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抱歉,我不想跟你睡一張床了
我總覺得自己是個傻逼,當然,失戀之前不是這樣的。那個時候我以為我的生活會生於安樂死於肥胖,後來我才知道,能夠生於安樂的都是懂得如何管教自己,或者管教男人的女人。
很遺憾,我兩者都不是。
21歲的時候,我有過一個聽起來很拉風很舒適的職業,全職台球會所老板娘,五年以後,我失業了。
失業那年,我26歲。
下午三點半,我從火車上下來,回到那間曾經一起翻雲覆雨過很多年的房間裏,正在猶豫著要不要用剪子戳爛對麵男人的大動脈。
這種間歇性腦補從前天他在電話裏提出分手以後,就一直不斷持續著。我甚至嚐試想象了一下,如何將一場情殺演變成密室殺人這種高智商犯罪。
事實證明,我渾渾噩噩的腦子根本想不出任何有智慧的東西,我所能控製的,隻有自己收拾東西的手不再發抖。
他正坐在凳子上抽煙,三字頭的軟中華,75塊錢一包。我走過去點了一根,抽了一口就扔掉了。
我還是習慣抽雲煙,十塊錢一包,帶點辛辣味。五年前我們就抽這個煙,沒錢的時候也買過更差的,那個時候我們還不懂計較,拿著這盒煙出去體不體麵,也不會在接到芙蓉王時覺得自己比別人矮了半截。
床上堆放著我從衣櫃裏拽出來的衣服,春夏秋冬的都有,橫七豎八的占據著一整個床麵,像一片屍橫遍野的亂葬崗。屋裏的光線有點暗,打在白清明麵無表情的大半張臉上。精瘦,沒什麼血色,側麵可以清晰的看到凸出的顴骨。
這當然不是他因為分手表現出來的失魂落魄。白清明一直都是這副吸了大煙的樣子,吃不胖,常年飯桌上的應酬也沒有讓他改變這一點。過去,我管這個叫清秀,現在我才看出那叫半死不活。
白清明說:“陳雋,愛情不是你寫的小說,我也不是你書裏的男主。我弄不出那麼多風花雪月,我得賺錢,我沒那麼多時間在你大姨媽來了的時候幫你燒洗腳水。”
“我承認,這幾年我變了,不是因為我不在乎你了,而是生活迫使我們不得不選擇忙碌。你總是無法理解我,總說要我陪你,你明知道我有的時候累到站著都能睡著。”
“我撐不下去了,我們分手吧。”
他說他撐不下去了,在我苦撐了那麼久以後。
你看,愛情的本質原來也是這麼拙劣,不論曾經多麼相愛的兩個人,分手的時候,比的無非也是誰比誰更心狠罷了。
很多人都說,能夠攜手走向婚姻的戀人,都必須要經過愛情的壽終正寢,親情的死而複生,才能徹底揮發掉那層庸俗的軀殼,被長久的柴米油鹽取代。隻有平淡的細水長流才是婚姻本身。
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以後,我會不會有同樣的認知,總之,現在,如果白清明再敢用這種屁話嘲諷我的愛情觀,我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對他說:“幹你娘的,那這五年你怎麼不跟你媽過?”
事實上,他確實這麼說了,我也確實這麼做了。
我就是這麼一個沒有深度和內涵的女人,我無法坦然的接受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態度,從孫子進化到大爺。無法接受一個男人以我在為你賺錢為由,堂而皇之的無視掉對方所有的付出。無法接受他以忙的名義,告訴我,闌尾炎手術你自己去吧,我實在脫不開身。
這樣的推脫,可笑的就像我們時常會對微信上不想閑聊的人回複一句‘我在忙,下次聊。’一樣。
愛上你的那一年,打死我也不會相信,終有一天,你會把應付別人的借口用到我身上。
但是生活就是這麼雞鳴狗盜。
我們在一起走過彼此最艱難的時刻,一起固執的守護過最微薄廉價的夢想。一起在潮濕的合租房裏,笑著攀比過誰打死的蟑螂更多。卻在五年之後的安逸之下,分崩離析。
五年前,當我還是個長發飄飄的文藝女青年的時候,我遇見了白清明。
他長得很幹淨,五官比很多男生都清秀,時常戴著一副框架眼鏡坐在操場的一角,拿著手寫板安靜的畫畫。
我的眼神不是很好,來了幾次以後才發現,他總是坐在我斜對角的地方。這是個不遠不近的距離,不突兀,也不會讓人厭煩。
我盤腿坐在樹下,問身邊的室友。
“他是不是在畫我?”
室友朝著白清明的方向看了一眼,調侃我說:“別逗了,他畫的一定是夕陽下的小白楊。”
我不信,笑著走過去問他。
“我跟小白楊誰好看?”
他匆匆收起畫板,嘴巴因為緊張抿成了一條直線。
後來白清明告訴我說,他那天確實在畫小白楊,隻是畫著畫著,就畫出了一雙眼睛。
一雙在夕陽下也能笑成一對月牙的眼睛。
我們第一次在一起吃飯,是在一個同學的生日聚會上。他穿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衣,牛仔褲,還是那副框架眼鏡,身板瘦的一陣風就能吹倒。我忍不住多看了他兩眼。
聚會結束以後,不少人都喝了個七葷八素。我喝的微醺,慢悠悠的走在最後,路過冷飲店的時候,白清明一路小跑著買了一杯熱奶茶給我。
他對我說:“陳雋,女孩子不要喝太多酒。”
我點了點頭。用吸管攪著杯底的珍珠,沒告訴他我從來不喝奶茶。冷風吹過來的時候,我抱著杯子一聲不吭的走在了他的前麵。
我想,天氣這麼冷,順道給他擋擋風吧。他可真夠瘦的。
收到白清明的表白,是在相識兩個月以後了。他拿著一大捧玫瑰直愣愣的矗在我們係門口對我說,陳雋我喜歡你很久了。
有點突兀,又有點順理成章。周圍起哄的聲音吵的耳朵疼,因為尷尬和無措,我指了指校門說。
“出去聊吧。”
那天我走的很快,甚至能聽到耳邊呼呼的風聲。我也沒有想好要去哪裏,就是漫無目的的瞎轉悠。
白清明一直默不作聲的跟著,直繞了將近半個多小時後,才在我身後問了一句:“陳雋你是不是迷路了?這個路口我們走了三遍了。”
我都沒看路,怎麼會迷路。我隻是想用這種方式讓自己看上去不那麼緊張。
我回頭看他,答非所問的說:“你走累了嗎?”
他笑著說“沒有。”然後托起手裏的玫瑰,看著校外來來往往的校友對我示意:“隻是你一直不接我的花,顯得我有點傻。”
我這才覺得,我也有點傻。竟然讓他捧著一束玫瑰在校園邊的大街上逛了那麼久。
我說:“那我幫你拿會兒吧。”
他將花遞給我,直到我捧到手上才說了一句。
“我的花不退不換。人也是。”
我瞪他:“沒接過來的時候你怎麼不說?”
他一眨不眨的盯著我看,一字一頓的說。
“因為怕被退回來。”
我臉上一熱,轉身接著往前走,手裏將那捧花抱的很緊很緊。
他跟在我身後說:“陳雋,我不太會說那些好聽的話,昨天晚上我其實在信紙上寫過一封信給你,但是寫完以後又被我撕了。我想,愛情最真摯的表達就是我喜歡你。”
他突然停下腳步,拉住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