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未見,窗外的鳳凰木已是花團錦簇,通身火紅火紅的,枝丫延伸向天際,就像一把火紅的大傘罩在頭頂。
不,對於書中來說,應該算是一個月未見了。
很快,大雨嘩啦啦的下起來,鳳凰木的花葉被雨水打得亂顫,空氣中的燥熱頓時一掃而光,隱隱有清涼的風撲進來。
洛落倚在窗邊,手裏拿著手機,指尖在屏幕上一點一點向上劃著。
穿回了書裏,她不再是一個備戰高考的學生,而是一個被圈養起來的金絲雀小姐,有大把大把的時間去揮霍。
雖然她並不習慣這樣的生活。
原主和博洋的聯係次數變得十分頻繁,幾乎每一日都要聊上幾句。這些時間大多數都是在夜裏,夜深人靜的時候,就是原主覺得最安全的時候。
原主的通訊打字居多,似乎很少發語音,字裏行間都承載了憂鬱,看得出來她過得並不快活。
博洋則一直在發語音給她打氣,安慰她,讓她堅持下去。
博洋說他已經辦好了各種出國所需的證件,隻要原主能夠找機會逃出來,他們可以立即買最近的一班飛機逃走。
博洋又說鍾曹兩家最近鬧得十分不快,似乎是因為原主的關係,但具體是怎麼回事,他也知道的不多。
博洋告訴原主,他的小侄兒出生了,十分可愛,還說有機會的話一定要抱給原主看。
他還表示:如果她願意,到了國外她可以繼續深造,完成她的舞蹈夢想,他可以掙錢養她……
總之,洛落雖然沒見過博洋,但從他的話語中還是感覺到了熟悉的溫暖,就像小雪一樣,永遠都是變著法子的哄她開心,無論她做什麼,小雪都做她的鐵杆兒粉。
或許這就是傳說中的,友達之上,戀愛未滿。
微信的最後一條是昨夜淩晨兩點發來的:“不用害怕,無論怎麼樣,我都會保護你的。博洋。”
原主沒有回複,不知道是沒有看到還是不想回複。
洛落咬著嘴唇,思忖再三,打字回過去:我相信你。
她不想讓博洋這麼善良的男孩兒失望,僅此而已。
收起手機,洛落越發相信,老天三番兩次的要她穿過來,一定是希望改變原主的命運。她會努力,就算不是為了自己,也一定要讓博洋和落落有情人終成眷屬的。
一旦她完成了「任務」,很可能這一切的噩夢都會結束。她可以毫無後顧之憂的去參加高考,原主也可以收獲另一種完美的人生。
原主在書中的存在感那麼低,連寫個三百字的專屬人物長評都不夠,就算逃走了,相信對主線劇情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一場雨下了又停,停了又下,斷斷續續,綿延不絕。
晚飯開的很早,洛落到了餐廳並沒有見到寧時,季美芝也不在,她稍微放鬆了些,趁著上餐的機會拉住了一個女仆。
“先生呢?”洛落咬著嘴唇。
女仆看也不看她,冷冷的回答:“不知道。”
洛落碰了一鼻子的灰,有幾分尷尬。
寧時之前不是說過,不會再有人為難她了嗎?
不過人家這也不算為難她吧,霸總的行蹤,又怎麼會是一個小女仆能知道的呢?
洛落不再糾結,安心填飽肚子。隻有吃飽穿暖了,才更有完成任務的可能。
古語有雲:徐徐圖之。
她要像個耐心的獵人一樣,等到機會再下手!
因為隻有她一個人吃,餐桌上隻擺了四個小菜。雖然不如和寧時吃的那兩頓飯精致,但味道依舊非常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