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1 / 2)

故事的開始,源自於90年代楚淩市管轄的一個農村家庭。

一對兒以耕地為生的包辦夫妻,此時,正在為了一家三口的生計操持著。

“今天估計又要到天黑才能回家了,地裏的這些活做不完是不能走的。”

丈夫看著剩餘二畝地才能把農藥打完的麥田,氣喘籲籲的說道。

“守康,不著急,反正兒子一會兒可以回姥姥家吃飯。”

妻子有些心疼的看著丈夫,雖然自己已經累得腰酸背痛,可還是讓丈夫休息一會兒,自己則背上藥壺去打藥。

“豔紅,其實孩子他奶奶也挺不容易的,以後還是讓兒子多去奶奶家走動一下。”

許豔紅聽到自家丈夫這麼說,那口氣,瞬間堵在心頭:

“不是我不想讓兒子去奶奶家,可是每次去他奶奶家總是吃不飽,孩子她奶奶不喜歡咱們家,你又不是不知道。”

蘇守康無奈的歎一口氣:可蘇鹿鳴始終是娘的孫子,就算再不待見,最起碼不能讓孩子知道奶奶對他不好。

蘇守康知道,自己的娘有的時候實在過分,可是她是母親,作為兒子,又能怎麼辦?

眼看著太陽一點點沒入雲層,蘇守康趕緊背起藥壺,咬著牙開始幹活。

等夫妻二人回家的時候,月亮已經掛在枝頭,自家兒子蘇鹿鳴沒有在家,肯定又去姥姥家吃飯了。

許豔紅和蘇守康兩家原本就是一個村子的,許豔紅家裏日子好過些,但是卻有三個女娃,沒個幹活的。

蘇守康家裏有四個男娃,兩個女娃,他排行老四,家裏並不富裕。

按道理來說,應該是最受寵的小娃子,可是事實相反。

也正是因為如此,雙方父母見媒人說對方家庭狀況之後,就決議要給兩個孩子包辦婚姻。

男方是想女方家好過,可以多接濟,女方是覺得男方家男丁多,有幹活的。

再加上大家都是一個村子的,知根知底,所以這件事情就這麼定了下來。

因為蘇守康不受家裏待見,連帶著許豔紅也受排擠,更別說兩個人的兒子了。

所以,放了學,蘇鹿鳴總是去姥姥家吃飯,即使和奶奶家住同一個胡同,也從來不去奶奶家要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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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守康和許豔紅花了五分鍾的時間來到孩子姥姥這裏,孩子姥姥約莫夫妻倆下晌的時間,把飯菜熱了一下盛好。

許豔紅和蘇守康剛進門就看到孩子看看忙碌的身影。

“鳴鳴已經睡著了,飯菜已經燒好了,你們倆先趁熱吃。”

許豔紅看著自己的娘忙前忙後,雙眼微紅:

“好了娘,別忙活了,我來吧,天天讓你和爹照顧鳴鳴,累壞了吧?我爹呢?”

孩子姥姥看著身上滿是泥土的許豔紅,心疼道:

“你們忙不過來,我幫忙照顧不是應該的麼,快和守康洗洗手吃飯吧!你爹去蘋果園了,我們準備在蘋果園蓋個房子,這樣能看著一點。”

許豔紅點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蘇守康看著娘倆的互動,眼底盡是苦澀:終究還是我沒出息,還要靠媳婦兒娘家扶持。

兩人吃完飯,抱著睡著的蘇鹿鳴回到自己家。

第二天,蘇鹿鳴睜開眼睛看清楚自己所處的環境後,沒有一絲驚訝。

畢竟從記事開始,就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八歲的蘇鹿鳴很懂事,從小就不像別家的孩子那樣喜歡哭鬧,餓了就找姥姥,想買玩具找姥姥,隻要遇到什麼事情,找姥姥就對了。

這是蘇鹿鳴唯一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