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文字類酒令(1 / 3)

第三卷 中國古代酒令 第5章 文字類酒令

[口令]一類酒令的統稱。沒有其他行令工具,而隻以口頭吟詩、作對、唱曲、猜謎等行令,故名。清代褚人獲《堅瓠集·補集》卷六:"崇禎間,吾蘇郡侯陳公(洪謐)與司李仉公(長)、吳邑侯牛公(若麟)同坐公館,候謁上官。有一庠生曾姓者,與一監生魯姓者,乘間來白事。二生既去,陳公曰:'吾因二生之姓曾與魯兩字,戲拈得一口令在此,曰:曾與魯,好似知縣與知府,頭上腳下一般的?隻是腰裏略差些。'蓋稱一腰金,一腰銀也。"這類酒令數量極大,都是按照漢語、漢字的特殊規律而巧設機杼,精心編製而成。它發端甚早,春秋時代的"當筵歌詩"、"投壺賦詩"、"即席作歌",已開後代此令之先河。宋代竇蘋(一作"革")《酒譜·酒令十二》:"若幽人賢士既無絲竹金石之玩,唯嘯詠文史可以助歡,故曰'閑征雅令窮經史,酬聽新吟勝管弦'。今略誌其美而近者於左。"而舉"孟嚐門下三千客,大有同人",即"詩貫卦名令"。"大有"、"同人"乃卦名,孟嚐君養士三千,當然同人很多,文意貫通。明清以後,這類酒令發展較快,各種名目層出不窮。清代張潮《下酒物》、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等,均是此類酒令的專著,散於他書者也屢見不鮮。

[平索看精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唐代鄧宏慶創製。唐代李肇《國史補》卷下:"國朝麟德中,壁州刺史鄧宏慶始創'平索看精'四字令,至李稍雲而大備。自上及下,以為宜然。"具體行令方法不詳。

["酒"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清代郎廷極《勝飲編》卷八:"《過庭紀餘》:先人家常宴集,喜舉經史詩詞及古人古事為酒令,以征後生學問。偶行'酒'字令,各拈一句舊詩,取其與酒字聯屬者,轉換之間,多所開發。"在席眾人每人一句,輪轉下行,要求詩句中有"酒"字。不成則罰。如"酒敵先甘伏下風"、"列筵邀酒伴"之類。與此相類的,又有要求將"酒仙"、"酒史"、"酒聖"、"酒魔"嵌入詩句中者,諸如"自稱臣是酒中仙"、"不作詩魔即酒顛"之類。有規定將"酒國"、"酒城"、"酒鄉"、"酒場"等表示地點的詞嵌入詩句中的,如"微風酒市旗"、"細細綠波通酒巷"之類。也有規定將賣酒之地如"酒肆"、"酒樓"等嵌入詩中者,如"客舟不可渡,東行上酒樓"等。還有將"酒債"、"酒資"、"酒法"等嵌入詩句中的;也有將"酒瓶"、"酒幟"、"酒車"、"酒壇"等嵌入詩句中的。以上各法,既然事前有規定,吟詩句中未帶出所要求的詞彙的,均罰酒一杯。

[字體象形兼筋鬥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從令官開始,先說一個字,接著說這個字像一個什麼東西。然後把它上下顛倒,就像翻了個筋鬥,是什麼字說出這個字來,最後將這三者(兩字一物)連綴成一句話,比如:'甘'字像刨子,一筋鬥成個'丹'字。"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字體抽梁換柱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先舉出一個字,將其中的一筆抽出,變換其形再另加在某個位置,使之形成另外一個字,並用一句話表達出來。比如"'軍'()字取出中間柱,搓作一團,放在頂上變成'宣'。""'犬'字取出中間梁,搓作一團,放在左邊變成'火'。"眾人輪說,不成者罰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字體四柱冊令]口頭文字類酒令。清代陳森《品花寶鑒》第五十四回:"(桂寶)道:'我如今又想了一個拆字法,分作四柱:叫作舊管、新收、開除、實在四項。譬如這個酒字。'一麵說,一麵在桌子上寫道:'舊管一個酉字,新收一個三點水,便成了一個酒字。開除了酉字中間的一字,實在是個灑字。都是這樣。'"合席輪說,說得不好或說不出的,皆罰酒一杯。再舉幾例如下:

舊管是個"天"字,新收一個"竹"字,便合成了"笑"字。開除了"人"字,實在是個"竺"字。

舊管是個"金"字,新收一個"則"字,便合成了"鍘"字。開除了"貝"字,實在是個"釗"字。

舊管是個"射"字,新收一個"木"字,便合成了"榭"字。開除了"身"字,實在是個"村"字。

又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一字化為三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清代陳森《品花寶鑒》第三十七回:"王桂保對著子雲道:'我有個一字化為三字的令。我說給你聽。'"行令方法:每人說一個字,然後在此字基礎上增加一筆畫而變成另一個字;再移動該筆畫,又變成一個字。不成輒罰。比如:"大"字加上一點是個"太"字,移上去是個"犬"字。"王"字加上一點是個"玉"字,移上去是個"主"字。"十"字加上一畫是個"士"字,移上去是個"幹"字。

