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旦》(1 / 2)

《旦》

作者:張利

每一天,人們做著的事兒,是生活。

每一天,人們支付的時間,是生命。

前綴文:

一百一十六年前,中燕市為炎國屬地。

炎,城池高大,民奴聊生。母攜幼子垂簾執政,權不穩。炎民奴不滿,戀前朝‘明’。即組‘戀團’,‘反炎複明’。

炎稱西洋為‘夷’。夷人垂涎炎地已久。兩股夷人予與炎王改前約:炎濱海城池均外開於夷人。炎臣令夷人跪見於炎王,夷拒之,前約未改。夷人兵見於都城外,炎夷議事,無果。炎捕夷人數十,首置於大內府衙,再置於王家花園‘茗夷園’。私刑至夷人,死傷者十數人,夷人怒。

‘治外法權’乃炎王所頒。夷人獨享,炎民奴懼之於夷人。炎‘戀團’猖獗。王公卿相,娼優隸卒,無人不團。團意識不一,九流各異,鬆散無束。炎夷取其一,炎民奴宗族意識高漲;改兩族‘滿漢之爭’為‘炎夷之辮’。團舉‘扶王滅夷’之旗,王公卿相借以用之;戀團氣勢高漲無邊,炎人凡有夷物者,教義不同者,即誅之;娼優隸卒入團,尋己之靠山,以斂小財。王公卿相組團乃權利所致。

炎王室中,有滅‘戀團’者,易有扶‘戀團’之士。團有殺夷人之利,易有‘反炎複明’之害。王母意滅團,戀團怒,眾團占一城,成誅不勝誅之勢。王之卿相諫王:團不可剿,應扶之以滅夷。戀團士氣複漲,燒夷人教堂、殺夷人教徒、毀夷人之物。卿相稟王:‘拳民忠貞,神術可用’。王母用之。

夷人組團攻炎。炎先失城於‘大沽口’。王母以為,夷人意在其卷簾讓權。既以其子之名詔‘戀團’,戰夷人十一國,凡誅殺夷人者賞。王公卿相趁亂奪權‘複明’,率‘戀團’誅殺王,未遂。

夷人,二日破炎都城。炎王及其母大驚,逃之。途中母下詔:與夷人之戰,‘戀團’所為,與王母無關。命各地炎兵剿殺‘戀團’,炎兵與夷人合力,團全亡。

夷人入炎城,命兵卒火燒王家‘茗夷園’掠殺八日。王母遣卿相與夷人議和。夷人意在割炎國之地,卿相為保炎地日:殺夷人之戀團,乃炎國叛逆,王宣戰詔令,懼‘戀團’挾持所為,非王本意。此事卿相定名為:夷人入炎王之地,助王評定家亂。故此,夷人無割炎地之理,王僅有賠軍費之責。炎與夷人達成《一九零一條約》。夷人稱此為:‘拳民暴亂’。

炎免於割地,賠款數合計;炎國民奴,每人罰白銀一兩,記利總合;白銀四點五億兩,還三十九年清。

夷人中有高明者,退賠款於炎,以辦夷學;召炎崇夷者,教化之。名為:‘改旦學堂’。

炎雖敗,民奴未亡。王詔民奴修善城池,炎王城門複閉。王仿造夷人之宮殿花園‘茗夷園’無力修起。

十年後,炎民奴反王,各城違抗王室宣告獨立,炎亡。

九十年後,‘改旦學堂’為炎國最高學府……

今,炎王恥辱轉為炎民恥辱、炎族恥辱、炎國恥辱。炎王後裔商量,炎王的‘茗夷園’修還是不修。主張修起的緣由是-不忘記國恥。不主張修起的緣由也是-不忘記國恥。

一個是花費財力物力,重建被燒毀的‘茗夷園’,不忘記國恥;一個是保留被燒毀的‘茗夷園’的殘垣斷壁,不忘記國恥。

‘茗夷園’噴水池邊。按炎民族生辰,雕刻了十二隻噴水生辰獸。獸頭均被夷人掠走,隻剩下獸身坐在那裏。今、夷人拍賣狗頭一隻。炎人後裔,有好事者欲舉牌……

是留下傷疤在那裏讓大家看著好。還是整容,把傷疤修磨平了好。炎人各方一時爭執不下……

第一章(第一段)

孟夏,初一。

隨著太陽的生起,人體已感覺出氣溫在升高了。若是在街上行走一段路以後,汗液會從皮膚裏溢出,衣服會貼在身上,粘呼呼的,感覺很不舒服。

在一個緊鄰大街的美術書店櫥窗裏,展示著新上市的美術專業書籍。一個中學生模樣兒,高個子的瘦男孩兒走進了書店,他似乎是在找著什麼書籍。當他轉到書店最裏麵的拐角處時,嘴裏自語的說著:‘阿!都在這裏那’!他表情欣喜的用手指著書架上的****書說:‘阿姨!您給我拿一本《****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