相同的你。無數次想起你,想起那時的我,都會揚起嘴角,羞澀地笑。你那高高瘦瘦,正直又有氣質的背影和陽光幹淨的味道讓我記憶猶新,想忘都忘不了。
現在的你,還好嗎?我曾經的青春男孩,是不是依然美好,依然正直,依然陽光幹淨呢?收到這封信的你,不奢求你仍記得我,隻希望你記得原來的自己,記得在我青春裏你那幹淨美好的樣子。希望你不要被時間改變了模樣,我依然喜歡你,可是我喜歡的隻是那個時候的你,那個在我印象裏一直都完美的你而已。讀完這封信的你是什麼樣子?有沒有皺著眉頭思考我到底是誰?有沒有在記憶裏搜尋我的樣子呢?
請你不要白費心思,費心思考,我寫這封信的目的不是遲來的告白,而是希望每個人都給自己留一樣美好的東西,可以在未來的時間裏,不忘初心,不忘原來那麼容易滿足的自己。亢世傑,願你安穩幸福!
我的美好記憶願你平安永存!
念初
2015.1.29
選自《語文報》2016年第27期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月裏,每個女孩子的心裏都有這樣的一個男孩子:他那麼優秀,清瘦,好聽的聲音,帥氣的麵龐,這恐怕就是傳說中的白馬王子了。至於後來在沒在一起,似乎都不是那麼重要了。
長達一分鍾的初戀
文/朱國勇?
初戀是青春的第一朵花,不能隨便擲棄。
——老舍
17歲,花嬌水嫩,一個年輕得讓人怦然心動的歲月。
她,白淨秀美,常穿著清澈如水的校服,笑的時候很是靦腆,讓你覺得有一朵白雲從山頭悠悠飛過。可是現在,她臉色如紙,躺在冰冷的病房,即將告別這個美好的世界。一朵嬌美的花,還沒來得及開放,就即將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