[一字化為三貫諺語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先說一個字,通過增減撤換該字的某些部分而使之變成另外兩個字;再說一句諺語,使全句上下連綴起來,並要求文意貫通。如:"'同'字添'金'即是'銅',將'同'易'童'便成'鍾'()。俗話說'現鍾不打,倒去煉銅'。""'禾'字添'口'即成'和',將'口'易'鬥'便成'科'。俗話說'寧贈一鬥,莫增一口'。"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一字換半合成語成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花樣翻新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用一句成語將該字某些部分撤換後形成另一個字。如:奏--偷"天"換"日"為"春"字;臂--飛"土"逐"肉"為"壁"字;砂--點"石"成"金"為"鈔"字;椿--"春"行"夏"令為""字;波--脫"皮"換"骨"為"滑"字。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清代楊世沅《增補繪芳園酒令》。

[一字藏六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能將該字分剖成包括本字在內共六個字。合席輪說,不成輒罰。如:

章:剖為"六"、"立"、"日"、"十"、"早"及"章"。

查:剖為"十"、"木"、"曰"、"旦"、"一"及"查"。

王:剖為"一"、"十"、"二"、"土"、"幹"及"王"。

歪:剖為"一"、"不"、"丕"、"正"、"二"及"歪"。

此令實則藏了五個字,本字不應計算於內,然原書如此,故文中未作改動。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中有反義詞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一體反對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這個字是由兩個反義詞或對義詞構成的。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俄:'人'與'我'義相對。""捉:'手'與'足'義相對。""斌:'文'與'武'義相對。""傀:'人'與'鬼'義相反。""明:'日'與'月'義相對。"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又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采"少婦章台揮拳"。

[一字五行偏旁皆成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五行俱配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在這個字之左右上下加上"五行",即金、木、水、火、土字後,都能成另外一個字。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

隹:加"金"成"錐"(zhuī)

加"木"成"椎"(zhuī)

加"水"成"淮"(huái)

加"火"成""(jué)

加"土"成"堆"(duī)

可:加"金"成"鈳"(kē)

加"木"成"柯"(kē)

加"水"成"河"(hé)

加"火"成""(kě)

加"土"成"坷"(kě)

兆:加"金"成"銚"(yáo、tiáo)

加"木"成"桃"(táo)

加"水"成"洮"(táo)

加"火"成""(yáo)

加"土"成""(zhào)

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四采"少婦方丈刺繡"。

[一字藏郡縣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在該字中包藏著一個地名。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音dàng,又音táng。'唐山'市,在河北省。""汶:音wén。'文水'縣,在山西省。""淼:音miǎo。'三水'縣,在廣東省。""鏵:音huá。'金華'市,在浙江省。"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藥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在該字中必須包藏著一個中草藥名。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音huáng。'牛黃'是中藥名。"":音gù。'木瓜'是中藥名。"":音zé。'木賊'是中藥名。"":音cān。'人參'是中藥名。"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藏山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在該字中必須包藏有一個山名。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崠:音dōng。東山有數座:山東昌邑、安徽盱眙、福建閩侯、浙江上虞等地均有。""岜:音bā。巴山有數座:陝西西鄉縣、江西崇仁縣、湖北巴東縣等地均有。"":音jiāo。焦山有數座:江蘇丹徒、湖南零陵、貴州長寨均有。"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藏古人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在該字中隱藏著一個古人名。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璋,音zhāng。王章,漢代人。""琅:音láng。王良,春秋晉國人。""樺:音huà。木華,晉代人。""粒:音lì。米立,宋代人。"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合成語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叫"合錦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再用一個成語破解該字;返過來說,是該字隱含著這個成語。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捕--拆東補()西";"--狗尾續貂";"掠--半推半就";"足--吳頭楚尾"。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一字藏三姓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一姓,要求該字又可分解成兩個字,而且都是姓,加上本字,共三個姓氏。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鮑--魚、包";"閔--門、文";"汪--水、王"。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上。

[一字象形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象形令"、"改一字令"。行令方法:不拘幾人,每人先說一字,再根據該字的形狀,說出一句話,要求與先說的那個字同韻,又要貼切,緊扣該字,不能者罰酒。唐代四川節度使高駢與酒佐薛濤曾行此令。高駢說:"口,有似沒梁鬥。"薛濤道:"川,有似三條椽。"高駢問:"為何一條曲?"薛濤答:相公為四川節度,尚使一個沒梁鬥,至於一個酒佐,有三條椽,其中有一條彎曲,又有什麼奇怪的呢?見唐代丁用晦《芝田錄》。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第九十三回眾才子們在行"雙聲疊韻令"中穿插此令:"蘭芝道:'天時尚早,好姐姐,你把象形酒令宣宣罷。'春輝道:'我說一個甘字,好像木匠用的刨子。'閨臣道:'果然神像,此令倒還有趣。'......豔春道:'我說一個且字,像個神主牌。'褚月芳道:'我說非字,好像篦子。'......"清代郎廷極《勝飲編》卷八:"《三餘雜記》:高駢命酒佐薛濤改一字令,駢曰:'口,有似無梁鬥。'......"

