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凡番外:我曾路過你的世界(1)(1 / 1)

【依舊是番外小劇場,與正文無關】

高二那年,學校文學社新來了個高三的美男社員,叫吳亦凡。

此人除了顏好看外就再也沒什麼亮點,平時沉默寡言,不和人親近,一副與世無爭的樣子,寫的文章毫無文采和章法,成績還年紀墊底,身為一個男生還極不擅長運動。作為文學社副社長,我對這個新來的“花瓶”沒有半分好感,相反還有些厭惡,不過看在他利用自己的臉吸引不少花癡女進社團的份上……我也就不好說什麼。=_=

“安安,安安!”

我正在寫社團的活動策劃書,吳世勳卻突然把我手中的筆搶走,一屁股坐在我的社團活動策劃書上說:“要不要那麼認真?我叫你多少遍了你都不理我!”

我無奈的白了他一眼,但對於他這種舉動早就習以為常,不耐煩的問道:“幹嘛啊?”

我敢這樣對待高二極品美男吳世勳也是有原因的,他是我青梅竹馬的男閨蜜,從小吵到大。本來中途他曾搬過一次家,誰知後來我家搬家後,竟然又陰差陽錯的和吳世勳成了鄰居。

對於這躲不掉的孽緣,我也是無力躲了……

“你知道那個吳亦凡為什麼突然來文學社了嗎?”他八卦著問我。

我淡淡吐槽:“知道啊,沒事吃撐又吐不出來了唄~”

“才不是呢!”吳世勳一本正經的湊到我耳邊告訴我:“據說李美人和他有一腿!”

我愣了愣,好吧,這事果然還是引起了我的關注。-_-||

吳世勳口中的“李美人”就是我們文學社現在的社長李蘿森,她不僅是高三大學霸,還是高三全年級公認的女神。

李蘿森算是學校十大傳奇人物之一,有傳言說,她初中時是她們學校的老大,一人徒手可幹翻8個壯漢,比男生還猛。後來不知為何,自從升入高中後,整個人莫名就淑女了,然後進入學校文學社,一舉成為文學社社長。

想想當年,我也是為了李蘿森這個傳奇女神才加入文學社的呢。→_→

不過,吳世勳說的和李女神有一腿這事我還是不敢相信,確切的來說,我認為這就是個謠言。畢竟李女神這麼完美,怎麼可能瞎到去找一個隻是長得有點姿色的廢物當男朋友呢?

就是這是個看臉的世界,李女神也不會眼瞎到這種地步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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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第一學期期末考,學校裏充斥著緊張的學習氣氛,高一高二還算剩一口氣,高三直接喊沒命。

李蘿森承受不住如排山倒海搬襲來的作業,無奈向社團請了一星期假期,讓我好好守著文學社,臨走時還不忘對我說:“安安,你放心,我不會讓你太過勞累,所以我找來吳亦凡暫時代理我社長的位置。”

我當時隻是無語的看著李女神離去的背影,心裏卻把她從頭到尾罵了個遍。

我勞累你大舅!代理你妹夫!就算要找人當代理社長麻煩選個靠譜的社員OK?!你讓吳亦凡來當是幾個意思啊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