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段子(1 / 2)

這個故事發生在泰國,所有人物都是泰國人。

八歲生日,李建軍在街上遊蕩了一天,偷了一隻錢包。

父親知道後語重心長地教育他:人應該靠自己的努力去掙錢,你一天隻偷一個錢包,顯然不夠努力。

聽完教誨,李建軍為了證明自己,偷走了父親的錢包。

李建軍曾問父親:為什麼要偷錢?

父親說:多偷點就有錢,有錢就能為所欲為。

李建軍:有錢了想跟王菲一起唱歌,可以嗎?

父親:當然可以。但這還不算有錢。真正的有錢,是讓你不喜歡的歌手閉嘴。

李建軍聽了思索良久,他在想該讓哪些歌手閉嘴,發現有很多。

父親又補充道:但有錢也有一個壞處,比如像馬雲那麼有錢的人,有時候也不得不公開道歉:「抱歉,有錢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父親是一位小偷。

李建軍拜父為師那天,對父親說:一日為師,終生為父!我以後叫你「爸師」。

父親:都是兄弟,不必客氣,還是叫爺爺好了。

盡管李建軍喜歡當小偷,但父親仍然沒有放棄對他的文化教育,還特地給他買了學區房。

父親:你以後一定要出國留學。

李建軍使勁點頭:我懂,小偷必定不是長久之路,以後還是要走正道,當一個醫生或者律師。

師父:不,讓你出國是為了偷外國人的錢,這樣才能為國爭光!

李建軍聽了很感動,感覺胸前的紅領巾更鮮豔了(沒錯,泰國也有紅領巾)

說了這麼多,為什麼李建軍的娘沒有出現?

李建軍6歲那年,娘對爹說:我們來玩捉迷藏的遊戲吧,我躲你找。

結果至今沒找到。

父親說:你媽嫌棄我是小偷,跑了。

小學二年級,班級競選家委,所有同學的父母都到場。

很多父母為了展示自己的資源和實力,紛紛介紹自己畢業自名校、就業在名企。

輪到李建軍的父親發言,他說:其實,我是一個小偷。

聽到這句話,全班嘩然,李建軍也驚呆了,畢竟有些同學的父親是警察也在場。

隨後父親哽咽著說:沒錯,我就是一個小偷。我偷走了陪伴孩子的時光,我偷走了孩子的快樂,我偷走了那些再也不會回來的歲月……

父親演講了20分鍾,感動了在場所有人,現場發出雷鳴般的掌聲,當場導致兩名家長聽力受損。

最後李建軍的父親成功進入家委會。

李建軍:為什麼要在台上講那些東西?

父親:當小偷的最高境界,是偷走別人的信任和感動。

在父親的諄諄教誨下,李建軍最終成長為一名神偷。

但盜亦有道,他也有自己的規矩:偷到錢包後,一定要把錢包和證件還回去。

有一次李建軍在公交車上,劃開了一位女士的背包的口子,拿出錢包取完錢,又把錢包從口子裏塞回去。

這時車子還沒到站,看時間還早,便掏出針線包,幫人把包給縫上了。

厲害吧!有人問,為什麼一個大男人會做針線活呢?

其實李建軍以前給自己做過bso皮手術,所以有一定的縫合基礎。

又有人問,做一次手術就有縫合基礎了?

當然不是。

因為老是失敗,李建軍給自己一共做過238次包皮手術才成功。

任何人做一件事重複238次,都能達到心靈手巧的境界。

比如你考研失敗238次,你就能熟練掌握安慰自己的技巧。

李建軍不但偷東西厲害,學習成績竟然還非常好,18歲那年他考到了美國的大學。隻可惜,父親沒等到這一天,前兩年就因病去世了。

出國前,他決定再偷一次練練手。

但這一次,他被抓了,因為他偷了不該偷的人。

這個人是張乃霞。張乃霞是什麼人?就連作者寫到這裏,也不知道她是誰,隻能硬著頭皮往下寫了。

那天李建軍偷了張乃霞的錢包,取出了裏麵的錢,按慣例把錢包塞回原處時,被張乃霞一個擒拿手給抓了,並用手銬把兩人拷在一起。

李建軍小吃一驚:怎麼,喜歡玩束縛?

張乃霞:現在你有兩個選擇,一是跟我走。二是我把你捶暈,綁走。

李建軍:有手銬就夠,別綁。

張乃霞把李建軍帶到一個小黑屋。

李建軍:請開始你的表演。

張乃霞:??

李建軍:能把我抓住的人不多,你應該知道我是誰。抓我肯定有目的,請說出來。

張乃霞:你去美國的泰國大使館,幫我偷一份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