[一音無二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讀出一個字,要求沒有第二個字與該字讀音相同。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水、打、脞、命、抹、釀、(nié)、妞、擰、拗(niù)、牛、弄、(hún)、暖、捧。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上。

[二字兩半同音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兩個字,這兩個字如果是左右結構,則左麵的兩個字讀音相同,右麵兩個字的讀音也相同;如若是上下結構,則上麵的兩個字讀音相同,下麵兩個字讀音也相同。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幢、銅:巾、金音jīn,童、同音tóng";"、楨:目、木音mù,真、貞音zhēn";"翌、靂:羽、雨音yù,立、曆音lì"。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二字音同字異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似是而非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兩個字的詞,要求兩個字音同而字不同。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本無此詞,純由說者杜撰的,也罰酒一杯。如"授受"、"蠅營"、"狗苟"、"仁人"、"鄯善"、"成城"等。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又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二采"少婦章台酣眠"。

[二字俱非本音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兩個字,要求這兩個字的讀音都不是該字的本音。合席依次輪說,說不出者罰酒一杯。如:"於戲:即嗚呼,讀wūhū";"方良:即魍魎,讀wǎngliǎng";"可汗;讀kēhán";"閼氏:讀yānzhī"。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三奇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一個字,要求此字可分為兩個字,而且分開的兩個字與本字均在同一韻部,合為三奇。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

虹:分為"蟲"、"工"二字,三個字均在上平聲"一東"韻。

璜:分為"王"、"黃"二字,三個字均在下平聲"七陽"韻。

琅:分為"王"、"良"二字,三個字均在下平聲"七陽"韻。

以上各例均依"平水韻",此法對今人來說太難,行此令者若按今天的聲韻舉字,就容易多了。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九十四采"少婦古廟刺繡"。

[三合五行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這個字必須是由三個字組合而成,同時,這三個字又都是"五行"中的字,即金、木、水、火、土。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鑫:音xīn,由三個'金'字組成";"淋:音lín,由一'水'、二'木'組成";":音yǎo,由三個'土'字組成";"焚:音fén,由一'火'、二'木'組成"。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橫豎均等之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字,要求這個字的橫、豎筆劃相等。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口、止、亓(二橫二豎)";"世、田、由、占、古(三橫三豎)";"同、臣、呂、、(四橫四豎)";"固、革、畫、周、呷(五橫五豎)";"品、哥、(五橫六豎)"。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疊詞字同音異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疊詞,要求前後兩個字的字雖同而音不同。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釘釘:讀dìngdīng";"數數:讀shǔshù";"擔擔:dāndàn";"縫縫:讀féngfèng"。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

[寫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諸人輪寫下麵一句話:"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爾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禮也"。每人每次寫一至二筆,不得寫至三筆。凡遇筆畫向左的,如"丿"、"了"等,皆由左鄰接下去寫:凡遇筆畫向右的,如"丶"、""等,均由寫者之右鄰接著寫。凡違背令約的,皆罰酒一杯。見清代蓮海居士《紅樓夢觥史》。

[動不動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兩個字,每一個字所表示的物是不能動的;第二個字所表示的物是可動的;這兩個字還能組成一個字。如"路不能動,鳥可飛。"(鷺)"山不可動,卒可戰。"()"山不可動,風可吹。"(嵐)合席依次輪說,不成則罰酒一杯。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三。

[疊並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四字,前者要兩字相疊成另外一個字;後者要兩字相並列而成另外一個字。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兩山相投便是出,兩木相挨便是林;若無山山出,哪有木木林。""麻石相投便是磨,米分相挨便是粉;若無麻石磨,哪有米分粉。"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反切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宋代竇蘋(一作"革")《酒譜·酒令十二》:"拆字反切者:矢、引、矧;欠、金、欽。"即每人各舉三字,前二字反切之後而成第三字。凡舉不出者,罰酒一杯。又載:"名字相反切者:幹謹字巨引;尹珍字道真。"意為每人各舉一人名,此人各須由二字組成,這兩個字反切之後而成此人字中的一個字。古人有名、有字、有號,其中"巨引"、"道真"是字。反切是古代一種注音法,用兩個字急讀而成所要注音的字。此令從此而發想,編製而成。

[拆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拆字本來是古代一種占卜法,術士令求占卜者任擇一字,加以分合增減,隨機附會,解釋吉凶。宋代以後,人們把拆字引入作詩,遂有"拆字詩";引入酒令,而成此令。該令與"屬對令"俱屬拆字性質。"屬對令"先合後拆,此令先拆後合。行令方法:先說三字,繼說一句;後句中的某個字,須是前三個字合成的。與席者依次說,說不出者飲酒。宋代趙彥偉《雲麓漫鈔》卷三:"林攄奉使契丹,國中新為碧室,雲如中國之明堂。伴使舉令曰:'白玉石,天子建碧室。'林對曰:'口耳王,聖()人作明堂。'伴使雲:'奉使不識字,隻有口耳壬,卻無口耳王。'林詞屈。"

