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避世(1 / 1)

我和無為一起生活已經三年了。

三年前,我從情人越跳下來,隻吊著一口氣,是無為將我撿了回來。據他講,當時我滿身是血,又穿著一身火紅的嫁衣,遠遠看上去隻是一片血肉模糊,後來終於探得一絲鼻息才確認我是個活物。

每每聽他聲情並茂地描述當年的場景時,我隻會覺得惡心。再說,那時候的事我早就不記得了,可這話一旦說出口,無為定要拿起手中的折扇狠狠地敲我的頭,大罵我忘恩負義,然後一直絮叨當初我是如何的傷重,他又是花了多大的功夫才將我救了回來,諸如此類雲雲。

這些話在這三年之中我聽了成千上萬遍,都可倒背如流了,不由心生厭煩,可是我心中對他終是感激的,因為我當時確實傷重,尤其是胸口中的那一劍,極傷心脈,要不然也不會整整花了兩年的時間才完全恢複,而且這兩年不知道吃了他多少珍貴的藥材,讓他嘮叨嘮叨也實屬正常。

雖然相識已經三年這樣久了,但是無為對我來講依舊是個迷。至少我至今都不知道他到底多大年紀,從外表來看大約已經年逾花甲,但是他行動起來卻是絲毫不見老態,而且武功了得,又精通醫術,儼然一副世外高人的做派。而他為何會在這情人越下避世而居,更是像是個天大的秘密,從未聽他提起過。有一次我問他當初為何會救我,他亦是風輕雲淡地說因為他已獨自在這崖底住了七年了,寂寞的很,閑來沒事就救個人玩玩,還可以解解悶。這個理由果然很充足,如果是我,這麼長的時間,不知道是不是也能耐得住寂寞。

這情人越的崖底鬱鬱蔥蔥,多是兩人多高的灌木,置身綠林之中,常有不見天日之感,也不知無為是如何尋得這一片開闊地,搭了四間竹屋,還圈了一個小院落。出院落往東百米有餘有條溪流,傍晚飯後,閑來無事,我常去小溪周圍散步,那裏是在這林子之中除了院落之外,唯一比較開闊的地方,時常能看到淒美的落日。偶爾我也邀無為一同前往,但是他似乎對這落日美景並不感冒,隻喜歡在小院子裏擺弄擺弄藥材,種種菜,喂喂兔子什麼的,可能人上了歲數都愛做這些事情吧。我也不敢在小溪邊待的太久,這崖底因樹木茂盛,天剛擦黑就已然什麼都看不見了,說起來無為每次都會在門前點盞燈,雖不能照亮很遠,卻依舊讓我心中溫暖,也隻有在這個時候,我才會暫時忘記他是個多事又嘮叨的老頭。

崖底的日子,這三年來沒什麼變化,每天清晨,我做好餐食,然後叫無為起身,他跟一般的老人家不大一樣,十分的嗜睡,很多時候即使我在旁邊咋呼半天,他也毫不理會,照樣睡到日上三竿,早飯也就變成了午飯。除了懶以外,無為還很挑剔,尤其是對吃食,做的平常,他嫌淡了,稍加點鹽,又覺得鹹,醃個酸菜,又說酸,酸菜不酸還叫酸菜麼,哼,有時我頗為不忿,徑直回他一句“老頭,有本事你自己做呀,不就萬事大吉了!哼!”無為聽了這話,往往連連搖頭“嘖嘖,我一個老人家,本獨居這崖底已是不易,三年前居然還救了一個人,我悉心照料她數百天呀,卻連這一頓飯都換不來呀,蒼天呀,世道人心呀,丫頭,你為何對我一個老人家如此狠心呀……”說著居然還哭喊起來,那聲音讓我冷汗涔涔,這老頭的臉皮也真是沒誰了,我對他這一套死皮賴臉的功夫敬佩的五體投地,隻能默默重做一份和他口味的。

白天,我喜歡在院子裏坐著曬曬太陽,看看書,說起來這竹舍偏僻,也不知無為從哪裏找來的滿滿一間屋子的書,也虧得每天與書為伴,日子也沒那麼無趣。我常想或許一輩子住在此處也著實不錯,雖飯菜寡淡,卻也清閑自在,避開了紛紛擾擾、爾虞我詐,做事皆隨心,真當得愜意二字。

“丫頭,”無為搬了個板凳悄悄坐在我旁邊,笑眯眯地看著我。我瞥了他一眼,自動忽略他堆了滿臉的皺紋,“幹嘛,老頭?”“你這丫頭,好歹我對你有救命之恩,你倒好,叫了我三年的老頭,我本也是玉樹臨風大好青年,卻被這樣一日一日叫的越來越老。”無為隨手捋了捋額前的白發“看,把我頭發都叫白了。”我看著無為頗為不憤的表情,忍俊不禁“老頭,自我打認識你的那天起,你已是一頭銀發,多大的人了還使這插諢耍賴的招數,嘖嘖,真是為老不尊呐!”我搖搖頭繼續看手中的書。無為見狀一把奪過我的書,“喲,《黃粱夢》,丫頭,你還看這樣的本子?莫不是整日跟我這糟老頭子在一起,太無趣,思春了?”我伸手奪回書,朝無為頭上一頓招呼,“老不正經的,這麼大歲數還言語輕浮,死老頭……”無為雙手抱頭四處亂竄,“疼,疼,疼,君子動口不動手,死丫頭,快住手!我有正事跟你說”“正事?”我收回手拍拍衣服,重又坐了回去“你能有什麼正事,說來聽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