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鄉下調進了城裏,大家很羨慕,都來慶祝,仿佛不是進了城,而是進了天堂。
妻子一直在城郊一個鄉供銷社工作,住集體宿舍。至此,我們決定把“家”安在城裏,把孩子從爺爺奶奶那裏接過來,一家人團圓。可是一開始我們就遇到了一大難題,沒有房子。於是喬遷之喜變成了喬遷之憂。無可奈何以後,我們隻好以每月幾十元的代價自費租住私房。入住前,房東跟我們“約法三章”,說:“不好意思,我們醜話說在前頭:一、現在物價在不停地漲,我的房租也要隨行就市,該漲就漲;二、我的房子是新房子,不得隨便在牆上釘釘子,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三、我家是回教,你們吃肉我不好反對,但你們洗肉隻能在你家裏洗,不能在共用的井台上洗……”我預感到往後“寄人籬下”的日子恐怕不會太好過。
搬進新居第一天,就有一位鄰居來串門。鄰居指著我們那十四吋黑白電視機問道:“你們也是十四英寸彩電呀?”“嗯——不,不是。”妻子尷尬地說。鄰居掩飾不住馬上露出了鄙視的神色,又問道:“沒有電冰箱嗎?”我搶著回答說:“哦,我們不需要。”妻子卻顯得更難堪了。
傍晚,孩子從幼兒園回來,哭著說:“幼兒園小朋友欺負我,阿姨還說我不好,說那個小朋友爸爸是科長。”妻子說:“你就說你爸是作家。”孩子說:“我說了,可阿姨一點也不相信。她說我爸是鄉下佬。”
晚上,我坐在窗下,愣愣地遙望著北方,思緒不由得又扯向那偏僻的山鄉。
在那所山村中學裏,我已經整整度過了八個年頭。那裏的山,那裏的水,那裏的人那裏的一切都給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無論是和同事,還是和學生,我們相處得都非常好。鄉裏的領導和學校的領導對我們為數不多的幾個大專畢業生十分器重,對我這個老師兼作家更是厚愛。教學工作之餘,我搞點文學創作;腦力勞動之餘,我又伺弄了一塊菜地。生活愜意極了。我覺得那裏簡直就是陶淵明筆下的世外桃源。
那時候,我唯一的缺憾就是我們夫妻牛郎織女分居兩地。我曾幾次寫信用詩一般的語言給妻子描繪了我們山鄉的山水,山鄉的人物山鄉的一切,並告訴她,我單位領導表示,隻要她肯調來,將分給我們兩大間住房,其他一切都負責安排妥當,包我們滿意。但妻子說:“常言道: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寧朝南走一千,不朝北走一步。你還是調我們這裏來吧。”最後的結果是誰。也沒能說服誰於是我們繼續當牛郎織女。
後來妻子多次懇求我調去她說我不要你為我著想你也該為孩子想想孩子上學看病什麼的城裏的條件總歸比鄉下好的多我突然感到很對不起妻子這麼多年來一家三口分居三地互相也難以照顧我終於開始動搖了。
夜深了,我翻來複去不能成眠。看著窗外夜空中點點閃爍的繁星,我老在思索著那句話: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水自然要往低處流,人也應該往高處走。可是,我們現在的境遇能算是走到“高處”來了嗎?
(原載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五日《南京日報》)