[拆字貫成句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先說一字,拆開組成一句話;再說一字,方法照前;最後再以古詩貫串。要求在古詩中,包括上述拆合之字。清代梁章钜《歸田瑣記》卷七:"前明陳詢,忤權貴被謫,同僚送行,因餞席說令。陳詢曰:'字三個車,餘鬥字成斜;車車車,遠上寒山石徑斜。'高穀曰:'品字三個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勸君更近一杯酒。'"

[拆字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令官將古詩一句暗書在紙上,不拘次序從中拈出一字,令每人作對。各人將對好的字寫在紙上,注明姓名,交給令官收存。逐個將句中各字對完之後,令官按所舉古詩的順序將每人所對的字排成一詩句。能與古詩成聯的,合席共賀;雖不成聯但能自通的免飲;根本不通的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推字換形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兩個字,變動二者的位置,組成不同的兩個新字,並以一句話表示出來。如"'木'在'口'內為'困',推'木'在上成'杏'。""'禾'在'口'內為'',推'禾'往左右'和'。"皆可。不成者罰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增損重疊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宋代竇蘋(一作"革")《酒譜·酒令十二》:"''字去'吉',加點成'室';'居'字去'古',加點成'戶'。"每人說兩個字,經過偷梁之後,變成另外兩個字。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

[離合字俗語令]口間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先說一句俗語,不拘幾字,其中兩個字合成句子中另外一個字;後續一句,又將上句中一個字分拆後嵌入句子中。如"門口問信,人言不久便來。""起造喚杜匠,不知是土工是木工。"等。自令官起,合席依次輪說,不能者罰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離合同音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四句話,用離合字、同音字,巧妙地勾聯起來,如"兩火為炎,此非鹽醬之鹽,既非鹽醬之鹽,如何添水便淡?"這裏,"炎"是由兩個火字合成,"淡"字是由"炎"字加"水"字偏旁,則又是合。中間兩句則同"炎"、"鹽"一對同音字連綴起來。接下去一人可以說:"兩土為圭,此非龜鱉之魚,為何來卜成卦?"餘者仿此。說不成者,酌情罰酒。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並頭離合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說上下兩個短句,要求合兩短句的第一個字可成另一個字。如"如保赤子,心誠求之"。合"如"、"心"而成"恕"。又如"一日暴之,十日寒之"。合"一"、"十"字而成"幹"字。與席眾人,每人一句,不成者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前後離合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說一句話,要求第一個字與最末一個字能合成另外一個字。如"人莫不飲食也",合"人"、"也"而成"他"字。又如"月移花影上闌幹",合"月"、"幹"而成"肝"字。"山色空雨亦奇",合"山"、"奇"二字而成"崎"字,與席諸位,依次輪說,不成者則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葩經離合字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葩經"即《詩經》,唐人韓愈《進學解》雲:"《詩》正而葩。"是說《詩經》理正而文字華美,後人就稱《詩經》為"葩經"。行令方法:從《詩經》中摘句,句中有兩字可構成另外一個字,如"乃生男子",合"乃"、"子"而成"孕"字,"雨我公田",合"雨"、"田"而成"雷"字。合席諸位每人一句,依次輪說,不成則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同色離合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舉顏色相同的兩物,再舉一字,將該字拆開後,與上舉二物分別搭配,使全句前後貫通。如:"同色梅與雪,'朋'字兩個月,賞梅邀月,賞雪邀月。"不成者罰以酒。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雙聲疊韻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叫"疊韻雙聲令"。清代李汝珍《鏡花緣》等八十二回:"春輝道:'時下文人墨士最尚雙聲疊韻之戲。'"這裏利用漢字的音、韻特別編製的一種籌子酒令。"雙聲",兩個字的聲母相同;"疊韻",兩個字的韻母相同。行令前,需備籌子四五十支,簽上分別刻寫"天文"、"地理"、"鳥獸"、"蟲魚"、"果木"、"花卉"、"人名"、"官名"等表示門類的字樣;其字之旁再刻寫"雙聲"或者"疊韻"字樣,則籌已製成。行令時有簡、繁兩種方法,《鏡花緣》一書分別載明。分述如下:

一、此法相比之下比較簡單。令官指定一人開始掣籌(或先從令官開始掣籌亦可),按籌中規定行令。比如掣得"天文、雙聲",就在"天文"一類的詞彙中任擇一詞,下接經、史、子、集中的一個句子,與前二字相貫穿。要求在所說的句子中,必須嵌入前麵一個詞中的一個字,再從本人開始按逆時針方向數下去,所嵌之字落在誰那裏,誰飲酒一杯。飲畢,該人接著掣籌,方法如前。合席每人輪到時令畢。如掣得"古人名疊韻",可以說:"王祥,張河間集,備致嘉祥。"其中"王祥"是古人名,《張河間集》是書名,為漢代張衡的文集名,"備致嘉祥"即出自該集。從掣者向下數至第四人飲酒,並接著掣籌。

二、此法較難。且行起令來,消酒也比較多。除基本方法同前之外,又有幾點要求:

1.令籌上標明"雙聲"或"疊韻",除了前麵一個詞要"雙聲"或"疊韻"之外,下句中也要有二個字為"雙聲"或"疊韻"。錯者罰一杯。飲畢重說。

2.某人若在下一句中說出兩個"雙聲",或者兩個"疊韻",或者一個"雙聲"一個"疊韻",那麼,接令之人在掣籌之前先說一個笑話或者出另一個小令合席行之,或唱一個小曲兒。說完合席每人各飲一杯,再掣籌行令。

3.某人若說出三個以上"雙聲"、"疊韻",則合席每人各飲三杯,再依前法行令。

舉例如下:

天文疊韻:"月窟,淮南子,是以月虛而魚腦減。""月窟"疊韻,"是以"疊韻,"以月"雙聲。

官名雙聲:"士師,桓寬鹽鐵論,有司思師望之計。""士聲"雙聲,"司思"雙聲兼疊韻,"思師"疊韻。

以上兩種方法,行哪一種都可以,或者二種混在一起行也可以。

["天"字頭古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公方法:每人吟詩一首,要求第一句的第一字為'天'字。合席諸人依次輪說,不能吟或違背要求者,皆罰酒一杯。如:"天風吹我上南樓,為報娥得舊遊。寶鏡瑩光開玉匣,桂花沉影入金甌。""天為羅帳地為氈,日月星辰伴我眠。看來氣象真暄赫,創業鴻基萬萬年。"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一。

["日"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第一個字是"日"字。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日落狐狸眠塚上"、"日暮漢宮傳蠟燭"。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月"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以"月"字開頭。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月往則日來"、"月到梧桐上"。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雷"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末是個"雷"字。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平地一聲雷"、"掩耳怕聞雷"。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雲"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以"雲"字開頭。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者罰酒一杯。如"雲淡風清近午天"、"雲龍山下試春衣"、"雲開方見月華明"。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雨"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句子要"雨"字開頭。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雨前初見花問蕊"、"雨後全無一點紅"。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風"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風"字開頭。合席輪說,不成者罰酒一杯。如"風光不與四時同"、"風景依稀似去年"、"風日晴和人意好"。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春"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有兩種:

一、每人吟詩一句,要求"春"字在句首。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春宵一刻值千金"、"春城無處不飛花"。

二、每人吟詩一句,要求第一人所吟之詩句,"春"字居首,第二人所吟之句,"春"字在第二字,依次而降,至"春"字居第七字後,再從頭起。合席依法而吟,不成輒罰。如第一人:"春城無處不飛花";第二人:"新春莫誤由人意";第三人:"卻疑春色在人家";第四人:"草木知春不久歸";第五人:"十二街中春色遍";第六人:"昨夜日日典春花";第七人:"詩家情景在新春"。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秋"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有"秋"字,所嵌的位置不拘。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秋水共長天一色"、"不知秋思在誰家"、"老去悲秋強自寬"。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三。

["二月"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有"二月"二字。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二月山城未見花"、"二月亭亭玉女峰"。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三月"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三月"二字居於句首。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三月韶光映酒濃"、"三月三日天氣晴"。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五月"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有五月份中的事、物或典故。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江城五月落梅花"、"五月榴花照眼明"。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遊"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以"遊"字壓軸。合席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仗黎徐步縱閑遊"、"詩酒相隨處處遊"、"詩朋酒友日追遊"。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三。

["賞"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詩句以"賞"字開頭。合席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賞春常醉花陰下"、"賞玩林泉付酒杯"、"賞心從此莫相違"。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三。

["花"、"酒"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詩中嵌入"花"、"酒"二字。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頭上花枝照酒卮"、"花自芬時酒自香"。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花"、"月"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有"花"、"月"二字。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花有清香月有陰"、"月移花影上欄杆"。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船"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第一人所吟之句,"船"字開頭;第二人所吟之句,"船"字第二,第三人所吟之句,"船"字在第三;......至第七人,"船"字在句尾。以下再如此循環。凡句不成或"船"字錯置者均罰酒一杯。如第一人:"船行如雁宿沙州";第二人:"滿船明月載江中";第三人:"春水船如天上坐";第四人:"風送歸船急如梭";第五人:"渡上月明船幾隻";第六人:"夕陽簫鼓幾船歸";第七人:"門泊東吳萬裏船"。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壽"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句中以"壽"字飛觴,但不得犯"壽"字本意,犯則罰。如"行人獨上壽陽樓"、"薛王沉醉壽王醒"之類,皆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福"、"壽"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首,要求在詩句中嵌入"福"、"壽"二字,所嵌的位置不拘。合席諸人依次輪說,詩不成或無"福"、"壽"二字者皆罰酒一杯。如:"今朝喜事到君家,滿酌清香共紫霞。奉勸人人飲杯酒,願祈福壽日增加。""一卮春酒桃花豔,四句新詩珠玉輝。福海汪洋延曆數,壽山峻聳與天齊。"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一。

["一"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以"一"字居首。合席依次連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一枕新涼一扇風"、"一年好景君須記"、"一水護田將綠繞"。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三"一"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一句詩中有三個"一"字,。合席依次輪誦,不成輒罰酒一杯。如"一片一片複一片"、"一懶一愚無一癡"、"一僧一道一儒師"。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四"字詩頂針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四"字居詩句之首,下麵再接一句詩,要求與上句頂針。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四顧山光接水光,光陰擲過急如梭。""四月清和雨乍晴,晴窗早覺愛朝曦。"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十"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誦詩一句,要求"十"字居於句首。合席輪流,不成輒罰酒一杯。如"十年前是一書生"、"十生九死到官所"、"十三學得琵琶成"。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梅"、"雨"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要有"梅"、"雨"二字。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黃梅時節家家雨"、"江南又遇黃梅雨"。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龍"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有"龍"字。而且,第一人所吟之句,"龍"字居首;第二人所吟之句,第二個字是"龍",以下類推。合席依次吟誦,不成輒罰酒一杯。如第一人:"龍城鳳閣九重城";第二人:"飛龍直上九重天";第三人:"爭奈龍頭屬老成";第四人:"安得元龍百尺樓";第五人:"旌旗日暖龍蛇動";第六人:"黛因點額透龍門";第七人:"六合終身作祖龍";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桔"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一句,要求句中要有"桔"字,位置不拘。合席依次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最是橙黃桔綠時"、"殘雪壓枝猶有桔"。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有"口"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席間諸人輪吟古詩,人各一句,要求句中須有由"口"字偏旁部首構成的字,無則罰酒一杯。比如"故國三千裏"、"四月清和雨"等。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無"口"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諸人,各誦古詩一首,規定全詩之中不得有"口"字偏旁部首。違者一口飲幹一杯酒。比如南宋無名氏著名的鵓鴿詩《絕句》:"萬鴿飛翔繞帝都,朝昏收放費工夫。何如養取雲邊雁,沙漠能傳二聖書。"就是一首無"口"詩。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四。

[花花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古詩兩句,要文意相連。不連或吟不成者皆罰酒一杯。若能吟一句而帶兩花,賞一杯。合席依次輪吟,一巡令畢。如:"細看金鳳小花叢,費盡花司染作工。""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飛時花滿城。""隻道花無十日紅,此花無日不春風。""一陂春水繞花身,花影妖嬈各占春。"以上都是每句一"花"字。一句雙花的如"紫花不以白花妝"、"花開花落二十日"、"好為花王作花相"、"似花還似非花"。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九十六采"少婦古廟賣俏"。

[花名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諸人輪吟詩句,每人一句,要求句中含花名,但又不許出現"花"字,誤則罰。如"秦女金爐蘭麝香"、"芙蓉如麵柳如眉"等。現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藥名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諸人輪吟詩句,每個人一句。要求句中有藥名,但又不許出現"藥"字,也不能一聽就知道是藥名。誤則罰。如"臥著牽牛織女星"(牽牛花可入藥)。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數目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要求以數目字飛觴。如"花麵鴉頭十三四"、"南朝四百八十寺"之類,皆可。以數多為佳,僅有一個數目字者罰。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玉人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要求句中有"玉"、"人"二字。如"玉樓人醉杏花天"、"玉人何處教吹簫"之類。誤者飲酒,不成者罰雙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幹支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眾人輪吟詩句,每人一句。要求至少在句中的一個字中含天幹或地支。天幹: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如"忽見陌頭楊柳色"(卯)、"薛王沉醉壽王醒"(辛、酉)等。誤者罰酒。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車馬詩令]口頭文字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詩中要有"車"、"馬"二字。缺者飲酒,不能者罰雙杯。如"漫勞車馬駐江幹"、"門前冷落車馬稀"之類。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樂器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詩中要用樂器名飛觴。所含樂器名有明、暗兩種:直呼樂器名為"明",如"錦瑟無端五十弦"、"欲飲琵琶馬上催"等;將樂器名隱起而以詩句影射叫"暗",如"二十五弦彈夜月"(瑟)、"斜抱雲和深見月"(笙)等。用明用暗,由令官臨時酌定。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五色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按青、黃、赤、白、黑五色飛觴。假如令官以"青"字飛觴,誦"兩山排闥送青來",那麼下一位就該以"黃"字飛觴,誦"幾時塗額藉蜂黃"。以下類推,周而複始。錯亂五色者罰,不成者加罰。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錯讀正解詩句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千家詩》中一句詩,要求故意錯讀句中一個字,然後,再吟詩一句對錯讀之字進行解釋。合席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狀元歸去轎如飛,如何不用馬?雪擁藍關馬不前。""勸君更盡一杯茶,如何不用酒?寒夜客來茶當酒。"見清代佚名《新刻時尚華筵趣樂談笑酒令》卷二。

[重疊飛聲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各誦古人詩句,要求"聲"字飛觴,並有一對重疊字。說錯的罰酒一杯,說不出的罰雙杯。如:令官飲過令酒,先說"一一鶴聲飛上天",下麵的人可以接說"臥聽村村打麥聲"之類。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不犯五行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誦古詩一句,要求"花名"飛觴,並且不準犯五行,即不得出現"金"、"木"、"水"、"火"、"土"字樣。如"色似芙蓉聲似玉"、"僧房逢著款冬花"之類皆可。誤者飲酒,不成句者罰雙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詩句幹例禁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再根據詩意,說出一條"例禁",要求貼切,上下貫通。如:"夜半鍾聲到客船,私渡關津。""春宵一刻值千金,高抬物價。""紫薇花對紫薇郎,同姓為婚。""私渡關津"、"高抬物價"、"同姓為婚"在古代都是不允許的,均在禁例。說不出者飲酒。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詩切官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諸位依次輪流吟詩,每人一句。要求在詩句中隱射一個官名。如"百千萬裏盡傳名",其中隱"同知";"群書已成無人似"隱"博士"二字。"同知"、"博士"都是古代的官名。不成者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詩分真假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眾人輪誦古詩,每人一句。有真、假之分:所謂"真",是指句中所詠之物真,所謂"假",也是指句中詠之物假。如"門泊東吳萬裏船"是真船,"葡萄美酒夜光杯"詠真酒;而"花開十丈藕如船"是假船,"寒夜客來茶當酒"是假酒。真假由令官臨時酌定。吟不出者飲酒。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七平七仄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七言詩一句,要求七個字都是平聲字或仄聲字。合席輪吟,誤者罰,不能者罰雙杯。如:"何方圓之難周兮"(七平)、"翩何姍姍其來遲"(七平)、"何為懷憂心煩勞"(七平)、"有客有客字子美"(七仄)、"帝得聖相相曰度"(七仄)、"吐舌萬裏睡四海"(七仄)。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下。又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九十二采"少婦古廟走馬"也穿行此令。

[改字詩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席間諸人依次吟誦古詩,每人各兩句,要求在第一句中,有意錯讀一個字,而在第二句中,再用一句古詩將前麵所改的字加以解釋。假如第一句改字之後,詩句變得不工穩,輒罰一杯;第二句解釋得不妥當,亦罰一杯。現舉數例:"天寒有雀守梅花。明明是有'鶴',何雲有'雀'?隻因黃鶴一去不複返。""菜花依舊笑春風。明明是'桃'花,何雲'菜'花?隻因桃花淨盡菜花開。""笑折楊枝作酒籌。明明是'花'枝,何雲'楊'枝?隻因無可奈何花落去。""平明騎狗入宮門。明明是騎'馬',何雲騎'狗'?隻因雪擁藍蘭馬不前。"見清代雷《娛宣室小品》所收清代佚名《改字詩令》、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冷香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詩二句,要求句中各嵌入"冷"、"香"二字。合席輪吟,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水向石邊流出冷,風從花裏過來香。""叫月杜鵑喉舌冷,宿花蝴蝶夢魂香。"據說宋代蘇東坡與蘇小妹等人曾行此令。見清代"酒家南董曲禪氏"《折枝雅故》卷五。

[覓句如求白璧雙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古人詩一句,要求詩中有兩個古人名,然後按詩句順數,人名數到哪兩位,則該二人飲酒。飲畢,以位處上家者重新吟詩,方法如上。如唐代皮日休詩:"吾受房與杜,貧賤共聯步。"句中隱房玄齡、杜如晦二人。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五十二采"妓女古廟走馬"。

[分別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吟古詩一句,要求句中有相反意義的詞句。合席每人一句,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東飛伯勞西飛燕--東西之分。""江上晴雲雜雨雲--晴雨之分。"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六十四采"妓女方丈刺繡"。

[奇偶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可並稱的二物,要求一奇一偶,即一單一雙。合席依次輪說,不能或說錯的均罰酒一杯。如:"杯著--一隻酒杯,兩根筷子。""口齒--一張嘴,兩排牙。""車輪--一輛車,兩個車輪。(古戰車)""羊角--一隻羊,兩隻角。"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九十三采"少婦古廟參禪"。

[二物同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一名稱,要求有兩物叫此名。合席依次輪說,不成輒罰酒一杯。如:"杜鵑--花名、鳥名";"酴--花名、酒名";"尚書--官名、書名";"白頭翁--鳥名、草藥名"。見清代張潮《下酒物》卷上。

[戲名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清代陳森《品花寶鑒》第三十七回子雲道:"我想戲名頗可作對,譬如《觀畫》就可對《偷詩》,《偷詩》又可以對《拾畫》等類,倒也有趣。"行令時,將席間諸人分成若幹對,二人一組;一人出戲名,另一人也以戲名作對子。要求對仗工穩,不成或違令皆罰。如:《題曲》對《教哥》、《埋玉》對《拾金》、《踏月》對《掃花》、《偷雞》對《伏虎》。以上均為明清傳奇中的出目名。

[《飲中八仙歌》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該令根據唐代杜甫《飲中八仙歌》編製而成,出自清人張潮之手。行令方法:與席者沒有人數限製。眾人接著座次,合誦這首詩。每人每次背誦一個字,如行雲流水一樣,周而複始,至詩結束,令畢。要求遇到字中有"口"字,讀者飲一杯。遇到"酒"字也飲一杯。遇到"水"、"酉"為偏旁部首的字以及"杯"、"觴"、"飲"、"鬥"字時,讀者飲半杯。遇到字中帶鉤時,按眾人座次向相反方向轉讀,遇到筆劃提時,順回原方向讀。該轉而不轉、錯者飲罰酒一杯。

為方便計,將《飲中八仙歌》轉錄於下:"知章騎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汝陽三鬥始朝天,道逢曲車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興載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宗之瀟灑美少華,舉觴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樹臨風前。蘇晉長齋繡佛前,醉中往往愛逃禪。李白一鬥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張旭三杯草聖傳,脫帽露頂王公前,揮毫落紙如雲煙。焦遂五鬥方卓然,高談雄辯驚四筵。"見張潮輯《檀幾叢書·餘集》。

[織綿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合席之人書單字若幹,製為鬮,共置一器皿中。每人拈取四個鬮,作詩一聯,將鬮中所寫的字,分別嵌入詩句中。不成者飲酒。如"團"、"扇"、"雪"、"梨"四字,可這樣作:"天上團團歌扇月,雪中隱隱舞梨花。"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績麻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粘頭續尾令"、"頂針續麻令"。行令方法很多,可寬可嚴,機動靈活。可限定一部書,也可以不拘何書,有的用成語,有的則用俗語,均由令官臨時酌定。假若限定《詩經》,則每人必須從《詩經》中摘句。就以限定《詩經》為例,令官飲過令酒,說:"福覆綏之。"數到第四人,該人飲門杯後接說:"之子於歸。"因為令官說的是四字句,所以要由下手第四人接。法則用"頂針",即前後兩句首尾相接,上句的末一字,須是下句的第一字。依次輪說,不成則罰酒。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一:"(宋人竇蘋)《酒譜》:今人多以文句首末二字相聯,謂之粘頭續尾。"見清代陳森《品花寶鑒》五十七回。

[花非花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令官飲過令酒先說一個詞,名雖為"花"而非"花木"之花。眾人依次接說,每人一詞,誤者罰一杯。如"燈花"、"雪花"、"浪花"之類皆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花木脫胎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說花名,但不許有草字頭,木字旁,更不許出現"花"字。從令官起,眾人輪說,誤者罰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花間兩姓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一花名,要求一個花名中包含兩個姓,而且不許犯"花"字,遲、誤皆罰。如"鬱李"、"金錢"、"山查"之類均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花鳥同名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一花名,再誦一句古詩,將該花名嵌入詩句中。如"杜鵑,望帝春心托杜鵑"、"十姊妹,姊妹雙飛入紫房"之類。由令官起,眾人輪說,不成者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二。

[花鳥同春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一副對聯,要求一句含"花"字,另一句含"鳥"字。倘若上下句對仗工穩,合席賞擲者一杯,眾陪飲;不能交卷者罰一杯。合席依次輪說,一巡令畢。現舉數例:"掖垣留宿鳥,溫樹落餘花。""化作鴛鴦鳥,結成連理花。""鳥憐名字好,花爭蕊頭香。""能畫鷙鳥樣,善描百花形。"此令原為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中第八十四采"少婦市井刺繡"穿行的一個小令。

[及時花令]口頭文字類酒令。又名"花名暗令"。行令方法:令官先宣:"三月桃花放,九月菊花開。一般根在土,各自待時來。"席間諸人依次報一種花名,要求此菜開時是有一定時間的。如"李花是子時"、"柳花是卯時"之類。報不出者罰酒一杯。見清代俞敦培《酒令叢鈔》卷三,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五十九采"妓女章台刺繡"。

[酒卮中有好花枝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舉出一個酒名,要求酒名中含花名。合席輪說,行一巡令畢。如"菊花酒"、"桂花醑"、"鬱金香"、"石榴酒"、"梨花春"、"梅醞"、"椒花酒"、"瓊花露"、"杏花春酒"、"雙料茉莉花酒"等。見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第一百零六采"少婦方丈賣俏"。

[禪房花木令]口頭文字類酒令。行令方法:每人說一種與佛家有關的花木名。越次序而說或說不出的皆罰酒一杯,飲畢重說。從令官起,合席輪說。如"金缽盂"、"佛掌花"、"佛甲花"、"菩提樹"、"淨土樹"、"念珠樹"、"提花"、"蓮花"、"係白象樹花"等。此令為清代楊世沅《繪芳園酒令》中第六十九采"老僧章台刺繡"插入的小令,亦可單獨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